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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不飍 23514 字 4个月前

第31章 31

在重新拐上国道之前,孟凛在路边发现了一片荒废的苞米地。

她让沈确停车,叫她和葫芦在车上等,她下车去掰几根苞米就回来。

对苞米的执念,来自于她的口语教材之一《我在极寒末世当农民》。

写的也是东北老铁的故事,里头的火炕,烀苞米和铁锅炖大ne都给孟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说里说春玉米在七八月份就能成熟收获,但是孟凛在生长得乱七八糟的玉米杆间找了半天,就只找到几棵发育不良的,杆子又矮,叶子又细,好不容易结出的穗包着还没指头大的迷你玉米,看似刚刚结果,实际里头早就被虫蛀烂了。

孟凛不甘心,又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竟让她发现了一大片杨梅林,还听见有活水的声音。

这可真是‘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要么说古人诚不我欺。

现在的杨梅正当季,虽然不像以前有人照顾时果实那么饱满那么大,但看起来也是挂得一树姹紫嫣红,要是她还活着,口水都能留出二里地去。

回头望了一眼,这会儿已经看不见路和老头乐了,孟凛估摸着自己跑出来挺远,现在回去找沈确一起来摘有点浪费时间。

好在她已经有了丰富的打野(抢劫)经验,随身就带着便携环保购物袋!

这片林子里的杨梅树都很有些年岁了,枝繁叶茂,果子落得满地都是,孟凛不捡地上掉的,高处的她也摘不到,就按她的个头,这里摘几颗,那里摘几颗。

购物袋越来越压手的时候,突然她听到一声:“那个……”

丧尸一下子就僵住了,感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那声音是从她脚下来的!

她没敢回头,脚下的声音继续说道:“可以请你从这里离开了吗?我、那个,就要开枪了。”

余光往脚下偷偷一瞥,孟凛瞧见就在自己脚边,有块翻起的草皮,底下架着根黑洞洞的圆管。

“别动。”是沈确。

孟凛的心一下落进肚子里,赶紧回头,见她蹲在那块草皮后,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手.枪正瞄着藏在地底下的人。

“你怎么,来了?”她居然都没听见动静。

沈确说:“你走太远了,我不放心。”

地下的人:“……要不我们都把枪收起来,那些杨梅,就送给你们了好吧?”

沈确眉梢微挑,看了眼孟凛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又看整片林子的状态,结果饱满,不像很久没人照料,以及这块作为哨眼伪装的草皮上被踩扁的一角。

“可以,我数一二三,我们同时收枪。”

“好,但是,那个——”

孟凛:“等等,等下,杨梅是,你的?”

她刚才还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破房子,“那边房子?”

地下的人:“也是我的……这是我奶奶承包的地。话说,呃,不好意思啊,我是想说,那个…你看起来,好像不是活人,就是我看你的脚踝,好像是死了的样子……”

孟凛:“啊?我……”

地下的人:“啊,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就当作什么也没看到!”

孟凛:“……啊?”

地下的人:“我、我很久没见过活人了,我一直在地下,所以、呃,现在的丧尸,是已经可以说话了吗?”

孟凛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她本来不社恐的,都被客气得有些莫名社恐了。

好在沈确及时解围:“她是特殊的。我们不会伤害你,这些杨梅既然是你的,我们可以用物资和你交换,换完就走。”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误会!”地下的人赶紧解释:“我就是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如果、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不可以,请你们来我家做客?杨梅——杨梅送给你们,我不缺物资的,我家里有电,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末世最忌讳的便是随意与陌生人打交道,沈确正要拒绝,却见孟凛的眼睛歘一下亮了。

猩红的眼眸里,写满了“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火锅!”

预估了一下仙人跳被反杀的可能性,沈确收起了枪。

得到默许的孟凛:“好呀,好呀。”

地下的人:“太好了!谢谢谢谢!”

两个女生听起来都很欢欣雀跃,像两只激动跺脚的小仓鼠。

进入地下的通道藏在那间破房子里,那个女生说会在屋里接她们。

路上孟凛问沈确:“呼噜呢?”

沈确拉开防晒服,葫芦正在她挎到背后的猫包里呼呼大睡。

孟凛很满意自己找得这件衣服,够宽松,防晒又防刮,还能防蚊虫。

她于是竖起大拇指:我真棒!

沈确也竖起大拇指:收到。

一人一尸推开房门,一道人影局促的站在阴影里。

孟凛一见到她都有点傻眼,好瘦好小,比她还苍白,感觉一阵风就能吹散架。

女生低着头,都不敢多看她们似的,孟凛立马交代:“我是,好丧尸,不咬人!”

“哦哦。”她偷偷瞥一眼,赶紧地说:“我家在下面,就是有点麻烦,要、爬一下梯子。”

沈确率先跟她下去,环视了一圈,地下空间比想象中小,除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居住地外,便是许多条战壕似的地道,用来监视警戒地面情况。

确定下面没有藏人,沈确便将孟凛接了下来。

“啊对了,忘记介绍了,我那个,叫吴恬,你们可以叫我小恬。”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个,我还没收拾……”还没等她们开口,小恬立马又像颗小陀螺似的转了起来,一边收拾地上桌上的杂物,一边竹筒倒豆子似的介绍起自己,恨不得把家里的情况全部告诉对方,又是找水杯,又是搬凳子,“先、先坐下,我给你们泡茶喝。”

一人一尸双双被摁在桌旁,端着水杯,互相看了一眼:“……”

小恬说她独自生活在地下已经三年多了,因为自己免疫力很差,从小就有很多过敏原,甚至对光照都过敏,所以很社恐,大学毕业后就回到家里,继承了奶奶的果园。

因为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那时她就找到施工队,挖掘出这个地下室。安装了柴油发电机、隔音板,各种电路,在末世前就储存了一堆物资,本来是想着偷偷一个人生活,没想到突然遇到了世界末日。

说到这,她已经摆好满桌零食糖果,一大碗洗好的杨梅。

“我用盐水泡过,没有虫子的。”跟着又转头去找电磁炉。

地下室里日常需要的所有电器都有,也有通风排气设备,比地上阴凉许多。

孟凛发挥主人翁精神:“自己来,自己来。对了,你对猫毛,过敏不?”

小恬看见沈确衣领里冒出的猫猫头,很惊喜,说她在学校喂过流浪猫,应该不过敏。

一人一尸并肩在冰柜前找肉,场面竟意外的很和谐。

小恬说爆发病毒时她为了找朋友也曾经出去过,但是外面早就乱成一锅粥了,朋友没找到,她还以为自己也要死了,却不知道为什么丧尸好像对她不怎么感兴趣,总之莫名其妙的,她又搬回来许多食物。

孟凛就说她其实没法真正吃东西,只能咂摸味儿。

小恬赶紧说不要紧的,她食量小,又没运动,囤积的食物根本吃不完,请她们吃饭她自己也很开心。

然后又悄悄地问:“那你们是姐妹吗?还是路上认识的?”

她有点怕沈确,感觉她很凶,所以这种问题只敢偷偷问孟凛。

孟凛“啊”了一声,说:“嗯,我们是,咳、好盆友。”

“真好呀。”小恬露出羡慕的神情。

菌汤锅沸腾起来,小恬打开了抽风机,香味充盈整个地下室,却不熏人。

怕她们觉得不安全,她自己先把锅里煮的食材吃了一遍,“都熟了,可以吃啦!”

各色丸子,牛羊肉片,热热闹闹的在锅里翻腾,几人围炉而坐,叽叽喳喳的说着自己的见闻,头顶的灯泡发出恒定的光芒,说是人间天堂也不为过了。

最后所有人都吃撑了,丧尸过足了嘴瘾,连葫芦都整整吃了两碗肉。

吃饭的时候小恬说她拿的那把枪其实是捡来的,很沉,自己也不太会用,只能吓唬人,沈确便帮她拆开检查了一下部件,点数了子弹,告诉她如何保养,怎么使用。

学完,小恬便搬来电脑,给孟凛看自己写的小说。

这三年她一直在写小说,不是末世小说,而是个仙侠故事。

“因为我身体不好,是个菜鸟嘛,所以…我就想写一个普通女主,一步步变得很强大的故事。”

她写得很慢,才写了五十多万字,孟凛和沈确是她的一号和二号读者。

临别前,沈确询问小恬是否有去幸存者基地居住的意愿,之后如果遇见,她们可以把她所在的位置告知官方的搜救队伍,她手上的物资大概只够再支撑八九个月的时间,如果搬到基地里,会更安全。

小恬笑着拒绝了,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而且还要照顾这片杨梅园呢。

沈确便没有再劝,把车上的柴油送给了她。

孟凛则是送给她一本书,从姐妹养老院里拿的,很厚重的巨本彩页,《博物大百科》,希望能给她写小说带来些灵感。

沈确去车上拿东西的时候,小恬说:“一开始觉得她好凶,现在觉得,她其实很温柔。”

孟凛当即做了个你懂得的表情:“哈!冷脸,铲猫砂,的人设。”

一人一尸凑在一起,咯咯咯直笑。

小恬其实很想留她们住几天,但是地下室的空间就这么大,塞进三个人已经非常局促,又听说她们正在旅行,孟凛很喜欢打野,亲近自然,她便推荐了杨梅园边上的那条小溪。

她们家的灌溉渠接的就是那条溪。

水很干净,村里祖祖辈辈生活在这,每个小孩都在水里游过泳。

就连她小时候也玩过不止一次水,她们可以去那钓鱼摸虾抓螃蟹,再泡个澡。

离开破房子,和小恬挥手道别,她们循着水声,一路走到河边。

孟凛觉得沈确很不对劲,虽然她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语气也很平静。

但是,她就是感觉到一种微妙的不爽。

“你说,小恬以后,怎么办?”

“不知道,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哦。那我们,可以去找,物资给她,再走。”

“嗯,你决定就好。”

“毕竟,咱们吃了,好多肉!”

“比起食物,她更需要的是维持能源供应。”

“……”啧,怎么回事啊,她都说了这么多我们咱们的了,还不好?

“沈确,你,站住。我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第32章 32

沈确平平静静地看她一眼:“没有。”

啊啊啊啊,别扭鬼,又搞冷暴力那一套是不是!

孟凛再不理她,径自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沈确为什么生气,地下室那么小,那家伙耳朵又那么尖,声音再小也能让她听了去,但那有什么可气的她请问呢?

银行卡是她留的,断崖分手她搞的,她一个受害者还没兴师问罪呢!

现在是看她被洗脑了可怜,她大发慈悲不计较了,那分了手的俩人,不说是朋友说什么?

——那是我前女友,现在脑子瓦特了,不记得我们分过手,所以我俩正开开心心一起旅游。

有病吧!

她成什么人了?还要不要面子了?

再说了,沈确虽然是以她为母版被洗的脑,但是,她本人和她记忆里那位根本不是一个人。

什么又善良又温柔,还几岁发表SCI,那会儿她还在给家庭教师的鞋子里丢蟑螂呢!

怎么就生命里的一束光了,合着她未婚妻是奥特曼啊?

明明叫着她的名字,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她还不乐意呢。

走到溪边,孟凛从草丛里拖回来一条断折的枯枝,夸嚓一下扔地上。

也不看沈确,刷刷几笔写字,把白板往枝丫间一插:现在开始不要和我说话!

这条就是三八线。

跟着又气哄哄的一把从她衣领里抱走葫芦,搁在三八线上——孩子跟谁让它自己决定!

葫芦莫名其妙,甩着尾巴“喵”了一声,谁也没搭理,自己到溪边抓鱼去了。

正是午后,云团大朵,溪水潺潺,清得见底。

这条溪流溪水丰沛,最宽的地方约莫有八九米,两面环山,野绿一望无尽,确实很原生态,是个夏季溯溪玩水的好地方。

孟凛立刻调整了心态,把不识好歹的坏女人丢在一边,打野这种事也不是非得沈确带着她才会玩儿,小恬都教她了,还贴心的送给她一个小桶。

她搭配的这套夏威夷度假风和山野也很配,奶白色的软边太阳帽,南法风的度假裙,香奶奶拖鞋。

孟凛把拖鞋放岸上,把裙边高高的打了个结,赤着脚下水。

夏天的溪水清凉,活水冲刷在皮肤上,瞬间就能带走暑气的黏腻,脚下的石头湿滑,覆盖着一层藻类,许多手指大小的褐色小鱼游弋在石块旁啄食。

螺蛳只有指甲盖大,但是非常多,根本不用专门去找,沿着草叶蔓生的浅水溪岸,弯腰一路走过去,每块石头上都附着着,随随便便就能捞一把,咵啦啦丢进桶里,她虽然吃不了,但听个响儿也很高兴。

溪水里的小鱼比想象中还多,越是往阴凉地走,越能看清溪水深处,好多两三指宽的鱼,可惜她没鱼竿,但抓个螃蟹也行。溪里的螃蟹长不大,成年了也只比硬币大一点,大多都藏在石头底下,见着大块的石头翻开就对了,下头一准有东西。

孟凛一开始手生,翻石头的时候太用力了,大石头翻倒溅自己一脸水不说,泥沙被搅起来,水瞬间就混了,什么也看不清,等再沉淀完,螃蟹早就跑没影了。

抓螃蟹抓鱼都得拼手速,孟凛顶着大太阳,听了好半天鸟叫,一尾鱼都没捞着,还被螃蟹给夹了手,夹她手的那只螃蟹她愿称其为螃大将军,比普通螃蟹大出两圈,俩钳子又大又凶,一直举着,根本不怕她,半点要跑路的意思都没有。

丧尸的皮厚不怕夹,也不痛,但孟凛有脑子,她会幻痛。

起初螃大将军没夹稳,揪住了她的小拇指,自个儿掉下去了,孟凛不明白,为什么这笔账要算她头上,一击不成又来一击,得理不饶人,钳住就不撒手,孟凛也不明白,她翻的又不是它家,它只是碰巧路过而已,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啊!

“嗷——退!退!退!”

丧尸奋力抵抗,疯狂甩手,不慎脚下一滑。

只听“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沉入水中的螃大将军回到安全区,终于松开蟹钳,横里横气的游走了。

啊,蓝天,好他爹蓝的一片天。

啊,浮尸,人死了以后,是能从水里浮起来的。

本来并不想搞湿自己的孟凛,仰面朝天,怀抱着湿透的太阳帽,飘逸的白裙在清澈的溪水中浮动,随着水流,越漂越远,越漂越远……

涉水声传来,数道打水的游痕迅速靠近,孟凛腰间一紧,跟着就被拖回了岸边。

“喵呜。”葫芦坐在树荫下,打了个哈欠。

鹅卵石被太阳晒得发烫,孟凛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瘪着嘴,很不高兴,像是硬被愣头青救上岸的楚人美——说好了各玩各的,她又没叫救命,本来玩儿得挺好的,就是那只臭螃蟹,弄得她那么尴尬。

还有沈确,没经她同意擅自越过三八线了!

越想越气,她一抹脸,瞪了过去。

“明明是我在生气。”伴随滴滴答答的水声,沈确低着声说。

“你不,是——”最先看到的,是一双肌理分明的长腿。

往上是贴身的短裤,劲瘦的窄腰,水痕自上而下,在起伏的块垒间折转,运动内衣束住了宽厚的胸背,漂亮的弧线尽头,是沟壑般的锁骨,在饱满的胳膊和瘦长的脖颈间徘徊之后,视线又回到了孟凛的精神故乡。

沈确攥了一把马尾辫,水流顺着肘尖滴淌,她微佝着背,垂眼看去。

六块腹肌,在刻意的呼吸节奏里愈发明显,沈确看着她问:“我们,只是好朋友吗?”

被这股莫名的氛围裹挟,脑袋发懵的孟凛下意识地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啊?”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又看一眼。

嘶,欸?不是,她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沈确走到她面前,捞起搁在石头上,小恬送的毛巾。

边擦胸口的水,边说:“我耳朵进了点水,没听清,你说什么?”

近在咫尺的距离,完美契合的高差,精心谋划的角度……

“我错,了!”丧尸拼尽全力,无法战胜,“看、看看腹肌?”

沈确垂眸,平静中带着一丝笑意:“嗯,看吧。”

如果你也曾经沉入过丰腴与弹性并存的峰峦,在起伏的沟壑中徜徉过,那么你会理解我。

参考文献:《孟凛的自白》。

——怎么就这样了呢?

把脸埋在胸腹间的孟凛,第一万零一次拷问自己。

沈确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明明上大学前她根本没打算要堕入红尘的!

这件事,还要从孟凛高中开始说起。

她所在的高中是一所普通公立,褚步庭觉得私立风气不好,她也正好懒得社交。

那时候的孟凛还没开始做真正的自己,她沉默,她忧郁,她冷眼睥睨着青春期。

后排靠窗,王的故乡,成绩优异,背景成谜。

高端的逼格,往往只需要最少的演绎。

每天乘坐豪车上学的沉默寡言的大小姐,足够成为众人的焦点。

但也因为高冷,没人敢来招惹,就这么保持着大半年距离,忽然某天,一个女孩怯生生地拦住她,问:“孟凛同学,我能不能问一下,两个翅膀夹…嗯……就是你坐的车,是什么牌子?”

话音刚落,教室里一片哄笑。

孟凛认得她,开学第三天起就被欺负的小苦瓜,和沉默学霸姐,霸道社会哥组成了她爱他,他爱她,她不爱他,她不知道她不爱他,他硬要装作他们相爱的狗血三角。

简单总结,就是混子爱上了班长,苦瓜又暗恋上了混子,混子一边吊着苦瓜,让狐朋狗友欺负她,一边借着苦瓜被欺负的由头纠缠班长。

“比亚迪,没听说过?”孟凛环视一圈,说:“Be your dad.”

说完她就走了。

再次确认她不好惹后,孟凛安生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她看来,小苦瓜长得不错,学习也好,班长年级第一,她排第二,完全没什么可自卑的,混子除了会打架,不缺五官外,称得上别无优点,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在吊着她,偏她还沉浸在人家顺带手的超雄救美。

明明可以竞选副班长,却要把位置让给不如自己的人,去当个学习委员,明明是自己被欺负了,别人帮她出头,却要说没关系他们也不是故意的。

明明班长在抽身时已经提醒过她:“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学习,不是其他那些有的没的。”

最后被甩的混子还是和小苦瓜谈了一场潦草而短暂的恋爱,后来混子打架退学,混子们对小苦瓜的霸凌也没有终止。

孟凛其实没有搭过手,她只不过是在食堂、文具店里,在小混混一拥而入时,容许她站在自己身边,小苦瓜是学习委员,虽然正在被刁难,但她也是要交作业的,也只不过是在搭班值日时,没有丢下她溜号,仅此而已。

黄昏,偏僻角落,孤单的少女:“孟凛同学,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

孟凛想到她偷偷塞进自己书包里的匿名情书,如果她不想被发现是自己,就不该用自己的笔迹,如果她想被发现,现在又为什么装作若无其事。

她不理解:“为什么?”

“因为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被欺负的时候——”

“所以你知道那是欺负?那为什么不反抗?”

小苦瓜的脸上显出愕然,苦笑:“反抗?我能怎么反抗呢?我和你是不一样的。”

孟凛也笑了:“哪里不一样?”

“你家里有钱,没有人敢随便惹你的。”

“你没上过政治课?”

“什么?”

“课本上写的不够清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孟凛耸肩,“你说得对,我家里确实有钱,我用的东西就没有不是名牌的,但我上公立学校,穿和你一样的校服,吃同样的食堂,在同一个教室上课自习,我有再好的东西都得老老实实放在家里,我来这的目的是读书考试,这个kpi你的成绩比我更好。”

小苦瓜像是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单纯的话,笑容中透出自怜的意味来。

孟凛便又道:“你知道那混子的家境其实和你差不多吧?”

小苦瓜摇头喃喃:“不一样的,我们虽然站在同一个地方,但本质天差地别,你有人托举,而我爸妈才不会为了我——”

“你们家在一张桌上吃饭吗?”

“嗯?是啊。”

“我已经好几年一个人吃饭了,我确实有很好的家境,但我也想一家人一起吃顿饭。要比惨,每个人各有各的惨,这东西本来就是唯心的,只是你的buff具有普适性,贫穷,缺爱,所以可以让你轻易的单方面的为自己和他人的惨排出一个先后高低来,你对我一无所知,不是吗?”

“你喜欢我,喜欢的不是我,是你自己眼里的幻觉而已。”

“我不喜欢你,也救不了你,你有你自己的剧本,而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苦情戏。”

那神人辈出的三年,让孟凛看清了所谓的爱情,无非是些自顾自的演绎和投射,有人卑劣,有人自贱,在最小的社会关系里争权夺利,感动自己,幼稚,而且无趣。

她尤其不喜欢的,就是那种小说里的小白花女主。

直到她看到了……腹肌。

第33章 33

孟凛自认不是个喜欢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人,偏偏在沈确身上犯了邪劲。

被捡尸的第二天,沈确趁她还没睡醒早早溜了,连个电话号都没留下。

在经历‘我竟然被占了便宜’到‘我竟然没占到便宜’的大起大落后,孟凛对沈确的好奇心就被吊了起来,于是便动用了些许钞能力,得知缘分竟在我身边,她当即就开启了送温暖进校园活动。

那时的沈确才因病重返学校没多久,却已经颇有人气。

根据探子提供的情报,据说是因为沈确身体条件过于优越,走在路上就被跆拳道社的社长给拦了下来,请她帮忙在社团文化节上助阵,她们社团有个破板演武表演,需要人帮忙拿板,原本负责的社员不小心崴伤了腿,沈确就答应了。

结果她只是穿着道服在台上拿板站桩,竟就帮跆拳道社吸引来超高人气。

其他社长眼红,抱怨跆拳道社竟然在文化节前偷摸请外援,被解释后才知道,原来沈确就是本校生,只是最近才返校,所以她们开学拉壮丁时才错过了这根好苗子。

在那之后,沈确就被一众社团包围邀请,武术体育广播剧摄影乃至cosplay,堪称百团大战。

通通被婉拒后,各家又另出奇招,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消息,说凡是请沈确帮忙,只要理由不太离谱的,她都会答应,虽然她没入社,但可以请她帮忙拉一波热度啊!

孟凛第一次在学校里“偶遇”沈确时,她正在帮忙搬一箱cos道具。

晚上漫协在会议厅有个宅舞加cos的表演,沈确被拉来帮忙出卓娅这个角色。

她穿着露脐的cos装,胳膊上贴着假纹身,脸上还没化妆戴上假毛。

众目睽睽下,孟凛拿出手机,人畜无害地笑问:“老师,可以和你合照集个邮吗?今晚的表演我一定去捧场!”

沈确不知道什么叫集邮,但她能感受到周围社员骄傲欣喜而热切的目光。

她只好放下箱子,却被孟凛一把搂住肩膀,两人相差二十多公分,沈确不得不向她俯身,变成一个过分亲昵的姿势。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都说了是来看表演的啊,没想到我们同校啊,真巧——笑一下啊,老师是不喜欢笑吗?”

孟凛当然是故意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她抓的就是这一刻。

第二次偶遇,沈确正在操场上帮武协拍摄宣传片。

大老远她就看见那张本来就臭的脸变得更臭了,孟凛乐呵呵的:“同学,这么巧,又见面了。”

“沈确,你朋友啊?”可惜不速之客横空出世,女人成熟漂亮,气质出众,朝她伸手:“你好,江洄,沈确的发小。”

江洄这个人说话办事都让人挑不出错处,孟凛观察了她一晚上,还没拿到沈确的微信号,她们俩倒是先交换了联系方式,都是千年的狐狸,孟凛在她身上嗅到了同样的气味。

第三次偶遇,沈确在帮猫狗协会分发“帮助流浪动物绝育”的捐款宣传单。

“哈喽?需要捐款吗同学?”孟凛抽走单页,自来熟地和她并肩。

“……你很闲吗?”沈确压着声,质问她:“为什么总是缠着我不放?”

孟凛耸耸肩:“可是社团的小伙伴们都很希望我出现欸。”

毕竟她一出现,动漫社得到了采购高质量C服道具假毛的资金,武协得到了专业拍摄团队,流浪动物也可以批量嘎蛋了,大家都很高兴,除了沈确。

“所以你是在等人吗?江洄?”

沈确有些意外,孟凛笑笑:“正好,我也想知道她会不会来。”

这些天江洄一直在手机上与她联络,话里话外想要拉近距离,但她们俩根本没什么交集,除了沈确外,唯一的就是江洄现在所在的课题研究组,是她妈妈留下的。

她的学院里挂着孟凛的照片,同样的名字,相似的长相,但那也构不成如此无端热络的理由。

不论江洄靠近她的原因是什么,孟凛对她都没有兴趣,所以她直接在微信里把话说开了。

她拍了拍身边的座位,示意沈确坐下,“别看我这样,其实我这个人也是很挑剔的,也不喜欢拐弯抹角。如果你觉得我是在纠缠你,让你很反感,你大可以直接告诉我,而不是把我当成一个麻烦,或是个物件,转手给你的朋友。”

沈确皱了皱眉:“我没有把你当成物件。”

孟凛反问她:“那你把我当成什么?”

“……”沈确被她堵住了话口。

孟凛笑笑,起身走了:“无所谓,你不反感就行。”

孟凛也不是非得跟沈确有什么样的关系,她那时候正和褚步庭进行主权争夺战,从小到大她几乎都是两点一线,豪车接送听起来风光,但年复一年,她毫无自由可言。

褚步庭并不限制她社交,但对她的安全控制到了毫厘,即便上了大学,她也不允许她住校,遇见沈确,是这张密不透风的网第一次出现缺口,吹进一缕自由的空气。

她知道褚步庭迟早会再替她安排保镖,在那之前,她想透过这个缺口,多看些外面的风景。

而她越观察沈确,越觉得她们本性相斥,沈确做的事,她无法理解,沈确这个人,正得发邪。

即便这样,她还是无法控制注意她。

后来她知道,原来见色起意还有个雅称,叫生理性喜欢。

“沈确,我脚扭了,你送我去教室呗。”

沈确看了眼她抬起的腿,面无表情的扶住她,直到教学楼门外,她才开口:“你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没必要特意消遣我。”

“嗯。但你帮助的很多人,也不是真的需要你帮助,他们只是想偷懒而已。”

孟凛把脚放下,问她:“而你很多时候其实根本不想做,比如刚才,为什么不拒绝?”

她明明有时是厌烦的,却变成了别人口中那个‘虽然看起来很凶,但脾气意外很好’的人。

“因为没必要拒绝,不过是举手之劳。”

“可举手之劳,也分方不方便,想不想做,帮人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不是吗?”

“不,人本来就应该做正确的事,谈不上什么情分与本分。”

“原来你真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失敬。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对别人那么耐心,却唯独对我会发脾气?难道你的利他主义还有触发的必要条件?譬如说普通人可以,有钱人就不行,其他同学可以,孟凛就不行?”

沈确:“……”

她们好像处处都不对付,却又偏偏凑在了一起。

一个光明正大死缠烂打,一个区别对待却不拒绝。

孟凛惯来是个喜欢得寸进尺的主,既然沈确不拒绝就等于同意,沈确同意就等于沈确很乐意,这条潜规则由孟凛单方面确立,且仅对孟凛本人有效。

沈确也许是个认可吃亏是福的人,但孟凛不是,她的原则是她乐意的话,别说是钱,黄金珠宝奢侈品她说送随手也就送了,她不乐意,就算是玩腻的二手玩具扔了也不给你。

她尤其讨厌那种浑水摸鱼,偷奸耍滑,藏在人群里沾着点便宜就万万岁的狡黠鬼。

既然沈确不拒绝,她就帮沈确拒绝:

“哈喽同学,沈确今天没空帮你交报告,自己去学生会吧,今天你们不是还要开例会吗?”

“骚瑞啦,占不了座,我们中午约了吃饭呢。”

“她明早没法提前到噢。沈确,我想吃三食堂的小笼包,明天我在203上大课,等你喔~”

“你感冒啦?好可怜,熏疼。但是沈确今晚没空帮忙管你们社团训练,她得帮我弄论文资料呢……大一当然也要写论文啦,我和你们不一样嘛,我八岁就发SCI啦…嗯嗯,我们确实不同专业,没事哒,我的论文方向也不是本专业哈,别担心,挂了吧,好好养病喔!”

孟凛也不是来者皆拒,如果对方足够真诚,她不会拦着沈确,也不介意自己再搭把手。

只不过她的阴阳怪气和随心所欲得罪的人远比帮助的要多得多得多。

不久之后,一条校园网里关于‘怀疑沈确被富二代包养’的匿名帖悄然火了起来。

当时孟凛忙于缠人,根本没有发现,这事还是先传到沈确那里,她才知晓。

知道的时候,帖子已经发酵了好几天,沈确有贫困生buff,加上人缘不错,而且每次孟凛出现,她就臭脸,显得很不情愿,所以舆论从一开始就直指孟凛。

关于她身份的猜测已经盖了几十页楼,有人扒她的车,有人说她压根不是本校的,有说她和学校高层有关系,说她是假冒二代小牌大耍,说她其实在外面骗男人钱回学校包养女同学的。

校园网的匿名IP想查很容易,孟凛完全不在意,伤害性为零,还有乐子看,多有意思。

沈确却好像受到了很大冲击,孟凛还没在她身上见过这么丰富且剧烈的情绪起伏。

“我可以发帖解释,或者把那些人找出来,让他们删帖。”

“为什么要删?他们乐意猜就猜呗,发帖是人家的自由嘛。”

“恶意揣测,造谣,谩骂,算什么自由?”

“啊嘞嘞,确酱,你不会是在替我生气吧?”

“……别嬉皮笑脸,这事不好笑。他们要骂可以骂我,不应该牵涉到你。”

“哈哈哈,好吧,那怎么?我报警?”孟凛还是笑:“如果真要追究,他们无非是删帖道歉,写个保证书,我受到的伤害和名誉损失,却根本无法估量。如果我站出来自我澄清,人家会说我玩儿不起,如果我不澄清,别人随口造的谣就会成为贴在我身上四年都很难摘掉的标签。”

她说的是事实,沈确无法否认,造谣是成本最低的恶意伤害。

如果她能处理得更圆融一点……

“沈确!——哈哈,这张表情好,我要私藏。”

孟凛贼兮兮地晃了晃手机,背手溜达到她身旁,一脸憋着坏:“你要是真内疚想补偿我,也不是不行。”

“你有想法就直说。”

“很简单啊,他们说我包养你,那我就包养你呗,你需要钱,我有钱,利益交换,合情合理合法,做我女朋友,我不会让你吃亏,也不会占你便宜,等风头过去了,你想终止我们随时可以解除关系,怎么样?”

让受害者成为既得利益者,让谣言直接坐实,谣郎们有几点倒真没猜错,她还真和学校高层有关系,孟大小姐也真的有的是钱和手段。

不过她也只是随口一说犯个贱罢了,这种以无赖对无赖的办法,沈确这种正派人士哪会接受。

“……可以。”沈确思考片刻,竟然点头同意,“如果这样可以补偿你的名誉。”

孟凛震惊:“你认真的?这样可就和资本家同流合污了喔?”

沈确很认真:“嗯,但只是为了解决这个事件。”

啊啊啊这种高冷猫猫为了保护你的安全送你进家门结果把自己送进狼窝惨遭绑架的既视感,真的很难让人不欺负蹂躏为所欲为,立刻撕开道德假面化身邪恶狼人!

“可以!事先说好,虽然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但你必须和我说一声,不能自己把事定了。”

“好,我承诺你,如果我有任何变动,一定会告诉你。”

孟凛一秒钟都没犹豫,十几辆豪车一天一换接送食堂宿舍教学楼,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各种颜色每天不重样,凡沈确出没之处必有氪金玩家狠狠应援,同时注册实名账号在帖子下留言:

有钱,在谈,loser们别酸了,再哔哔等收律师函。@一众实名。

恋爱狗都不谈——谈!谈的就是这个恋爱!

不懂高冷别扭肌肉美女的一律打为没有品味的东西!

第34章 34

“我脸上有东西?”沈确转头看她一眼。

孟凛坐在副驾上打量沈确,她也是忽然觉得,她和从前相比其实有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沈确是那种很一板一眼,做什么事都有自己一套内在逻辑的人,说好听是执着,说难听一点就是偏执、紧绷,而且严肃臭脸看起来很冷漠,偏偏又很热心,在俩人生活在一起前,孟凛还以为她多少是沾点斯拉夫血统。

而孟凛欢脱,随心所欲,哪怕空间再小,也会想方设法折腾出点动静来。

她的循规蹈矩,经常会让孟凛感觉强扭的瓜虽然很甜,但也是真的别扭。

孟凛花了三年时间,试图让沈确变得松弛一点,别那么板着多笑笑,她也的确好像有了那么一丝丝改变,可后来的结果让她领悟到沈确或许真的不喜欢,不喜欢她的想一出是一出,不喜欢她的不在意他人看法只活自己,不喜欢她的没脸没皮得寸进尺。

她是真的恨过沈确。

恨她从来言出必行却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失约。

恨她在每次她发疯都会跟在身后给了她安全感却又在最后一次不告而别。

不过她脾气虽然大,但来得快去得也快,何况现在她们连物种都不一样了,孟凛早就不恨了,只是毕竟相隔三年,世界都毁灭了,她对沈确感到有些生疏也很正常,这种刻意保持距离的生疏直到刚才那一抱才彻底烟消云散,让她真正感受起沈确来,才意识到她的变化。

如果是以前她们吵架,必先经历一段单方面的沉默忍耐,直到她被她问烦了,才会说出症结,然后两人进行一番是非对错的争执,谁也说服不了谁,再各自生一段闷气,最后以沈确的“吃饭了”或是孟凛直接忘了有这回事作为终结。

在床上都会忍着不发出声音的人,怎么可能会以色诱人呢?

再比如她不打一声招呼就跑去摘杨梅,以前的沈确肯定会训她的。

万一她来晚,万一遇到的人直接开枪,她现在就真的只是一具尸体了。

如果是以前的沈确遇到小恬,即便不把人带走,也一定会立即想办法把她的位置报告给救援队,而不是跟她一起慢悠悠的溯溪玩水洗澡,再跟她去洗劫小卖铺,只留下物资就离开。

以前的沈确又怎么可能不做任何计划,只凭一辆双人观光自行车,说去旅游抬腿就走?

四千多公里欸,世界毁灭了欸,遍地都是丧尸欸,连她都是丧尸欸!

这么一想,沈确真的变了很多,她松弛得都有点过分了!

但怎么就变了呢?

那个组织的洗脑真这么厉害?

还是这三年她经历了什么事,或者…什么人?

“这三年你谈恋爱了吗?”沈确读出白板上的字。

沉默半天,原来就是在想这个?

沈确看向路面:“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孟凛:你别管,快说!

沈确说:“没有。”

她又写:那遇到什么特别的人了?

“遇到的活人都挺特别。”

毕竟都是幸存者。

沈确小小的逗她一下,又说:“如果你说的是感情上的特别,没有。”

有话就不能一口气说完?大喘气什么!丧尸瞪她一眼。

小白板立起来:那你这三年都在干什么?

这次沈确没喘,言简意赅:“活着。”

“和其他幸存者差不多,找物资,找基地,找人,杀丧尸。”

听起来就过得很惨的样子,孟凛伸手揪了揪她脸颊,表示安慰。

自那一抱后,她们之间似乎重新走近了一大步,身体接触变得自然许多。

以前孟凛对她就有皮肤饥渴症,恨不得做连体婴的程度,坐沙发腿要么得垫在她身上,要么直接躺她大腿上,古时候是晨昏定省,她是晨昏蹭人,从肚子蹭到胸口,每日以胸洗面,吸人一万次,有瘾似的,还必须要沈确给她摸头。

现在沉寂三年的瘾好像一下子犯了。

她们今天本来是要进城大采购的,昨天把能留下的都留给小恬了,她们自己,连带着之后要去集市上交换汽车的物资,几乎不剩什么,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一兜子杨梅雪上加霜。

孟凛昨晚其实做了点计划,先去拿什么后拿什么,还感觉自己很有计划性,现在一股脑全推翻了,说:“我们今天,约会吧!”

虽然分手了,但沈确又不知道,未婚妻妻约个会天经地义。

早上出门时还嘀嘀咕咕,让她不要打扰她复习购物清单,强调n次这回她要自己去,不让跟,嫌她一个活人碍事。

路上突然问她这三年谈没谈恋爱,跟着便决定要进城约会,果然是孟凛的风格。

沈确点了点头:“好。”

临进城时,天公作美,下起大雨来,白色老头乐就在雨幕中狗狗祟祟地溜进了市区。

车在一处偏僻的工地里停下,孟凛让沈确和葫芦在车里等着,自己穿着雨披拿着好几个环保购物袋下了车,要约会也得先办正事,不然一晚上的计划岂不是白做了。

她昨晚特地拉着沈确盘算末世的各种硬通货,排首位的当属药品和油,油就不用说了,她们自己都缺,药的话倒是不难弄,随便找个医院摸点就是了。

沈确坐在车里,望着不远处三甲医院的招牌,手上轻轻捋着猫毛。

末世的医院,对任何幸存者都是噩梦级的存在,春运般的丧尸密度,往往意味着有来无回。

约莫不到一个小时,一道像是小企鹅似的身影一摇三晃地自雨中走了过来。

“我没,仔细看,这里面,呦没有过期。”

还好她小时候身体不好,没少跑医院,对医院构造还算了解,一般人可没她那么高的效率,这药房东一个西一个,门诊的病房的还有门口商铺的,沈确说的很多珍贵品类都得在病房区专门的药房里拿,那成排的药架,找得她眼都花了。

孟凛说医院里还有很多器械,小东西像是镊子夹子手术刀片什么的她也拿了点,那些监护仪啊B超核磁手术床之类的应该更值钱,就可惜她搬不出来。

沈确“嗯”了声:“这些需要专业的队伍。”

接下来要找个大点的超市和宠物医院,补充人和猫的口粮驱虫药。

孟凛望着窗外陌生城市的街景,显得有些出神。

她没告诉沈确,去医院的路上她在对面看见了个加油站。

先前每次路过加油站沈确都会停下来,孟凛刚开始以为她想找汽油,后来发现她其实是在看公告栏。

沈确说加油站的储油罐在地下,加油机一旦断电就弄不出油了,看公告栏是因为末世初期通讯中断,大部分人下意识都会到加油站找油,这里便成了一个信息集散点,张贴各种寻人启事,或自己的身份和去向。

政府部门还未彻底失能前,也会在这张贴疏散通告,逃生指南之类。

如果公告栏上出现新的贴报,就意味着这附近有幸存者出没,这座城市还没有彻底沦陷。

但她们经过的所有加油站,公告栏上的纸都几乎旧得看不清字了。

孟凛原本是想替沈确看看这座城市会不会有新的幸存者贴报,却没想到看到了自己的寻人启事。

她的照片,体貌特征,姓名年龄学校,黑白打印纸经过风吹雨淋,褶皱泛着黄,贴在公告栏层层叠叠贴报的最上层,挨着两张官方的基地指引。

下面联络人写着沈确的名字,她的无线电呼号,或到任意官方基地告知联络员消息。

最开始她好像没想到要悬赏,后来又特别标注了重谢——凡提供消息者,不限酬资。

那个公告栏上同一个位置,摞着三张她的寻人启事,孟凛也是仔细看才发现,沈确原来来过许多次。

车停在马路边,小企鹅再次下车,挥了挥手。

一人一尸要先分头行动,孟凛去超市里赶尸,沈确去旁边的宠物医院抢劫。

老头乐回到超市地上停车场时,孟凛正站在门口等她,车直接停到玻璃门外。

沈确问:“你要的东西拿全了,丧尸都赶出来了?”

孟凛指了指地下:“弄到,停车场,安全!”

家庭小队完美汇合,互相比了个OK。

和沈确同居的这些年,两人完全没有一起逛过这种大型的生活超市,孟凛不会做饭,家务都是沈确负责,买菜买日常用品要么是线上,要么是沈确直接从小超市带回来,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觉得这种超市乱糟糟的没意思。

生活的烟火气,往往是在失去生活以后才会乍觉烟火气珍稀。

沈确很自觉地推车,孟凛比划了一下,问她:“我能,坐进去?”刚才赶尸有点累。

孟凛活着的时候只有一米六三,骨架子小,本来就偏瘦,变成丧尸后还缩水了一些。

仓储式超市购物车很大,沈确直接把她抱起来,她曲腿在里面坐,空间不挤,就是有些硌屁股。

于是采购的最优先级,变成先给豌豆公主找到合适的屁垫。

食品区,调味料盐糖醋蜂蜜都先拿最小包装,够她们自己吃就行,这些东西虽然有交换价值,但对汽车这种大件来说杯水车薪,也就够换个垫圈螺丝之类的,还占地方。

“不拿,大米?”孟凛把手电扫向那一摞摞真空包装的主粮。

沈确从货架上拿了两包螺丝意面和通心粉,放进丧尸怀里:“车里放不下了,这个不占地方。”

意面她倒是也吃的,“那还要,番茄罐头,肉酱!”

又翻了翻车里的调味品,指挥沈确调头:“黑胡椒,罗、罗勒没拿。”

以前孟凛买这些东西都是直接点点屏幕,送货到家,缺什么买什么,对多少没太有概念,这会儿所有东西都摆在货架上任君挑选,看着眼花缭乱,感觉什么都缺,什么都想往筐里扒拉点,跟小蜜蜂扑进百花丛似的。

还挺有意思的嘛。

肉罐头是市面上的高价硬通货,她们自己也要吃的,别的东西可以不要,王者的牌面必须留够,孟凛打着灯:“红烧肉,午餐肉,排骨还有,那个扣肉,金、金枪鱼不要!那个,难吃,肥肠和猪肘之,要要要!鱼的……拿一点吧。”

零零总总,起码划拉了三四十斤罐头,东西太沉,沈确没往购物车里放,直接装进背包里。

跟着又拿了些奶粉肉干之类专门用来交换的。

东西实在太多了,孟凛充分展现了资本家本质,看什么都想占为己有,不能拿到车上的,就原地消灭!

户外用品区有个露营用品展示的地方,满满登登的购物车穿过遍地狼藉,停放在帐篷边上。

孟凛选了一堆吃的喝的,摆满一桌,“嗤啦”拧开一瓶可乐递给沈确。

“吃!多多吃!不要,浪费!”

揣进肚子里,也是带走。

什么水果罐头,真空包装的卤牛筋卤牛腱,巧克力,苏打饼干,各种含糖饮料,上万卡的热量,吃到就是赚到,葫芦也没闲着,超市里有专门的宠物区,零食罐头猫条应有尽有,虽然沈确已经从宠物医院里拿了,但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孟凛还是挑了一堆。

这会儿直接起开三个不同口味的罐头,豪气十足:“吃!”

荒无一人的超市,一家三口打着手电,围坐在假草坪上露营,孟凛觉得这也太酷了。

还好儿童区什么东西都有,她拿出拍立得,拆掉包装,安上电池和相纸,叫了声“沈确”。

沈确转头,咔嚓一声。

孟凛拿着相纸晃了晃,影像逐渐显现。

室内的光影对比过于强烈,相机焦点聚在了手电光束上,沈确的侧脸虚焦,葫芦在她身旁。

像张老照片,别有一番风味的好看。

第35章 35

“拍什么呢?”

孟凛把照片收起来,“不告诉,你。快吃,你的!”

世道多艰,求生不易。

别的幸存者在过什么日子,咱们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孟凛的眼神中流露出此等意味,显然是打定主意要把这些热量统统带走。

而在座的有且只有一位是干过嘴瘾不涨肚子的,正叼着肉干做监工。

首先停嘴的是葫芦,虽然有阵子没吃罐头,但它也没饿着,早上是吃过饭的,堪堪十斤重的猫,食量有限,吃到第二个罐头就有点乏力了,到第三个罐头,只是闻了闻,就再不肯吃了。

孟凛就鼓励它,葫芦瞥她一眼,干呕了一声。

丧尸无奈,只能转头看向更争气者。

沈确看明白了,地主家不养闲人,和闲猫。

好不容易解决完食物,沈确缓了好半天才站起来,孟凛在纠结还要不要去商场买衣服。

她和沈确又快没衣服穿了,但是她又有点逛够了,商场里的丧尸更多,赶尸也是很累的。

超市也卖衣服,而且都是耐穿耐磨的运动休闲装,经过沈确分析利弊,孟凛决定勉强纳谏。

马上要到人类聚集区了,要是穿得太花哨会很打眼,万一被盯上就不好了。

原地午休之后,孟凛恢复了电量,又冒出个新的想法:“这里,是不是,有恐龙?”

这座城市的恐龙乐园在末世前很出名,孟凛也听说过,沈确说:“是有,挺大的,有室内也有室外,你想去?”

本来不想,但是来都来了,约会三件套,吃饭电影游乐场,没电的游乐场全是铁疙瘩,去了也没意思,但是恐龙或可一看。

重点是那地方在暑假肯定诞生了很多丧尸,全都赶出来也不现实,孟凛琢磨半天,有了个好主意。

她在自己想干的事上总有无穷的精力和爱迪尔。

沈确被拽到了玩偶区,孟凛指着挂在展示架上的青蛙玩偶服。

当年在网络上这身玩偶服火过一阵子,有好多人穿着它在步行街或是景区里卖小青蛙玩具,充了气的青蛙看起来又丧又憨,有种莫名的喜感。

孟凛想的是今天恰好下雨,雨水会冲淡活人的气味,再加上充气玩偶服,气味可以隔绝掉百分之九十,丧尸也看不出玩偶里装的是人还是尸,她打算再在玩偶服里抹一点丧尸血,这样可保万无一失。

车开到恐龙乐园外,孟凛拉着沈确找了个公共厕所换衣服。

她在旁边随便抓了个丧尸,用小刀在人家手里剌口子,攥出的血全给抹在沈确的青蛙嘴里。

玩偶服自带的充气机是装电池的,启动时呼呼的响,孟凛听见厕所外有好些脚步声。

折腾好一会儿,两只青蛙你挤我,我撞你的从公厕门一前一后出来了。

外头围着十好几个淋成落汤鸡的丧尸,孟凛见丧尸们疑惑地打量了她们一阵,又晃晃悠悠散开了,不由得意。

她俩一只粉青蛙,一只绿青蛙,孟凛想起看过的视频,啪的给她敬了个礼。

沈确莫名其妙的视线从青蛙嘴巴里投来,沉默片刻,她也啪的给回了个礼。

虽然不理解,但她高兴就好。

雨还挺大,她们一蛙一把大伞,都是超市里拿的,崭新。

葫芦吃撑了,窝在车里睡觉,一动不肯动,孟凛也就随它去了,正好她们过两蛙世界。

恐龙乐园很大,室外区域有很多恐龙雕塑和涂鸦,也如孟凛所料,到处都是小孩丧尸。

孟凛喜欢小孩,但不喜欢小孩丧尸,她觉得小孩丧尸和成年丧尸完全是不同物种,小孩丧尸继承了小孩身上的所有缺点,行动完全不可预料,会毫无缘由的开始飞奔,甚至直接从楼上往下跳,摔断腿后接着满地乱爬。

她拉着沈确避开了小孩丧尸最多的地方,然后找了一头长脖子龙,爬到它背上拍照。

沈确拍照孟凛从不担心,属于常出神图的选手,不像孟凛,讲究个有画面就行。

票圈里自成一派的抽象风格,和沈确在一起后,有不少点赞之交还特地跑来问她在哪进修的拍照技术。

美美收起情照,孟凛让她也上去,沈确婉拒了。

“早知道,应该穿,恐龙服来。”两蛙手牵手,粉青蛙说。

室内有个恐龙化石展览馆,和室外的热闹相比显得空旷许多,孟凛打着手电,光照在十几米高的恐龙化石上,影子映入天花板,有种蛙蛙误闯天家的感觉,也算看见祖宗了。

“你觉不觉得,我们,就像恐龙,一样?”

沈确知道她想表达什么意思,现在的人类就和当年的恐龙一样,正在缓慢而难以阻挡的走向灭绝。

孟凛的语气有些感慨又有些忧伤,她怕的是等到人类全部消失那天,“她”还活着。

绿青蛙抬手,伸进粉青蛙嘴里摸了摸她的头:“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果。”

“何况恐龙也并非完全灭绝,鸟类就是恐龙的后代,多读点书就不会这么难过了。”

恐龙乐园之旅,由孟凛自创的一套蛙蛙流星拳作为终结。

……

“哼哼哼哼~”

孟凛窝在副驾上哼着小曲,怀里一兜战利品,路过市中心时她们发现了一家超大的动漫游戏周边店,IP齐全,衍生品应有尽有,还有专门的cos区,简直乱花迷人眼,她毫不犹豫就冲了进去,磨蹭两个多小时才肯挪窝。

孟凛以前不混二次元,就是那回沈确在学校帮忙出cos,才打开了她新世界的大门。

她花了好长时间恶补,结果沈确不再去帮忙了,后来问她原因,她说之前不知道cos是什么,没想到是那样,当时已经答应了没办法,现在不可能再扮成那副模样。

——唉,老古板!

孟凛懊悔不已,早知道那会儿就应该把握机会一起出个什么角色的!

没想到今天得偿所愿了。

她一会儿斜着脑袋看眼隔壁,一会儿葛朗台似的摩挲怀里的谷子,咧着个大嘴“桀桀桀”。

沈确被她“桀”得都没法专心开车,看她一眼:“就这么开心?”

孟凛摇头晃脑袋,开心啊,怎么不开心,要么人家写追忆似水年华呢,今天约会就很像她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但她毕竟也成长了,会反思了。

从前她们之间也总是沈确单方面纵容她,所有的事她做决定,做什么,去哪里,只要不太离谱,她曾经问过沈确想干什么,得到的答案总是“看你”“我都行”“在家吧”,后来她也就不问了。

沈确什么时候是开心的,一直到她离开,孟凛都无法确定。

不过她今天能够确定,现在的沈确绝对不是当年的沈确,她百分百是被洗脑了。

否则才不会这样陪她胡闹,而且,她还想起了那张照片的事。

说起来特别滑稽,那是她刚缠上沈确不久,就跟小学生附体似的,有事没事就想犯个贱。

那天她在大礼堂门口蹲人,好不容易等到了,沈确又对她爱答不理,好像她是什么麻烦似的,对别人倒是如春风般…也不是,应该说对别人是不刺骨的寒风,对她是冷冷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再加上她们个头差得远,说话她老得仰头,就很不爽。

大礼堂前有个喷泉,她没多想就站了上去,问她:“你为什么总不高兴?是天生不爱笑吗?”

沈确还是那副模样,沉默地瞥她一眼,刚好孟凛脚滑,整个人从喷泉石台上往后一歪,她伸手却没捞住,“哗啦!”,池里的水只到小腿,孟凛屁.股着地,水柱顺着脑袋在她身上又浇出了个小喷泉的效果。

孟凛摔得龇牙咧嘴,沈确的表情却更精彩,有几分诧异,又有几分恼火。

孟凛不理解,她都这么惨了,沈确居然还不笑?

不觉得很滑稽吗?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孟凛朝她伸手:“拉我一把呗。”

沈确一脚踏上石台,俯身,刚要握她,便被孟凛泼了一脸水,顺带一起拉进了喷泉池里。

水花四溅,两只落汤鸡,在盛夏的黄昏。

“别闹了。”沈确皱着眉抹掉脸上的水。

“偏不!”孟凛是谁,能听话就不是她了,“不爽你泼回来啊。”

孟凛当时根本没多想,就觉得这个人怎么老不笑,为什么这么绷着啊,才多大啊就跟七老八十似的,快别端着了,跟我下来胡闹。

在她锲而不舍的泼水攻击下,沈确终于也不再看左右的目光,直接一套丝滑连招,把大小姐狠狠降服。

“我说别闹了,你听不懂吗?”明明应该很愤怒的语气,听起来却更像是挑衅。

孟凛满身狼狈,也不生气,被她制着笑了笑:“沈确,你到底是在生气,还是有点开心啊?”

湿漉漉的发梢,映着夕阳的眸子,看着金灿灿的。

沈确一怔,冷着脸松开手:“你觉得这样很有趣?”

“不,我觉得混蛋极了。”孟凛一脸坦诚,“如果我是你,早就揍我了。”

“所以我就更想知道,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痛骂我一顿?”

“……”沈确不可思议地看她,良久,竟然被气笑了。

“你笑起来比冷着脸的时候好看多了,我要留个纪念。”

孟凛攥干头发上的水,跟个小屁孩似的蹦出喷泉,朝边上拿着照相机围观的人招手:“同学,能不能给我们拍个照?”

孟凛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店门口合照的拍立得相纸,递给沈确。

沈确奇怪问她:“怎么舍得给我了?不是要自己留作纪念?”

你那张珍藏的照片根本不是什么‘未婚妻和我的甜蜜故事’的证据,给你洗脑的组织太敷衍了,所以给你换一张好的。孟凛这么想,但没敢这么说。

“我——”

“砰!”

话音猝然中断,一声清脆的枪响,蓦然炸响在寂静的城镇废墟上空。

第36章 36

沈确一脚踩住了刹车。

孟凛看见路上的丧尸受到刺激,纷纷向声响的方向跑去。

如今她对声音已经脱敏,不会再被本能控制,第一反应不是追,而是逃。

在她不算长的人生中,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听过这么清晰的枪响,不是使用消音器的闷声,是那种连续而野蛮的,甚至能闻见硝烟味儿,那时的遭遇,让她对这种声音深恶痛绝。

丧尸的听觉比人类更加敏锐。

枪声来自正前方,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一公里,她们原本正要从那里经过,找今晚的落脚地。

“喵!”在后排睡觉的葫芦被这声音吓到了,钻到了沈确怀里。

孟凛立刻把怀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塞到后面,从沈确身上把猫捞到自己这。

葫芦后背的毛都炸了起来,爪子死命勾着她的衣服。

为什么会有枪声?是有人正在杀丧尸吗?

如果是杀丧尸,在这种地方开枪,和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孟凛脑子乱糟糟地想着,安抚猫的同时瞥了一眼沈确。

就在她们停车的两秒钟里,孟凛又听到一声更轻的“嗤”响,是信号弹,与枪声所在的位置相近,深红色,夹杂蓝色。

沈确发动了车辆,两条岔路,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偏离枪声和信号弹的那一条路。

孟凛以前没见过信号弹,但她看过电影,红色应该是求救或者警告的意思。

车里沉默着,孟凛终于忍不住问:“那个,是信号弹?”

“是。”沈确说:“双色弹是官方队伍的配置,红色表示遇袭,蓝色表示袭击者是人。”

袭击者是人……孟凛没再说话,满脑子都是这一句。

官方队伍,应该是政府组织的救援队,或者是沈确以前所在的军队?

眼看车越开越远,沈确还是没有任何动作,人类和人类厮杀,丧尸马上也要去凑热闹。

晋西北都乱成一锅粥了,要是以前的沈确应该早就去救人了。

平心而论,孟凛不想去掺和,她是丧尸,遇见人类准没好事,但……

“你,要不要,去救人?”沈确和她的立场是不同的。

沈确看了她一眼:“你希望我去救人吗?”

是很认真询问的语气和眼神。

“你,不会,死吧?”虽然她一刀一个小丧尸,但子弹可不长眼。

“不会,我可以答应你,一定优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那……你就,去吧。”

我就不去了。

沈确又深深看了她一眼,打算把车再开远些,又听她说:“你,转向啊!开,远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