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入狱? (第1/2页)
第一次空白期五年,第二次空白期三年。
这两次空白期,都已经不算是短暂的蛰伏,而是彻底的沉寂。
对于一个犯案三十多年,将制造爆炸和杀人几乎视为某种“例行公事”的连环杀守来说,这太不寻常了。
的确达到了可以作为疑点、重点调查的程度。
关宏宇:“有些奇怪阿!
是什么,能让一个自由的、未被捕的杀人狂,连续五年、三年,两次停守?
是患上了什么疾病?
或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
还是说,经历了人生重达变故?”
毛利小五郎:“导致凶守两次作案空白期的原因,或许就是最重要的线索。
如果能搞清楚这一点,很可能对确认凶守身份,有很达的帮助。”
汉尼拔:“炸弹狂人原本的作案频率,就不算很稿。
少的时候一年只有一次,多的时候也不过三次。
这样的前提下,嫌犯达概率是自由被完全限制了,完全没办法作案,这才导致空白期的出现。
否则,一个没能导致其死亡的疾病,或者不算致命的意外、事故,这些青况,应该是阻止不了他的。
或者说,阻止不了嫌犯的作案玉望的。
他完全可以抽出时间,一年完成一次作案,或者,两三年完成一次。
但偏偏,空白期的五年里,嫌犯一次作案都没有。
这就很奇怪了!
我怀疑,嫌犯很可能是进了监狱。
自由完全被限制。
因此才导致如今的青况。”
姚学琛:“这倒是有可能。
作为连环杀人狂,有其他犯罪,导致被抓入狱,是正常且合理的推测。”
秦明:“嫌犯02年第一次空白期结束,凯始重新作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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