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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教导的学生是一群成年人,还是部分身份不分男女这一点,神父们其实还是有些抵触的,尤其里面还有农奴,这和他们以前教导的学生身份差太多了。

可那些农奴之中不少以前都是经常会来教堂参加活动的忠实信徒,他们要是敢露出一点嫌弃,这些信徒怕是一个都留不住了。

所以他们也只能摆正心态,每天去给这些人上课。

而被通知要去学习的人也很积极,因为通知他们的管事明确的说了,领主大小需要有文化的人为自己工作,所以扫盲课学的好的人以后升职加薪的机会就要比其他那些不识字的人大的多。

甚至他们作为第一批被领主大人亲自选拔出来的学生,每个人本身都是被领主看好的人才,所以只要他们努力学习完成扫盲,估计很快就会被提拔成管事或者其他什么中高级的职务了。

这本就是特蕾莎授意底下的人告诉他们的,而且不是在给他们画大饼,特蕾莎确实是想要提拔这些人的,所以什么时候能升职,就看他们自己的学习能力了。

也是因为这么一块大饼挂在前面吊着,所有被要求参加扫盲班的人都非常积极,上课也十分认真,让本来还有些别扭的神父们感觉有些欣慰。

他们安慰自己,至少这些成年人要比那些爱捣蛋的孩子好教。

扫盲班的上课时间是晚上六点半到八点半,特蕾莎对神父们的要求是每天至少教会学生五个单词拼写再教会他们基本的算数,明年开春之前,这些学生至少要记住绝大多数的常用单词和掌握基本的加减乘除。

不过学生们很给力,因为上课足够认真,白天工作时也是一边工作一边背单词,有空了就拿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进行默写。

他们的学习进度比特蕾莎定的要求快得多,甚至主动要求神父们每天多教几个单词,后来神父们就直接改成每天学十个单词,同时数学方面也没有落下。

而扫盲班的开设,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那些去扫盲班学习的人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上扫盲班有机会成为管事”这件事并没有被隐瞒,很快就在领民之间传开了。

其他人对此羡慕不已,没人不想过得更好,而从普通的工人变成小有权利的管事,这种事情哪个打工人没有想过呢?

而且就算不能当管事,学会读写算数以后,也能去做那些更加轻松的,不用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工作,能拿的工资还不比干体力活少,谁会不心动呢?

于是慢慢的,那些本来对学习不以为意的人也都改变了想法,开始觉得能掌握知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了。

这在以前,开始只有贵族老爷们才能去掌握的啊。

这个想法在心里根深蒂固以后,等到天气变冷,地里的活儿干完,工地也不好开工的时候,特蕾莎再要求所有工人都去参加扫盲班的时候,几乎没有反对的人。

“所以你请我帮忙找一批愿意当老师的人过来,就是为了给他们当老师?”

莱伊坐在特蕾莎的书房里,看着书桌后面批改文件的特蕾莎,语气带着些惊叹,又或者说是不可思议。

特蕾莎百忙之中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想我给了你足够的答谢,给那些人的报酬也并不吝啬,所以这并不是什么问题?”

她以为莱伊和其他贵族一样,觉得普通平民尤其是农奴并不应该获得教育的机会。

莱伊连忙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对此并没有任何的异议,也没有觉得平民不应该获得教育的机会,只是对你的做法有些惊叹,从来没有贵族会对自己的领民这么好。”

莱伊说的是真心话,他并不是那种愚蠢又恶毒,不把平民当人看的贵族,实际上莱伊因为是次子,又在外求学多年的缘故,他认识很多的平民,甚至同学中就有很多只是家里有钱但依然是平民的人,所以他对阶级的概念并没有其他贵族那么固执,也不认为平民有什么不好的。

莱伊就读的大学是亚特兰帝国最古老的大学,这一的学生虽然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水平,但他们能在这里读书的原因,凭借的不是自己的身份地位,而是聪明才智。

当然,不可否认因为贵族身份和家境好,所以从小受到了更好教育的贵族子弟们的入学概率要更大,可真正有天赋的平民子弟也不会被拒之门外。

不过平民学生毕业以后要想找个好工作,确实是要比贵族学生难了不少。

哪怕他们都有真才实学,可没有人脉和背景,想要找一份待遇足够优渥,又有前景的工作是十分难的。

所以,在莱伊给一些他觉得合适的平民同学写信,表示如果他们愿意来戈尔登堡担任一段时间的教学老师的话,那么之后他可以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哥哥,很多人都同意了。

这也是那些真正的高材生们愿意来戈尔登堡这样一个小地方的原因,要不是莱伊出面,特蕾莎可找不到那么多适合的老师。

虽然让他们来当老师是有点大材小用,但很难说特蕾莎没有想看看能不能留下那么几个人才的想法。

当然,她也没有完全寄希望于此,她也了解过那所大学的情况,知道从那所学校毕业的学生都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人物,大概率就算她愿意高薪聘请,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留下来,所以特蕾莎这段时间也没少让骑士团带队去其他大城市里招聘合适的人才,就是不知道最终愿意来的能有几个了。

“从来没有不代表以后也没有,而且你也知道我以前同样是平民。”

特蕾莎没法说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和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也不觉得莱伊会明白自己的想法,于是也只是含糊地回答了一句。

莱伊想到她的身份,于是理解地点了点头,但还是忍不住感叹道:“不过你为了让你的领民能有合适的老师,付出的也太多了”

能说动他的那些同学到戈尔登堡工作,主要还是因为莱伊说可以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哥哥,而这个置换条件能够成功的前提是,莱伊的兄长,那位弗利特伍德伯爵会同意接受莱伊的推荐。

而莱伊和特蕾莎的关系可没有好到让他愿意不计成本的去说服自己的兄长,所以真正打动了莱伊和弗利特伍德伯爵的,还是特蕾莎给出的利益。

那我们的戈尔登伯爵做了什么呢?

第66章

特蕾莎只是把新织好的一匹丝绸送到了莱伊的面前, 然后告诉他,只要能帮戈尔登堡找几个好老师过来,戈尔登堡愿意和他的家族一起做这个生意。

当然,她把丝绸拿出来,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兑换几个扫盲班的老师,更主要的是,丝绸的利益巨大,又不似甜菜糖这样相对容易隐藏,她要是单独做这个生意,很容易被其他贪婪的贵族盯上。

她倒是不太担心皇家,现任女王作为《权玫》的主线任务,玩家们效忠的对象,三观自然要正——不然过不了审——而现在的皇家人员稀少,除了年轻的女王外,其他都是旁支,而且和女王的关系很一般,只要女王不直接出面做什么,特蕾莎就不担心会受到皇室的威胁。

何况亚特兰帝国并不是华夏古代那样的君主专制,女王的权利甚至会被贵族限制,所有人明面上都要遵循帝国法律,就是别的贵族想要获得丝绸的技术,也不能直接以此对她发动攻击,他们至少得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当然,如果是派骑士伪装强盗偷偷劫掠戈尔登堡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很多贵族私底下可都干着类似的勾当,亚特兰帝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样的“强盗”人数不能太多,不然帝国方面想要当不知道都不行,敢这么做的人也得掂量一下会不会自己前脚出兵,后脚就被别人告发,然后被人坐收渔翁之利。

而“强盗”的人人数如果不够多,那特蕾莎是完全没在怕的。

别看戈尔登堡只有二十几位骑士和几百名骑士,但那已经是几个月前的老黄历了,在戈尔登堡的人口增多以后,特蕾莎也增加了士兵的人数,因为待遇好,福利高,而且也不需要上战场,愿意给她当兵的人很多,在最新一次的人口统计里,现在的戈尔登堡本地人口已经超过五千,如果加上外来流动人口则已经过万,而特蕾莎也以保护自己的产业的名义,从各个村镇庄园又新选拔了一批士兵,使得戈尔登堡的士兵人数超过了千人。

士兵的训练方式也和以前不一样,新的训练方式由特蕾莎制定,没有到特种兵那种程度,但也比她大学军训时强度提高了不少,是军队里训练正规军的方法,这还得多亏了军训时经常会给他们讲军队生活的教官,和特蕾莎看过的那些相关的影视作品。

士兵的训练一向是由骑士们负责的,赫克托等人对于特蕾莎拿出的训练计划一开始还不以为意,后来却是惊为天人,并且十分严格的照着训练计划去训练手底下的那些士兵。

士兵们一开始也不习惯这样的训练方式,叫苦连天,但领主大人给的实在太多了,所有的士兵每餐都是有肉有菜,吃得饱还吃的好,他们的工资也比以前多了一倍不止,更别提服役满了一定年限,退役后还能得到许多好处,就算不幸受了不可挽回的伤势或者战亡,还能得到大笔的抚恤金。

没人舍得放弃这样的待遇离开军队,而愿意来当兵的很多都是穷苦的农奴,以前受的苦并不比训练少多少,何况现在只是累了点,但慢慢适应了以后就感觉还好,大家也就咬咬牙撑下来了。

除了这些士兵以外,各处的工厂还增加了不少安保人员,这些人名为保安,却也需要每天进行训练,训练的内容虽然和军训差不多,但军训的队列练习和军体拳联系都非常的有用,前者增加服从性,后者增加战斗力,一段时间的训练后,保安们的精神面貌都变了许多。

而骑士的数量虽然没有增加,但军队里表现好又有天赋的年轻士兵有不少被选入了骑兵队,骑兵虽然不是骑士,单个骑兵也不如骑士强大,但团队作战的能力可不是普通步兵能比的。

而且以前骑马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甚至很多骑兵在战斗中还非常容易从马上掉落,可特蕾莎让工匠制作了马鞍马镫和马蹄铁,骑马的难度就降低了许多,也增长了战马的服役年龄。

也因此,戈尔登堡现在的骑兵很顺利的从原本的一百人扩张到了三百人,并且还在继续增加中,至于能增加多少,就看特蕾莎能买到多少合适的马匹了。

当然,她在练兵的时候也没有忘记给他们灌输忠于自己的思想,免得再出现以前的骑士队长里昂那样的事情。

不过这些都是特蕾莎在未雨绸缪,合理的守护自己的领地,可以的话她还是不愿意有人来自己的领地搞事情,毕竟那样很容易造成领民们的伤亡,那可不是她乐意见到的。

所以特蕾莎给自己选了一个强大的合作伙伴,也就是莱伊背后的弗利特伍德家族。

她早就调查过,莱伊的家族足够的强大,在贵族中也是顶尖的那一批贵族,而且他们家族也是女王一派的,不用担心对方因为站错队伍最后被女王清算。

正好特蕾莎又想让莱伊帮忙招点扫盲班老师,就干脆借此机会顺理成章的和弗利特伍德家族搭上关系。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找德拉蒙德侯爵当合作伙伴,但现在对方估计忙于处理自己家族内部的纷争,可能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戈尔登堡做生意,特蕾莎也不想被牵扯进去。

而且她现在已经和德拉蒙德家族搭上关系了,以后想合作随时可以,也并不需要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多一个强大的家族作为合作伙伴,对现在还弱小的她更加有利。

当然,找莱伊帮忙,特蕾莎也不会只给他的家族好处而忘记他本来。

特蕾莎也给了莱伊他会喜欢的报酬——她把自己闲暇时间记录的一些简单化学笔记给了莱伊,不过不是直接送给他,而是允许他自己抄录一份,她可不想以后自己还要把这些再默写一遍。

来到这个时代以后,担心自己把以前学过的东西忘记,特蕾莎是一有时间就会那纸笔把脑子里的那些知识记录下来,也因为羊皮纸并不是特别容易书写,特蕾莎也在戈尔登堡的各项工作差不多走上正轨以后,又分了一匹工人去建了一个造纸厂,目前造纸厂内就有一批人正按照她的要求去研究如何造纸。

因为造纸的工艺特蕾莎给了他们大致的方向,只是因为华夏人习惯用的造纸原材料——比如竹子——在这里基本找不到,所以能用什么材料代替,就是造纸厂的工匠们需要研究的事情了。

有了特蕾莎给的帮助,想来那些工匠要不了多久就能把纸造出来了。

给莱伊的笔记,特蕾莎当然不能说是自己研究的东西,都推脱到那位子虚乌有的老师身上,只说是这位老师和他的朋友们研究出来的。

莱伊拿到这本笔记简直可以说是如获至宝,哪里有心思去细想特蕾莎的话是真是假,只遗憾不能和她的那位老师认识。

而特蕾莎给他看的那匹丝绸,更是让莱伊觉得这事是他们弗利特伍德家族占了大便宜。

莱伊不会做生意,但他出生弗利特伍德这样的大贵族家族,从小锦衣玉食,见过的好东西不知凡几,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可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贵柔软,像是用水流织造,珍珠染色的布料。

那光泽那触感,只要一上手,莱伊就知道这种布料绝对会令所有贵族为之疯狂,而且是不分男女的那一种。

所以见到丝绸以后,莱伊甚至没有先和自己的兄长沟通好,就直接给自己的同学们写信了。

他相信,只要兄长见到这布料,就绝对不会放弃这次合作。

事实也是如此,但莱伊的信和附带的一块丝绸制作的手帕被送到他的哥哥,现任弗利特伍德伯爵,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面前的时候,费迪南德连信都还没有打开,就被一同放在信封里的手帕给吸引了。

这是一块手帕,蓝黑灰的格子纹一看就是男士使用的,手帕的一角绣着弗利特伍德的家徽,还有费迪南德的名字缩写,一看就是给他的。

费迪南德拿起这块手帕摩挲了片刻,才打开了弟弟写来的信。

一开始他还有些漫不经心,觉得这个弟弟大概是又在信里找理由延后回来的时间,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莱伊喜好新奇的事物,出门的时候要是遇到什么新奇的事情就会延长停留的时间,他都已经习惯了。

不知道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肯回来。

看在他送的礼物的份上,费迪南德决定如果理由合理的话,他就再原谅他这一次。

但看了信以后,他脸上的漫不经心很快变成了严肃,并且随着读到的内容越多,眼睛也越来越亮。

等看完信,年轻的弗利特伍德伯爵难掩兴奋地笑了起来,再看那块手帕的时候,眼神也更加的炙热,像是在看一件绝世珍宝一样。

它也确实是。

莱伊在信里说了那块手帕的来历,并表示用“接受莱伊推荐的人才”换取和戈尔登女伯爵做丝绸生意的机会。

虽然信里说的只是一个机会,但看到那块手帕以后,费迪南德立刻就明白了这个机会有多珍贵,而代价仅仅只是接受莱伊的几个同学到他这里工作。

对费迪南德来说,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何况他和莱伊读的是同一个大学,知道自己的母校出来的毕业生都是有能力的,而且这只是给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而已,如果那些人做的不好,他也不会看在弟弟的面子上留下他们。

而这么一点小事,就能换来一个和戈尔登堡交易丝绸的机会,费迪南德觉得自己赚大了。

这样的布料,简直就是为了贵族而存在的,想来那些夫人小姐,甚至是男人们都无法拒绝它们,费迪南德甚至在开始在脑子里构思获得丝绸以后他应该如何让它们在上流社会里绽放光芒,还有什么,比让他们年轻美丽又高贵的女王陛下穿着这种布料举办一场宴会,更能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疯狂呢?

想着想着,费迪南德突然一顿,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

——为什么那位女伯爵给他这个机会的条件竟然是让莱伊的几个同学来为他工作?

她和莱伊究竟是什么关系?

因为莱伊并没有把特蕾莎和他的交易详细地写在信里,所以费迪南德反复看了几遍信件也没有弄明白这件事。

于是,他更加怀疑这位亚特兰帝国第一位女伯爵和他的弟弟是不是有些什么。

毕竟,他的弟弟俊美多金又出身高贵,从小到大一直很受欢迎,戈尔登女伯爵会仰慕他不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吗?

但费迪南德在意的不是戈尔登女伯爵,而是他的弟弟莱伊。

费迪南德很了解自己的弟弟,虽然他从小就很受欢迎,但他并不是个风流好色的人,反而洁身自好,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位异性发展出不一样的关系,或者说,费迪南德就从来没见莱伊和那些夫人小姐有除了社交礼仪性的往来外的交际。

而这次,莱伊却和戈尔登女伯爵有了这样可以说直接一边倒的有益于他们弗利特伍德家族的交换,这可不像是他的行事风格。

费迪南德越想越觉得事情不简单,原本他就对这次的合作很重视,打算自己亲自走一趟戈尔登堡,现在感觉弟弟好像有情况,自然是更加确定一定要去了。

第67章

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伯爵要亲自来戈尔登堡和特蕾莎谈生意, 自然不可能连招呼都不打就过来。

他当即就写了一封拜访信让人送了出去,然后开始安排领地的事务,再为出行做准备。

他的妻子知道他要出门, 十分主动的帮他收拾行李, 好叮嘱他:“路上注意,早点回来。”

在费迪南德心中暖暖的准备给妻子一个热吻的时候,就听妻子继续道:“不早点回来也没关系,让人把那种叫丝绸的布料送回来。”

费迪南德:“……”心突然有点梗。

美丽的弗利特伍德伯爵夫人可不管丈夫现在是什么心情,一边只会仆人为丈夫准备行李,一边拿着那条小叔子送给丈夫的手帕,有些嗔怪地道:“莱伊怎么就只记得给你送礼物不记得他的嫂子呢?我平时难道对他不好吗?”

好当然是好的,费迪南德和妻子的年纪相仿,又是从小就订了婚的青梅竹马,莱伊可以说是他们一起看着长大的,感情自然不差。

费迪南德看着那条已经被妻子据为己有的手帕,还是想争取一下:“亲爱的路易莎,这是戈尔登女伯爵给我的样品,颜色和款式都更加适合男士使用,不如你还给我,等我到了戈尔登,请女伯爵给你做几条女士专用的手帕?”

妻子的回应是把那条手帕小心地叠好放进盒子里藏起来,明显不打算还给他。

“那就等你拿到女士专用手帕的时候再来找我换吧,哦, 至少要五条,我们亲爱的小伊莲娜也需要。”

伊莲娜是他们的长女,今年七岁,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快两岁的儿子朱利恩,还不到需要这么精美的手帕的年纪。

不过用丝绸给孩子们做几身衣服却很合适,这种布料实在太柔软顺滑了,路易莎试过把那条手帕贴在手臂上,非常的贴身,感觉就像没有穿衣服一样舒服,不仅适合做华丽的礼服,还很适合制作贴身衣物和床上用品,路易莎都能想象睡觉的时候躺在这种布料里有多舒服。

看妻子的样子,费迪南德更加坚定这种从未见过的布料一定能够大卖。

莱伊说过,他的哥哥精明的不像是一位贵族而更像是一名商人。

特蕾莎也确实感觉到了他对这次合作的重视。

接到这位弗利特伍德伯爵的拜访信后,特蕾莎第一时间就拆开看了,确定对方确实是要亲自来拜访的时候,感觉头有点疼。

虽然弗利特伍德伯爵亲自拜访代表了他对这笔合作的重视,但一位大贵族到访,可不是简单的见个面谈个生意就完事了,按照现在的社交规矩,她得给对方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

在原来的世界,特蕾莎就对宴会的感觉一般般,毕竟正经宴会哪有年轻人开的派对有意思,而这个世界的贵族宴会就更没意思了,除了吃喝就是跳舞交际,一点意思都没有。

所以直到现在,从特蕾莎继承伯爵之位后,戈尔登城堡里都没有举行过一场正式的宴会,就算是之前德拉蒙德侯爵来访时也没有。

那位侯爵阁下第一次是低调前来,不适合举办宴会,第二次来访又比较突然,加上停留的时间不长,自然也没有为他举办宴会。

但这次不一样,弗利特伍德伯爵提前送了拜访信,定下来访的时间也在信件抵达的半个月之后,时间充裕,该有的礼节自然不能少了。

所以,一场符合规格的宴会必不可少。

足够丰盛的食物和供人畅饮的酒水,布置得宜的宴会场地,优美的音乐,还有受邀而来的宾客。

最重要的客人自然是弗利特伍德伯爵,但宴会不能只有他一位客人,作为陪客的其他宾客也必不可少。

不过戈尔登堡并没有多少贵族,除了特蕾莎以外,就只有一群骑士,其他人都是平民,哪怕是镇长和乡绅,他们也依然是平民。

但宴会只有骑士们作陪显然也并不合适,于是在管家询问要邀请那些客人的时候,特蕾莎稍作思考,就定下了名单。

“刘易斯镇长父女和卡波里镇上的几位乡绅都可以邀请,三个庄园的总管事和大管事、各个工厂的负责人也要请,另外再从来戈尔登堡的商队负责人里,选合适的发邀请函吧。”

这里的合适,自然是商队够大,和戈尔登堡的合作够深的商人。

既然弗利特伍德伯爵是来谈生意的,那她就直接举办个商务性子的宴会好了。

但正式的宴会还有一个问题。

“作为宴会的主人,您需要一位舞伴和你一起跳开场舞。”

中世纪什么时候有了舞会开场时,宴会主人需要跳开场舞的规定,特蕾莎不知道,但《权玫》这个游戏,宴会主人就是要跳开场舞的。

当然,考虑到作为地位最高的客人,他的哥哥弗利特伍德伯爵在信里说明这次是单独拜访,也就是他不会带上自己的妻子儿女,所以这场宴会也没有特别备注一定要带舞伴。

只有身为主人的特蕾莎是一定要跳开场舞的,要么提前选好开场舞舞伴,要么宴会的时候当场选一位舞伴。

特蕾莎不想和不熟悉的人跳舞,所以她也倾向于找个认识的舞伴。

那么问题来了,她去哪儿找舞伴?

特蕾莎的脑袋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就是莱伊。

而很显然,管家先生也认为对方是一个很好的人选,他甚至主动提议道:“如果您没有别的考量的话,或许可以问问莱伊先生?”

不管是论身份地位还是单凭两人的关系,莱伊也确实是最合适的舞伴人选,年轻高贵俊美,重点是他还是个单身汉,在戈尔登也没有别的什么熟悉的人,而这次宴会是为了欢迎莱伊的哥哥,那莱伊必然也是要参加的。

至于他愿不愿意,特蕾莎也没有多纠结,直接去问本人。

“舞伴?我吗?”

莱伊被找上门的时候,还有些意外,他第一反应就是观察特蕾莎。

以前想和他结伴参加宴会的女孩非常多,而且主动对他提出邀请的女孩也足够的大胆,并且毫不吝啬表现自己对他的倾慕,所以莱伊很清楚对他有好感的女孩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但他没在特蕾莎的脸上看见这些,没有爱慕也没有羞涩,她的表情很坦然,显然这次的邀请并不包含什么暧昧的感情。

这让下意识想要拒绝的莱伊迟疑了。

特蕾莎见他犹豫,以为他不想当自己的舞伴,于是理解地道:“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再想想有没有什么其他合适的人选。”

要不然从骑士里选一个舞伴?就是特蕾莎不太想让那些人想歪了,开场舞总是含有一些特殊的意义,要是骑士们因此升起什么别的想法,可不是特蕾莎想要看到的。

特蕾莎转身想走。

莱伊见状连忙制止:“等等。”

特蕾莎停下脚步。

“我没有不愿意,事实上我很乐意当你的舞伴。”

只是一场宴会,哪怕是开场舞,只要当事人双方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也就不存在什么特殊的意义。

但是……为什么这么想的他心里反而有点不舒服呢?

没有去计较那点微妙的不是滋味,莱伊的注意力放在了他的哥哥要来戈尔登堡这件事上。

“他真的要来?”

虽然莱伊对特蕾莎说,费迪南德像一个商人多过一个贵族,他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可真的知道费迪南德为了这门生意而亲自上门,莱伊还是有些意外。

但他也再次意识到,那些丝绸或许比他想的还要珍贵,不然也不会扰动兄长亲自前来。

莱伊完全不知道,他的哥哥费迪南德之所以要亲自走这一趟,除了丝绸确实珍贵以外,也有好奇他和特蕾莎是不是有什么,所以特意过来探查一下的缘故。

毕竟别看莱伊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是一个长得高大的美少年,实际上他也快要二十五岁了,这个年纪即使是贵族男性,也早该结婚了,就算没有结婚,也应该定下婚约,但莱伊一直没有想要结婚的意思,而费迪南德又不想用兄长的身份强迫他结婚,所以日常除了唠叨几句也只能无奈的随他去了。

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一点希望,他当然要亲自来看看。

这不仅仅是关系弟弟的感情问题,也是担心,毕竟他调查过这位戈尔登女伯爵,对方可不是一位传统的女性,光是资料里“力气惊人,战斗力强大”就让他忍不住去把这位女伯爵想象成一个满身肌肉比男人还男人的女战士,而完全忽略了资料里还有关于她十分美丽的描述。

每当这个时候,费迪南德就忍不住去想,原来他的弟弟喜欢的竟然是这样的女士吗?那也难怪他以前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对象了。

该死,他真的越来越好奇了。

莱伊可不知道自己的哥哥脑子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他只是在答应了特蕾莎的舞伴邀请以后,暂时放下了自己的研究,走出房门,和尽量抽出时间来的特蕾莎一起练习了几天的交际舞。

有时候游戏做的太还原了也不好,《权玫》的开发组如果把亚特兰帝国的社交性舞蹈定成现代常见的交际舞,特蕾莎还是会跳的,但为了追求那种电影里宫廷舞会一样的唯美画面,《权玫》里的社交舞种类很多,难度还不小,玩家不会跳还可以直接开外挂托管也游戏直接走个过场。

可到了特蕾莎这里,她就不得不从头学起来了。

好在莱伊的舞蹈水平不错,还能教导她跳女步,而他们也只需要跳一支舞就足够了,这才不至于让特蕾莎再另外找舞蹈老师来折磨自己。

第68章

费迪南德抵达戈尔登的时候, 已经是十一月的事情了。

天气不知不觉间已经转凉,人们身上的衣服也厚了起来。

和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的戈尔登堡人们并没有感觉到多少的寒意。

这里家家户户都有会织毛衣的人, 而大家又给领主大人打了大半年的工, 口袋都赋予了不少,入冬之前就已经用攒好的钱买回了不少纺织厂出场的毛线,给家里每个人都织了一套保暖的毛线衣毛线裤。

其实家里每人都有一身新衣服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原本就算钱袋鼓了一些, 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和舍得花钱去买毛线织毛衣。

但纺织厂每个月都会有一批滞销的“残次品”羊毛线低价出售,而且领主大人干活的工人还能打八折,不过有限购就是了。

本来价格就很低,再加上折扣,兜里有点钱的人实在没忍住,都买了不少回来织毛衣。

而且说是残次品,其实只是羊毛比较粗糙,织出来的线有些粗细不一和断裂打结而已,这样的羊毛线就算织成毛衣拿去卖,只要价格低一些依然有大把人想要买,根本不存在什么滞销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这是领主大人体恤他们这些领民,特意给大家留的福利而已。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领民的心早就被他们的领主大人捂的暖暖的,只要一提起特蕾莎, 每个人都是一脸虔诚和敬仰。

戈尔登堡的冬季本来就不算冷,有了保暖御寒的毛线衣毛线裤,这个冬天他们就更不觉得冷了。

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最津津乐道的就是领主大人即将举办的宴会。

收到宴会请帖的人一个个昂首挺胸, 别提多自豪了,他们之中的不少人甚至是农奴,却有机会参加领主大人举办的宴会,这在以前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别提这是领主大人继承爵位和领地以后举办的第一个宴会,意义非凡。

而那些不是戈尔登堡人,只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对此也十分看重,从他们打探到的宴会宾客来看,这很明显是一场商业性质的宴会,而举办宴会却是为了欢迎那位弗利特伍德伯爵。

和最近才渐渐有了些名气的戈尔登堡不一样,弗利特伍德家族的领地在整个亚特兰帝国都是有名的富裕,因为弗利特伍德领地之内土地资源丰富拥有多条矿脉,其中甚至有一条金矿和铁矿,光是这些就能为弗利特伍德带来众多的收益,而历代的弗利特伍德伯爵还很善于经营,整个领地十分的繁荣。

这可是他们以前连见都见不到面的大贵族,如今却有幸能近距离接触,要是能把握住这个机会,他们的生意绝对能更上一层楼。

所有受邀的人都在为了参加宴会而精心准备,特蕾莎是个很体贴的人,她知道自己手下的那些工厂负责人可能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礼服,所以统一给每人都送了一件礼服。

虽然因为是临时准备只能找裁缝买做好的成衣进行修改,但不管是礼服的款式还是材质都还算不错,毕竟是从摩兰卡那么买回来的热销款式。

骑士们那边也收到了,档次要比其他人要高了不少,怎么说他们也是贵族,在这点上还是需要注意的。

当然,这些算是员工福利,不仅是他们,其他给特蕾莎干活的人满三个月以上的人都能在这个月份收到一件兽皮袄子,大部分的兽皮来自特蕾莎今年春夏秋三个季度巡猎时打到的猎物剥皮后找皮革匠人处理过在让女工缝制的,不够的则是对外收购的,主要以野兔皮为主,底层管理者可以多分一顶帽子,能去参加宴会的负责人们多的就是那件礼服了。

士兵们的待遇和员工一样,骑士们则分到了羊皮制作的冬衣,今年戈尔登堡杀的羊比较少,因为打算发展羊毛业,明年特蕾莎准备扩大绵羊群的数量,所以只杀了一部分淘汰下来的绵羊和本就是作为肉食和皮革来源的山羊,减少山羊的养殖数量。

而同山羊一起准备宰杀的,还有养了半年的野猪崽子们。

这就又不得不提一下这些煽过的野猪有多能长了。

和华夏古代不一样,因为喂养的方式和文化不同,猪在这边是主要的肉食来源之一,也是贵族餐桌上的常客,而且因为猪长得比只吃草就行的牛羊慢,自然的猪肉的价格也不比牛羊低。

以前猪倌们放牧的猪,从年头长到年尾,能有个七八十斤就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不过因为放牧的家猪活动量大,身上的肉也是瘦肉比肥肉多,如果放在现在,这种瘦肉多的猪反而会比较受欢迎。

但在这个大部分人都缺少油水的时代,瘦肉可不如肥肉受欢迎。

而特蕾莎让人煽了的猪养了半年下来,体重却头头都在一百二十斤以上,养的好的甚至能有一百五六十斤,是原本养猪重量的两倍。

甚至,那些煽过的羊体重也比以前增长了许多,一头头膘肥体壮的。

而且因为是圈养,这些野猪没有了活动的空间,身上的脂肪堆积起来,一层层的,看着就是肥肉比瘦肉多的样子。

现在这些野猪崽子正式最长肉的月份,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长肉的速度就要慢一些了,但也依然能长,虽然不知道它们能长多少,可看之前长肉的速度,也知道一定要比以前养的猪快得多。

所以猪倌们都觉得这个时候就宰杀有些可惜。

但特蕾莎想要在入冬的时候宰杀一批野猪制作火腿和香肠,不仅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还能给明年即将诞生的小猪崽子们空出地方来,所以她也没有犹豫,只留了几头长得最好的留着过年时宰杀,剩下所有阉割的野猪和家猪就都让人宰杀了。

一口气宰杀将近两百头肥猪,显然工作量不小,戈尔登堡的杀猪匠们需要加班加点忙上好几周才能处理完,主要是他们的人数并不是很多。

不过杀猪匠虽然不够,但士兵却不少。

庄园里不需要站岗的士兵被特蕾莎调派过来,帮着杀猪匠一起杀猪。

虽然大多数的士兵没有杀过猪,可他们跟着领主和骑士大人们外出巡猎的时候,也是需要负责处理打到的猎物的,尤其是野猪,这是大人们最常猎杀的猎物,所以很多士兵都有处理野猪的经验。

他们帮着杀猪匠控制住这些野猪,由杀猪匠来一刀放血进行宰杀,猪血被一桶桶的接取好,留着之后和豆腐、猪肉一起做成熏制的血豆腐,这血豆腐的做法还是特蕾莎从室友那儿学会的,室友是个巴渝妹子,她们老家那边就会做这样的血豆腐,还是非遗呢。

每年过完年返校的时候,室友就会给她带她母亲做的香肠和血豆腐,所以特蕾莎知道的香肠做法也是巴渝那边的,正好她还收了一批花椒,就是辣椒没多少,所以没法做正宗的川味香肠,但不加辣椒也很好吃。

而且特蕾莎本身也不太爱吃太辣的香肠,她更喜欢室友母亲做的川式广味香肠,带着一点淡淡的甜味,但又和广式香肠不太一样,估计会更符合西方人的胃口。

而且这种香肠的配料表也更简单,正好制糖厂又新出了不少糖,蒸馏厂出的白兰地也勉强能代替一下白酒,再加上昂贵的胡椒和不含苦味的细盐,她能把这香肠卖出金子的价格。

杀猪匠们主要负责给猪放血,剩下肢解的工作则大部分交给了士兵们,肢解后的猪部件被庄园里的女人们清理干净,适合制作熏肉火腿香肠的部分由城堡厨房的厨师带着她们进行制作。

带着一些肉的猪骨和内脏同样被清洗干净,大部分送到各处工厂和修路队去,作为他们三餐的肉菜和熬汤材料,剩余一部分连同猪头一起被丢进放了许多香料的锅里卤煮。

空气里浓郁又熟悉的香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煽动起鼻翼,干起活来也越发起劲了。

那一锅锅的卤味之中,可是有他们来这里干活的加餐啊。

领大人的到来不仅让他们的钱包变得鼓鼓的,也让他们的舌头享受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的美食。

他们从没见过这么慷慨的人,为领主大人烹饪食物的厨师们学到了许许多多的菜谱,其中那些简单的,连平民也能制作的菜谱还会被允许在民众中公开,最先受益的就是庄园里的人,然后才是其他的领民。

像卤味这种,虽然需要不少调味的香料,但制作并不困难的美食,就是很多人最先记住的菜谱,甚至在卡波里镇上,还开了两家专门制作卤味的摊位。

当然,制作美食的店铺可不止这两家,其他的各种街头小吃也是越来越多,因为现在来戈尔登堡经商和找活儿干的人也越来越多,戈尔登堡本地人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愿意花钱买食物的人自然也多了,这些小吃摊的生意自然也都不错。

更有不少人把制作的方法学了去然后到别的地方去摆摊做生意的,于是慢慢的,亚特兰帝国各地都涌现了一批“戈尔登堡美食”。

以前那些对戈尔登堡可能连名字都没听过的人,现在一听到这地方的第一印象就是“遍地都是好吃的”,戈尔登堡都快成了人们口中家喻户晓的美食之地了。

这么一来,因为被美食吸引而来到戈尔登堡游玩的外地人士也越来越多,镇上不少人都把自家空余的房间改成了民宿,赚点游客的住宿费。

第69章

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伯爵抵达戈尔登堡的时候,也是被这里的景象吓了一跳。

去过不少地方的他,对戈尔登堡这样的小地方的印象可以说是很固定的:破旧落后的环境和衣不蔽体的穷人。

他已经做好了看到一个偏僻又封闭的乡下地方的准备,却从靠近戈尔登堡开始, 就发现情况似乎和他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现如今要前往戈尔登堡有两条路, 一条是原来的老路,从莫西特堡过去,另一条则是还在修的从摩兰卡走的那条。

摩兰卡到戈尔登堡的路已经修了一段时间,虽然是两头一起修, 但是工期没个半年一年的怕是完成不了。

特蕾莎修的也不是什么小路,在这方面她一点都没吝啬,修的是罗马大道那种石板路,用的都是好料,保管修好以后好好养护的话,不出意外用过几十年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但也因此修路的时间就长了。

所以这段路暂时没有启用,一般人也不知道这里在修路,费迪南德过来自然是走的莫西特堡——估计又要吓到那位莫西特堡的领主了。

而这条路虽然没有修,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土路,可路上往来的人却不少,一路上什至能称得上车水马龙,比费迪南德去过的一些中大型城市也不差什么了。

路上的来来往往的车队和行人都很多,但这里并不是在城门口处,甚至费迪南德进了戈尔登堡的地界后,路上只遇到几处简单的关卡,倒是每处关卡的不远处都在大兴土木的样子,据说是要在沿途建造几处名为“驿站”的地方供往来的商客歇脚休息。

想想也是,戈尔登堡的地界还是蛮大的,但村镇主要都集中在中心地带,从这条路抵达卡波里镇,怎么也得走个一天,路上连个歇脚地方也没有,很多人之前都是选择在莫西特堡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赶路,到天黑才能抵达卡波里镇,要是正好错过了休息的地方,那就只能夜宿野外了。

好在费迪南德要去的是戈尔登庄园,相比卡波里镇还是要近了不少,中途稍作休息,下午也就到了。

他这次带了不少人来,除了随行的骑士和士兵,还有不少管事仆人,当然也少不了给戈尔登女伯爵的礼物和给弟弟带的东西。

前者倒是中规中矩的拜访礼,后者就多了,费迪南德是想着莱伊可能会在戈尔登堡过冬的想法,把他日常惯用的东西都带来的。

因为早就知道他会带不少人来,特蕾莎也提前做好了接待准备,管家格雷格和新上任的女管家珍妮丝带着仆人把整个城堡都打扫了一遍,所有空着的房间也都开窗通了风,收拾出足够的客房准备招待尊贵的客人,各种用品用具该清洗的清洗,该晾晒的晾晒,务必保证一丝不苟,让客人挑不出刺来。

特蕾莎总觉得他们慎重其事的样子有点过了头,不像只是在招待一位地位尊贵的客人。

其实还是觉得他们的领主大人和莱伊先生十分般配,不自觉把费迪南德当成了男方大家长来招待的众人:……只是担心这位弗利特伍德伯爵对特蕾莎的印象会不太好。

毕竟特蕾莎怎么看也不像是传统的贵族女性,估计没有哪个贵族老爷会喜欢她这样的女性,他们只会觉得她离经叛道,挑战了男人的权威。

连格雷格都不得不承认最开始见到特蕾莎的时候,他的心里也不是没有类似的想法的,只是他们的领主大人过于厉害,不仅一开始就用气势碾压了他们,之后又用强大的武力值震慑了他们,最后是那比金子和宝石还要贵重的脑子,她说出来的每一个点子都是那么的有用,带来的利益更是给整个戈尔登堡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有一位领民不为这样的变化而喜悦,现在的戈尔登堡领民简直是把特蕾莎当做神明一样崇拜尊敬,教堂里石头做的雕像根本无法和她比拟。

当让管家先生发愁的是,他们的特蕾莎大人越是厉害,好像就越是没有追求者存在。

时至今日,特蕾莎已经继承戈尔登伯爵的爵位大半年,虽然她不喜欢举办宴会,但日常出行并不少,见的人也多,甚至她身边还环绕着一群以赫克托为首的骑士团,而骑士团中也不缺和特蕾莎年纪相近的单身骑士。

按理说,这些单身骑士应该会成为特蕾莎的追求者的,毕竟这个年头的骑士就是这样,他们除了必须拥有一个效忠对象外,也要拥有一个倾慕的对象。

哪怕和自己的倾慕的对象没有什么交际,他们也会给自己倾慕的对象写情书、送礼物,然后在公众场合宣扬自己的倾慕之情。

按理说作为他们的效忠对象,美丽又高贵,富有且单身的特蕾莎,应该是大多数骑士们对于倾慕对象的首选的。

想想也知道,只要能得到她的芳心,整个戈尔登堡都会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但是!没有!一个都没有!

没有人当众表示过对特蕾莎的倾慕,他们只会宣扬对她的忠诚,没有人给她写亲属送礼,他们只会和领民一样对她献礼进贡。

这就是非常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没有哪怕一位骑士有涉及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

如果格雷格懂现代的用语,他或许会大叫一声这不科学。

明明他们的特蕾莎大人不管是外貌还是家世都是婚姻市场里最受欢迎的那一类女性,可为什么她会连一个追求者都没有呢? !

这让格雷格不得不担心起戈尔登家族的未来了,要是特蕾莎大人也没有后代,整个戈尔登堡在她之后,可就不知道要便宜谁了。

而目前他看来看去,还是觉得莱伊先生是最合适的结婚人选。

贵族,身份够高,次子,那就有几率直接入赘戈尔登家族,最主要的是他长得好,和特蕾莎大人也投缘,看起来像是能发展一下的样子。

所以费迪南德的到来,就自动被格雷格管家带入了未来男方大家族的位置,那是怎么谨慎周到都不为过的。

正巧,费迪南德也有类似的想法。

他这次过来,不就是想看看自家弟弟是不是真的和戈尔登女伯爵有些什么吗?

而格雷格管家的担心,在他这里,还真的不是特别重要。

主要是他家弟弟莱伊也是个结婚老大难的问题儿童,如果他能喜欢上什么人,费迪南德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去计较特蕾莎是不是不符合当下的女性审美。

甚至,他都做好了,就算戈尔登女伯爵长得像是穿了女装的壮汉,他也会面不改色的夸对方漂亮的准备。

但真的看到特蕾莎的时候,费迪南德还是没有控制好自己的面部表情。

不是被她的样子吓到,而是真的被惊艳到了。

在见到特蕾莎的那一刻,他脑子里金刚芭比一样的形象猛然破碎,只留下了眼前美丽又独特的样子。

或许这位女伯爵不是时下流行的白皙纤细病弱的贵族小姐,但她的美也是毋容置疑的。

她是健美而又充满生机的,如果其他贵族小姐们是花园里精心呵护娇养长大的花朵,她就是野外茁壮成长的大树,而这棵大树上还开满了花,浓烈又盛放,那种美不是一朵小小的娇嫩花朵能比拟的。

在看看站在这位女伯爵身边的弟弟,虽然莱伊长着一张娃娃脸,但他本人并不弱小,从小的锻炼就一直没有落下,不管是伸手还是能力都不逊色于费迪南德身边任何一位出色的骑士,这也是费迪南德敢让他一个人到处乱跑的原因,他有足够的资本保护自己。

所以,莱伊的气势其实也很强大,只是很多人在第一眼的时候容易被他的脸所影响,而忽略了这一点,但当其他人站在他的身边时,却总是很容易会被他压的毫无存在感,不管男女。

而这样这两个人站在一起,却有种势均力敌,又分外和谐的矛盾感,而费迪南德还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亲近。

两人之间甚至只有一个手臂的距离。

这是一个有些微妙的距离。

费迪南德挑了挑眉,对自己的猜测更加坚定了,以前的莱伊和其他女孩呆在一起的时候,可都是会特意把彼此的距离拉开,免得造成误会的。

其实只是最近一起练舞,所以习惯了彼此的接近,而忽略了这点的莱伊可不知道自己的兄长在想些什么。

他看着从马车上下来的哥哥,因为许久不见,于是上前给了对方一个拥抱。

费迪南德也抱住了弟弟,然后发现他的弟弟好像又结实了一点?

吃得太好,沉迷研究又有些疏于锻炼的莱伊放开了哥哥,然后给他介绍起了特蕾莎。

特蕾莎友好的打了个招呼的同时,也没有错过对方探究的目光。

她只当对方是好奇自己女伯爵的身份,因为没有感觉到恶意,所以也并不计较这些,只是有些讶异莱伊和他的哥哥真的不太像。

本来以为又会见到一个娃娃脸伯爵呢,结果人家就是很正常的沉稳威严那一类的长相,也好在费迪南德年纪不是很大,也长得并不显老,不然如果撇开两人相近的身高,两人估计相比兄弟要更像父子一点。

因为费迪南德看他弟弟莱伊的目光,就真的很宠溺,像是在看自家不省心的小儿子一样啊。

如此想着,她手一抬,邀请费迪南德到城堡里说话。 ——

作者有话说:家里那位工伤住院了,情况比较严重,我要去医院看看,明天的更新可能会停,等确定了再挂请假条。

第70章

费迪南德本来就只是对特蕾莎的外貌有一点点的担心, 如今见到本人,虽然确实和时下的审美不太一样,可他也不用担心弟弟莱伊的眼光了。

所以放松一下后, 费迪南德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此次来访的主要目的上——关于丝绸的生意。

和特蕾莎寒暄一阵后, 他就迫不及待地提出:“虽然现在就提出来有些冒昧,但我能先看看那些神奇的布料吗?”

他不好意思的接了一句:“我的太太很喜欢你们的布料,她要求我来戈尔登堡以后一定要尽快送一批布料回去,好让她做几套新礼服在举办宴会的时候惊艳所有人。”

其实何止是喜欢,应该说是爱不释手,他那块手帕至今都还被妻子强行征用了,而且她也不是拿去使用,而只是时不时拿出来欣赏一下,然后幻想其他颜色的丝绸能制作出怎么样的礼服。

费迪南德的妻子就是个很典型的贵族夫人,热衷于参加各种舞会, 也喜欢成为舞会的焦点,而丝绸显然能让她如愿。

特蕾莎本来还想当个好客的主人,安排费迪南德先去休息,之后再谈这件事,现在见费迪南德都开了口,自然也就顺着他的意思,抬手让人去拿丝绸。

第一批的蚕丝如今都已经织成了布匹,数量和预期的一样,正好482匹布。

这其中, 纯色的丝绸有,带花纹的也有,而且种类很多,平纹斜纹缎纹提花都有, 每一匹都是织娘精心织就而成,精美的像是艺术品。

出于私心和怀念,特蕾莎花了不少华夏传统的花纹,像是什么云纹、如意纹、蝙蝠纹、百花纹。联珠纹、宝花纹之类的,只要是她记得的就都画了出来让织娘们慢慢研究去,简单一些的花纹的在这批丝绸中就已经出现了成品,复杂的目前还在研究中,估计下一批丝绸里就能看到些样品了。

离家太远,她也希望在这个世界能有一点家乡的东西能够让她睹物思人。

因为母亲很喜欢华夏的传统文化,日常也偏爱旗袍改良汉服之类的穿着,特蕾莎对这些花纹也还算熟悉,至少不会画错了。

除开这第一批织好的丝绸,现在养蚕基地那边又有一批蚕茧正在进行缫丝,这也是今年最后一批蚕茧,因为养殖的规模比之前大,蚕茧的数量也更多,够织娘们忙到明年开春了。

织好的丝绸都被送到了城堡内储存,特蕾莎对蚕丝纺织厂那边的安保还是不太放心,现在戈尔登堡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会有些治安问题,虽然她加强了各处的警戒和安保,但还是小心点的好。

这批最早的丝绸,无论是蚕丝的品质还是织娘因为不熟练而产生的小瑕疵,都导致这批丝绸之中最早做出来的品质要比中后期的成品差了不少,所以特蕾莎让人拿来给费迪南德看的丝绸,也是分了不同品质的。

仆人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的丝绸都拿过来,他们只是搬来了差不多二十匹,各种颜色花纹的都有。

费迪南德的眼光好,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丝绸的好坏,但哪怕是看起来最次品的丝绸,也比现今的麻布毛呢要精致不知道多少倍,也就最好的羊绒能和它们相比。

但羊绒胜在保暖,丝绸一看就凉爽丝滑,两者并不存在什么竞争,所以丝绸的出现也不会打压羊绒产业。

倒是细麻之类的布料会受到不小的冲击,但两者的档次又完全不一样,丝绸完全可以成为大贵族的专属奢侈品。

这个想法在知道特蕾莎现在手上的丝绸数量后,就更是加深了。

将近五百匹的丝绸听起来很多,可光是亚特兰帝国的首都的贵族就不止这个数,而且买得起丝绸的人不可能只买一匹,他们只会恨不得连家里的窗帘床品都换成丝绸的。

唯一有些可惜的是,现在已经入冬,丝绸在这个季节的魅力会下降不少,而且亚特兰首都在帝国北部,气候要比戈尔登堡冷的多,这会儿可能已经在下雪了。

所以如果费迪南德想要去首都做丝绸生意的话,估计得等到开春。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每年春日的四月到八月,贵族们都会前往亚特兰帝国的首都集中进行各种集会活动——是的没错,《权玫》抄的就是某国十八世纪的社交季——这个时间的首都也是贵族和富人最多的时候,而需要出席各种集会活动的贵夫人们的衣柜里总是缺少那么几条足够亮瞎人眼的华美裙子。

弗利特伍德伯爵夫妇一向也是社交圈的宠儿,费迪南德的妻子路易莎的新裙子就是为了前往首都而准备的。

现在才十一月?不需要那么早准备?

不,等费迪南德把丝绸送回他们的领地,中间就需要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冬日大雪封路,他们确实只会窝在自己的城堡里舒舒服服的度过寒冬,可要知道做衣服是需要时间的,而一位好裁缝的时间也同样宝贵,尤其是他们还要紧跟潮流。

当然,费迪南德觉得他的妻子大概率可以成为明年首都上流社会的时尚领航人,哪怕是随便用这种丝绸做一条礼服,估计都能达到她想要的效果。

所以她才会那么迫不及待的希望费迪南德能够早点把丝绸送回去,她要先让裁缝设计出最合适的款式,然后用一个冬天的时间为她量身定制几条完美的礼服。

费迪南德的目光在那几匹品质最好,花纹也最为华丽,又带着明显的异国风情,但他从未见过类似风格的丝绸上转了几圈,感觉自己的妻子估计会很喜欢它们。

费迪南德迫不及待的想现在就把这笔生意谈下来,但那显然有些太过性急了,他需要知道这到底是一锤子买卖,还是能够长久进行的生意,这会决定他们的合作将要以什么形式进行。

他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疑惑,然后得到了特蕾莎表示明天可以带他去参观纺织厂的回答。

“可惜现在季节不合适,不然我还可以带你看一看蚕房。”

费迪南德对她口中的蚕房有些好奇,但更多的注意力还是在纺织厂上。

来戈尔登之前,甚至直到刚才,费迪南德都以为这些丝绸是特蕾莎从什么特殊的渠道获得了,毕竟这种布料他很确定亚特兰帝国从未有过,而那些明显带有异国色彩的华丽纹路也正在像他证明这一点。

但戈尔登堡竟然要纺织厂?所以这位女伯爵也掌握了制作这种布料的原材料?

费迪南德猜测那应该是一种植物,毕竟丝绸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羊毛,他也想不出有什么动物能够拥有这样的皮毛。

他对参观纺织厂很期待,也注意到旁边的莱伊有些欲言又止。

不过这对象不是对他。

费迪南德暗自挑了挑眉,笑着应下明日的参观,并表示自己现在想去洗漱一下。

特蕾莎理解的点了点头,马车坐起来可并不舒服,他坐了一路感觉疲惫也是正常。

而此时的时间又有些不早不晚,距离晚餐时间还有段时间,但客人们显然现在就需要一些食物填饱肚子,而不是再等上一两个小时。

于是特蕾莎体贴的表示为了让客人感觉像是在家里一样宾至如归,所以今晚不会举办晚宴打扰他们休息,而是会让仆人为客人们准备好食物送到他们的房间。

“欢迎的宴会定在明晚,可能时间有些仓促,希望你不要介意。”

费迪南德矜持地笑道:“当然不会,是我要感谢你的招待才是,我很期待明晚的宴会。”

虽然戈尔登堡是个小地方,戈尔登伯爵的名头也不如弗利特伍德伯爵,但两人的爵位毕竟是同一级别的,所以两人之间的交流还是处于一种平等的状态。

特蕾莎转头询问莱伊:“你和你哥哥一起用餐吗?我让厨房把你的那份也送过去?”

莱伊从善如流:“好的,麻烦你了。”

兄弟俩对这个安排都很满意,他们确实有段时间没见,很有话说。

不过费迪南德要去洗漱的时候,莱伊还是留了下来,表示和特蕾莎有话要说。

等兄长一走,莱伊就迟疑着开口了:“蚕房的事情你也要告诉费迪南德吗?”

莱伊在戈尔登庄园里住了这么久,特蕾莎的诸多部署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甚至还经常陪着特蕾莎在花园里种地,蚕房那种地方也是去过的。

而丝绸的来历,别人可能不清楚,庄园,尤其是城堡内的人都一清二楚,当初特蕾莎让人缫丝的时候,可是直接在花园里进行的,莱伊因为对那些构造简单,但效率高的缫丝机十分好奇,还去近距离围观过。

所以他自然也看到了那些从水里被捞出来的蚕蛹,也知道蚕丝的来源。

但这种好东西,难道不应该做好保密工作,让人不知道蚕丝的来源吗?她就不怕有人盯上那些野蚕,然后偷了去吗?

但特蕾莎好像只是对外隐瞒了丝绸真正的样子,没有流出除了给他的那块手帕外的任何一点布料,却没有对此进行其他的保密工作。

似乎现在戈尔登堡的人都知道他们领主大人的另一家纺织厂里有一种神奇又珍贵的布料,却除了纺织厂的人见过之外而没有其他人见过真正的实物。

而这显然也让外界更加好奇了,甚至有不少商人去蚕丝纺织厂那边打探和寻求合作,但都被那边的管理者们给打发了。

但越是这样,越能激发那些商人的探知欲,各种试探层出不穷,要不是那里是领主的产业,日常有不少士兵和保安驻守,怕是都有人偷偷摸进去了。 ——

作者有话说:情况比较严重,但暂时不需要手术和陪护,所以更新应该还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