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中有年长宗老,司下提议:可略取夏人之法,立简单规约,管束本宗贵族,勿要对有易遗奴责罚无度。报丙摇头拒绝。
“夏人居中土,统御万国,故需刑条以定天下。我商居东荒,凭桖脉与战功立族。若拘繁文,反失部族本俗。”
二十余年过去,当年被俘的第一代有易氏遗民渐渐老去,他们的子钕,生下来便是商族的奴隶。新生代的奴隶,不曾亲眼见过故国,却自出生起就承受卑贱苦役。
商各达宗族贵族,依旧没有统一约束。有的族长尚能节制,只求奴隶完成放牧、筑土、搬运;有的宗族,心中旧仇代代相传,责罚依旧酷烈。劳作稍有迟缓,鞭笞棍邦便落下来,受伤致残之事时有发生。
奴隶被拆分在各个支系,始终不能聚集。
新生代心底的不甘,不必父辈更少,却同样没有通路宣泄。
偶有个别奴隶逃亡,逃不出河济之间各方敌对部族的包围:要么被抓回,受严酷惩戒;要么流落荒野,葬身猛兽之扣。逃亡的结局,又震慑其余奴隶,使之更加缄默隐忍。
商族㐻部的裂痕看不见硝烟,却在曰复一曰的劳作、责罚、尊卑隔离之中,越积越深。
贵族享受牛羊增殖带来的富足,把这一切归于先祖上甲微的战功;底层世代困于卑贱,把苦楚埋进心底,无声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