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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不配合[快穿] 夜念 21671 字 5小时前

第61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大壮:

大壮:“……哦。”

说起这个, 大壮唏嘘不已。想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孙大哥不是一直喜欢二姐吗?孙大哥下乡的那些年他还小,不大懂得男女之情, 只知道孙大哥总喜欢绕着二姐转, 后来还跟随二姐报考了同一所大学。他们认识了那么多年, 又为什么最后没在一起呢?是他变心了吗?真是……好复杂的感情, 好复杂的人心。

他悄悄地瞄了千羽一眼, 小心翼翼地问:“二姐,孙大哥都要结婚了, 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咱奶都急坏了,来信问的全是这事儿。”

其实他想问的是孙大哥要结婚, 新娘不是他二姐, 二姐伤不伤心。不过话在嘴巴转了几圈, 还是被他咽了回去。看她那么淡定自若, 想必是不伤心的吧!

他来杭市以后,陆陆续续也认识了二姐身边的不少同学朋友。

男的女的都有不少, 却一直没见她二姐对哪个男生另眼相看过, 倒是那个叫叶桑的女同学总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二姐身后,十次有九次都能见到她, 可见她们关系多好。

或许是爱屋及乌?叶桑对他这个二姐的弟弟也很照顾,习惯冷着一张脸的她竟会偶尔地赏他几个笑脸,每次都让他受宠若惊好几天。

幸亏这个时代还没有百合花、蕾丝边这类的敏感词儿, 人们思想普遍纯洁质朴, 压根就不会往某些禁忌地带联想, 不然就这俩女人的粘糊程度,还指不定被人编排扭曲到什么程度呢!

大壮有点纳闷,为啥今几个这么重要的日子没看见叶桑, 冷不丁还有点不习惯。

张了张嘴,话还没问出口,眼角余光就见到大门口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不是叶桑还是谁,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来的比谁都快。”

叶桑手里捧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枇杷。看到树荫下的姐弟俩,微微一笑,脚步轻盈地走了过去。

“叶桑姐,你来啦。”大壮站起来热情地打招呼,又给叶桑倒了一杯凉茶,推到她面前。

千羽掀起一道眼缝,问道:“你那边都收拾好了?”

说起这个,千羽不得不感慨一句:人不可貌相。叶桑这姑娘,颜值高身材好,冷淡少语,为人一直很低调,衣食住行简单的不行,任谁看她也就是个普通家庭养出来的普通姑娘。

可就是这么个普通学生,竟能紧跟她的步伐,在她买下小楼后,也买下了距离小楼不远处的一个院子。

虽然那院子没有她的小楼面积大,却也是保存完好,且颇有江南特色的四合院式建筑,想来也是价值不菲。而叶桑的家世,想必也并不普通。

说实话,若是当初千羽在买下小楼前遇到那个小院,还真说不准会选择买哪个。

“嗯,院子里的枇杷树,结了不少果,我挑熟透的摘了一篮子,你们尝尝甜不甜。”

说着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凉茶,又从篮子里挑了个最大最黄的枇杷放到大壮面前的石桌上,冲他微微一笑。

看着那如山花般烂漫的笑颜,大壮只觉得心脏莫名地咚地跳了一下,还有越跳越快的架势,心慌慌不知如何是好的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朝着屋里水龙头处直奔而去。

天太热,他可能是有点中暑了……

夕阳西斜,酷热的温度降低了不少,请来的大师傅已经在厨房中忙碌开来,客人们也相继到来。

最先来的就是李子清和同宿舍的钱红、管正梅、张伟四人。四人的分配单位都已落实,除了李子清留在杭市,其余三人都分配回了原籍所在省市。

四年的同住情谊,大家分别在即,心中有着倾诉不尽的千言万语,说到伤感处,禁不住泪洒衣襟。

千羽拍拍哭得最凶的管正梅的肩膀,笑着安慰说:“可别哭了,再哭就成花猫了。你们今几个认了我的门,这儿就是你们在杭市的家。以后咱国家的交通业肯定越来越发达,想见谁了,坐上飞机就走,几个小时就能见到人,很是方便。”

“会、会吗?”管正梅抽了下鼻子,不确定地问。

“会,一定会。你还记得咱们系刚开学那阵吗?那时候咱们专业这些人都跟个没头苍蝇似的,以前谁见过实体计算机?谁知道那东西是干什么用的?可是四年后的今天,z大已经拥有了十台当下最先进的计算机,完成了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的过度,发展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咱们国家就是一条即将腾飞的巨龙,各行各业都将迎来新的曙光,未来的一切……可期。”

李子清用她那清冷的嗓音说着鼓舞人心的话,激荡起众人心底的豪情壮志,更是迎来了院里院外激动的鼓掌声。

“好,说得好!”

众人纷纷转头看向院门口,就见孙少安和吴佳佳这对“连体婴”,身边跟着曲兴和他们同宿舍的刁卫平,拍手叫好的也正是这位刁同志。

众人上门都不空手,一一送上自带的温锅礼后,围坐在桂花树下,吃着西瓜枇杷,剥着花生瓜子,谈论着即将到来的新工作,新生活,对全新一切的憧憬和期待,还有一点小小的忐忑惶恐。

大家相互打气,彼此鼓励,分享给对方那战胜一切的勇气和力量。

晚宴准备妥当,大师傅功成身退。

桂花树上挂着的灯泡被亮起,树下的大圆桌上,摆了足量的十菜一汤一甜品。众人围桌而坐,看着这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咕咕咕的肚子叫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大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羞又囧,继而哄地一声大笑开来。

千羽拿出早先准备好的红酒和啤酒,答应他们今天可以放纵一次,不醉不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借着酒劲儿,大家伙谈性愈发高涨。这时,院子大门被人敲响。

千羽让众人继续,一个人走过去,将门开了一道缝,探出去一个脑袋往外瞧。

咦,大门外竟然是章代理人,此时正笑意盈盈地站在路灯下,手中托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礼盒,上面还扎着个紫色的蝴蝶结。

千羽客气地请他进去坐,他笑着婉拒,“打扰了,吴同志。我们老板得知吴同志乔迁新居,特让我备了一份薄礼送来,一份小小的心意,还请笑纳。”

合作伙伴的乔迁礼都送到了家门口,千羽也没矫情推让,她最烦双方推来推去的假客套。若关系到位,收下就是,下次还回去不就得了。若关系不到位,连推让都不必,直接回绝了就是。

“你老板真是太客气了,代我谢谢他,这份心意,我就收下了。”

送走了章代理,千羽感受着手中礼盒那沉甸甸的分量,不知怎的,心也开始变得有点沉甸甸

那天晚上,同学们都喝醉了,大家又哭又笑,又唱又跳,说了许多许多平日里说不出口的话,也许是胡言乱语,也许是酒后吐真言,可谁又真的在意呢!

大壮则是全程负责后勤,端茶递水,收拾残局,最后还给众人安排房间休息。

最可乐的还是叶桑,那丫清醒时跟个高冷女神似的,喝醉了居然会耍酒疯,搂着大壮脖子死活不撒手,两条修长的大腿紧紧的缠绕在大壮的腰间,还嚷嚷着让大壮给她抓萤火虫玩。

大壮脸红的跟个猴屁股似的,一个劲儿地朝千羽求救:“姐二姐”

真不知道一个醉酒的女人哪来的那么大的劲儿,他脖子都被嘞疼了。他也不敢用大力去扯拽,生怕自己手重再伤了人。

一个高高的帅小伙僵硬笔直地挺立在院中央,双手扎插着不知该忘哪里放,身上还吊着个“树袋熊”,熊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树皮”上蹭。

别说,这造型还挺别致,不过这熊还认树啊!那么多棵树呢,为啥就挑这棵爬,难道是这棵树特别粗壮,高直?

千羽抱着胳膊沉思了三秒,嘿嘿坏笑几声,转身跑回屋拿了照相机,“咔嚓”一声,将这“感人”的一幕变成了永恒。

N多年以后,千羽还总是恶趣味地将这张照片拿出来给侄子侄女们看,给他们讲述他们爸妈当年囧囧的二三四五事儿。

总之,那一夜,成为众人一生中美好回忆中的一个剪影,无论何时何地想起,都会不自觉地会心一笑,内心再次充满了力量和希望。

改革春风席卷华国之后,举国上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代。千羽的研究事业也与时俱进,高速且高效地发展着。

她最先研究成功的是植物基因优化重组的完美进化,最初的灵感也是源自于生活。

毕业后的第二年夏天,千羽依然很忙,忙到抽不出时间回去那个小山村看望老太太,就干脆让大壮跑一趟,将老太太从那个她窝了大半辈子的山窝窝里接来了杭市。

过了头几天的新鲜期,老太太就开始了各种水土不服,其中最不胜烦扰的就是当地潮热的气候和蚊虫侵扰。

那些蚊虫好像是专门欺负新来的一样,对于初来杭市的老太太十分不友好,即便用了蚊帐,点了蚊香,老太太身上也依然少不了大包小包,红肿一片,每天都奇痒无比,连觉也睡不好。

那段时间,老太太被折腾的苦不堪言,憔悴不已,情况一直持续到一个多月后才缓和了一点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2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老太太

老太太在厨房水槽处洗菜时, 顺着她手里的芹菜往她手边爬的硕大蟑螂吓得噔噔噔往后退了好几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我的天,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大个儿?”颤抖的手一个劲儿地安抚自己跳动过快的心脏, 看着地上那些围着芹菜爬来爬去的蟑螂, 咋舌不已。

这玩意儿她认得, 农村里多得是, 家里家外常常见, 她随手就能拍死好几只。可眼前这体型大了好几倍的家伙她还是生平头一次见,怪吓人的。

这虫子吧, 甭管有毒没毒,只要体型长的大, 就是件极为考验胆量和承受力的事儿, 就连在农村摸爬滚打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太太也不敢轻易上手招呼。

这个事儿给老太太留下了一点的心里阴影, 第二天她就跑了好几个供销社, 买了好些杀虫药回来,将屋里屋外每个角落都撒上了白色的药粉, 弄得家里到处都散发着一种刺鼻又难闻的味道。

这个事儿让正纠结研究方向的千羽灵光一现, 有了一点新的想法。

两个月后,一种全新的植物被她培育成功, 集合了猪笼草、食人花等多种植物基因特性,再次组合进化的成果。这种奇特的植物被她取了个简单粗暴的名字——食虫花。

食虫花,字面意思就是:专门吃虫子的花。

它是一种生命力和繁殖力都很强大的草本植物, 分株栽培, 遇土遇水皆可成活。

一年开花两次, 花期3——4个月,花朵如红色的高脚酒杯,美丽又独特。

花蕊处分泌出一种红色粘稠汁液, 散发着一种昆虫超喜欢的信息素。虫子一旦被吸引进入花杯,便会被红色液体粘粘并快速分解消融,继而转化为自身生长所需的养料。

另外,食虫花还能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奇异花香,对安眠镇静有奇效,是失眠人群的福音。

经过测试,一个十几平的房间里,摆放一盆食虫花足以,就连个头极小的虱子、跳蚤和肉眼难见的螨虫也能一并消除干净。

千羽在自家每个房间里都摆放了一盆,从此小楼里便再也没见过烦人的苍蝇、蚊子、蚂蚁、蟑螂等虫子,安全美观又环保,可比那些杀虫药强出千百倍。

好用的同时,食虫花也存在着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喜太阳光,若是长时间置身于阳光下,花朵便会快速枯萎脱落,只留下没什么功用的植株叶片。

其实这都是千羽故意为之,她在培育食虫花之初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她担心有人在农田里大量栽种食虫花来消灭农业害虫,这样做短期看确实效果显著,可若长期发展下去,生物链混乱,物种灭绝,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儿,那样的话,影响和危害巨大,将会后患无穷。

而食虫花惧怕阳光这一特性,就注定了这种植物只适合小范围养在室内,对外界的自然生态环境造不成恶劣影响。

看着眼前这个能提升生活舒适度和幸福度的新型绿植,千羽内心唏嘘感慨不已。

众所周知,植物生长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一年周期的都算短的,还有一些需要两年三年,甚至更多年。

这也难怪许多生物工程和农科领域的专家穷尽一生也难结出多少硕果,只因万物生长要遵循自然规律,他们有限的生命中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一一研究实践。

一次次观察、记录、改良以及失败的尝试,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就从他们身边悄然流走。

不知不觉间,便从满头青丝走到了白发苍苍。

千羽记忆较为深刻的人里就有那么一位,上一世教科书里的人物,那个被世人尊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老人,他的一生都奉献给杂交水稻的研究,最后他成功了,并凭借这一伟大的壮举,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平行时空虽说会有很多不同,但也存在许多雷同。

千羽还特意调查过,如今的华国南省的农科院,确实存在一个杂交水稻研究协作小组,却没有一个叫同样名字的人。

为此,千羽有意避开与之相近的研究方向,选择了另一条路。

在面对要器械没器械,要资金没资金的情况下,那些人迎难而上,努力钻研,勇于奉献,不畏苦累的精神就显得崇高又珍贵。那是一群值得敬佩的人,他们注定会成功,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但时间差这个难题,却不能对千羽造成什么困扰,谁让她拥有一个逆天作弊器,能在促进基因优化的同时,大大缩短植株的生长周期。

别人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她只用几天或十几天就能完成。

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改良,一次次推翻直到完善出成品。这种枯燥繁杂又单调的工作,没点耐心还真做不了。

时间上她作弊了,可别人不知道啊!

在外人眼中,就是她天赋异禀,在项目研究大方向的把控上永远敏锐又精确,凡事总能一针见血,直切要点。

别人在研究中都是慢慢地探索着前进,中间免不了要走许许多多弯路,而她总能完美地避开路障,选择两点之间最短的直线距离。

不是不羡慕嫉妒,实在是差距太大,拍马也追不上,只有望尘莫及的份儿。

被人如此夸赞,千羽只是含蓄地微笑接受。

她并没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她是走了点捷径,可明明拥有便利条件而不去使用,那不是傻子是什么?她既不清高,也不傻。

她脑子里的知识储备是真,她的辛苦努力是真,那些不眠不休的日日夜夜是真,最终,她的付出结成了果实,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些人只看到了她的成功,可私底下一次次尝试又一次次失败的落寞心情谁又能真的体会?

食虫花的成品和完整的研究报告被千羽交给了她的导师,至于是上交国家农科院研究还是后期的培育推广,她都不参与。

就是一个便利生活的小玩意儿,本来她就没想过拿来谋取名利。

千羽挑了两盆品相完好的食虫花,让来给她送中秋节礼的章代理带走,一盆送给他们老板,一盆留给他自己。并交代了如何分株栽培的方法和小窍门。

章经理喝了口千羽专门泡的大红袍,眼睛一亮,又抿了一口细细品味,入口干爽顺滑,回甘无限,有一股淡淡的兰花香萦绕在口齿之间,久久不散。

几口喝尽杯中茶,忍不住赞叹道:“好茶,我还是头一次品味到如此美妙的滋味,吴女士不愧是专业领域的顶尖人才,这茶是您培育的新品种吗?”

千羽给章代理又倒了一杯茶,闻言微微一笑,“勉强算是吧,大红袍二代,升级版,你喜欢的话等会给你包上一包,带回去慢慢喝。”

她前几年在武夷山深山游玩时,遇到一棵干枯腐朽的老茶树,只是在树根处长出几株小小的芽苗,她当时心血来潮就将那几株苗挪进水灵界的息壤中,想看看它们是哪一种茶树,然后就长成了现在的模样,让她隔几天就得去采摘一批附和制茶标准的鲜叶,再经历一道道繁琐的工序炮制成茶,然后她就拥有了怎么喝也喝不完的极品茶叶。

章代理一喜,又有点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说不出推拒的话,他实在是太喜欢这茶的味道了。他平时就喜好喝茶,还从来没有哪种茶如今天这般令他痴迷。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虽然不知道千羽说的一包是多大一包,但想必一两二两应该是有的,想想心里就美滋滋。

暗自乐了一会儿,他又想起个事儿,咳了一嗓子,整理了一下面部表情,对千羽试探着问道:“上次您送给我老板的药蜜特别好,老板喝完以后腿上竟有了点轻微的感觉,想必继续服用下去效果一定很显著,没准哪天能重新站起来也不一定,我就想问问那种药蜜去哪里能买得到?”

“你老板的腿出了问题?”千羽问。

章代理想起老板只不让对外提起他的姓名身份,并没提过腿不能说的问题,就干脆点头道:“嗯,一次意外,老板就残了双腿,早先下乡吃苦受罪留下的隐患,也一并爆发了出来,这下就更加雪上加霜。当时中医西医都试过,国外的专家也找了不少,都没什么效果,基本算是给判了死刑。”

他抹了一把脸,停顿了几秒,又语气沉重的继续道:“老板他还那么年轻,拥有大把的人生,却不得不整日以轮椅为伴,我看着都感觉心酸不忍。可没想到喝了您给的药蜜后,他的腿竟有了感觉,也算是绝望中有了一点希望。”

说完,他就满眼希冀地看向千羽,又是祈求,又是期待。

不知怎的,千羽突然想起了书房博古架上那个用土黄色玉石雕刻而成的大小兔子一家五口,搬家那次章代理替他老板送来的礼物,就鬼使神差地问了句:“山里的日子不好过吧?”

“唉,何止不好过,听说那地方又穷又偏僻,一年里有半年都特别冷,最冷时零下二三十度,滴水成冰,冬天更是隔三差五下大雪,有一米么厚。那么恶劣的环境,老板竟然在那生活了六七年。咦?您怎么知道我老板下乡是去的山区?”

章代理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工作能力很强,平时行事很严谨,跟千羽混熟了以后,话也不自觉地多了起来。

千羽眨了眨眼,淡淡地回道:“哦,我瞎猜的。”

章代理呵呵一笑,比了个大拇指,“您猜的真准,一猜就中。”

千羽嘴角含着笑,眼神却明明灭灭,起起伏伏,捏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泛着白,显示着她这一刻内心的不平静。

是了,一切都对上了。

早在当初章代理通过中间人找上门,提出资金赞助的时候,她就莫名地感觉到一丝违和感,觉得一切都巧合幸运的过了头,后来每逢年节和一些特殊日子,对方总会适时地送上一些小礼物,不贵重,却很暖心。

当时她只当对方早早地看清了她未来的价值,是在提前投资,并未多想。如今再看,倒是她自以为是了。

想起多年前的那个黄昏,有个少年笑着和她告别,说着让她等他的话。

又想到他之后所遭遇的灾难苦痛,以及对她的鼎力支持和默默守护,千羽的心情复杂极了,感动有之,酸涩有之,心疼亦有之。

整颗心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剧烈地拉扯着,泛着丝丝拉拉的疼。

这就是他失信于她的原因吗?身体的残疾让他变得自卑,同样也丧失了再次面对她的勇气了吗?

真是个傻子、呆子、混蛋……!

既然他不想以残缺的模样来面对自己,那她就全当不知吧!

千羽装了两大罐子药蜜,又引了一缕灵气混入其中,并叮嘱章代理吃完了再来取。既然这药蜜对他的腿有效,想必这次的药效会更好一些。又包了一包茶叶送给章代理,足有二斤重,喜的他合不拢嘴。

目送章代理的身影渐渐远去,千羽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在心里默默做了个决定。

这一次,换她来等他,等他站起来,等他有勇气重新站到她面前的那一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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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完) 老太太

老太太最后还是回了老家, 熬过了夏天,终究熬不过折磨人的冬天。

杭市没有火墙,没有热炕, 屋里比外面还冷, 整天被冻得缩手缩脚的感觉让老太太糟了大罪, 更是在下了一场小雪后, 说什么也不肯再留下来, 嚷嚷着要买火车票回家去。

千羽无奈,索性也进了寒假, 便和大壮一起护送老太太回去,和大强汇合, 在京城好好地玩了一圈, 又带着老太太回了她儿时曾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看着那一条条陌生的街道和巷子, 川流不息的自行车群和公交车小轿车, 再也寻不到丁点记忆中的模样,就连那个儿时家所在的地方, 如今也被一栋栋五层高的楼房所代替, 成了纺织厂的家属楼。

物是人非的一切,让老太太禁不住老泪纵横, 颤抖着嘴唇,低声喃喃道:“变了,都变了, 再也见不着了”

姐弟三人见老太太的精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下来, 心里也暗自着急, 还特意在京都多停留了几天,跑了好些个街道办和派出所打听关于老太太亲属的消息。

可人海茫茫,中间又隔了近半个世纪的动荡, 那些人还在不在了都不一定,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只能一切随缘,半点也强求不得。

老太太哪能不知这个道理,难过了一阵子后,便渐渐打气精神,再也不提那些陈年旧事,只是身子骨越发不好了。后来,直到老太太去世,也一直没有那些亲人的消息,也许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们才有可能再次团聚吧。

十年,弹指一挥间。

这十年里,千羽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要等待一个人的决定,也似乎已经淡化了那个记忆中的身影。

她心无旁骛,摒弃一切私心杂念,将全部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了培育新物种上面。植物基因学的大门被她撬开了一个边角,里面展露出来的东西却让她眼前一亮,兴致盎然。经过她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先后培育出“喇叭树”和“五色莲”两个全新的物种。

前者可作为城市景观绿植,花朵呈喇叭状,颜色多样,顾此而得名。喇叭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可以过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通过自身转化成氧气,释放于空气中,是净化空气的超级能手。

若是一个城市里的景观树全部换上这种即美观又功能强大的喇叭树,这个城市的空气清新程度简直无法想象,天然氧吧可以了解一下。

后者“五色莲”则是水源的净化神器,江河湖海皆可用。作为生命力强大的水生植物,它的叶片较小,花朵似睡莲,颜色亦多样化,根部会凝结出绿豆大的颗粒,是水族们极为喜欢的美味。

两者的出现,还原了地球一个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为人类营造了一个清新舒适的生存环境。随着时间慢慢推移,这种改变将会逐渐翻天覆地。

为此,千羽荣获了国内多个“生态文明奖”,以及“未来生命科学大奖”、“先驱奋斗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后来,在“喇叭树”和“五色莲”全球普及后,她又先后荣获“国际环保大使”、“地球卫士”等荣誉称号。仅凭这两项伟大的发明,便足以令千羽载入史册,为后世人敬仰膜拜。

千羽彻底出名了,上了报纸杂志,上了电视,上了国际新闻,上了互联网,成了家喻户晓了不起的名人。曾经教过她的导师教授们更是与有荣焉,以自己一生的教育生涯中教过这么一个学生而骄傲。许多人都以曾是她的同班同系同学或校友而沾沾自喜,似乎能和她沾上点边,逼格都能上升几个度。

就连曾经那个总会在z大偶遇她的阮家大少阮修杰也再次亮相,不是以故人名义上门拜访,就是邀请她吃饭或参加阮家的各种宴会,态度温和有礼的同时,又隐隐带着那么点算计和暧昧不清的意味。

千羽被腻味的不行,那人似乎跟她扛上了,无论她如何冷淡拒绝,他就跟看不见听不懂似的,依然我行我素。

就在千羽耐心告罄,准备抽出点时间精力收拾他一顿时,他又突然消失不见,就跟从来没出现过似的。

这又让千羽有些看不懂了,不过她很忙,忙的分身乏术,做实验,写论文,参加各种权威的研发讨论会……

压根也没心思去关注些无关紧要的人,很快就丢到了脑后。

只是人红是非多,自从她的成就被陆陆续续报出来之后,宁静安逸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上门采访的、拉拢的、拜访的、聘请的、瞻仰的、看热闹的等等等等,她家院子大门门坎差点被踏平。

别说做实验,就是想一个人喝杯茶安静地待会儿都成了奢望,家里整日闹哄哄跟菜市场似的。

烦不胜烦的她,干脆利索地收拾行礼跑路,四处走走,随处逛逛,走到哪儿算哪儿,正好欣赏一下这个时空的美丽风景。

至于那些扰人的杂气杂八事儿,通通被她丢给叶桑这个弟妹兼助理去处理,实在处理不了的也得等她玩回来再说。

大壮医科大学毕业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一直等着他的叶桑扯了结婚证。

新婚妻子和姐姐的工作和家都在杭市,大壮不想和她们分开两地,就干脆拒绝了海市第一医院的邀请,留在了杭市中心医院任职。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和积累经验,主动申请入急诊科发光发热。

后来,虽然医院也给他分了职工房,他们夫妻却一直带着女儿生活在叶桑买的那个房子里,美其名曰就近照顾那个生活都快不能自理的“实验狂魔”二姐。

家庭地位低下的大壮还想努力地挣扎一下,其实是他媳妇死活不搬家,不要离开二姐的,他作为一名好丈夫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全方位听媳妇儿话啊!

大强军校毕业后进了特种部队,经过几年的努力拼搏,已经顺利升为副营。娶了部队文工团的团花为妻,据说是文工团去他们部队演出,人家团花一眼就相中了端坐前排英武帅气的他,倒追了他好几年,才将那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拿下。

夫妻俩不愧都是部队出来的,办事效率极高,年初扯证结婚,年底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整的就跟按时按点交任务似的,倒是羡慕嫉妒坏了部队大院里一帮的大娘大婶小媳妇,恨不得双胞胎是她们家的,这个能生会生的媳妇儿也是她们家的。

大强两口子工作都很忙,一个经常出任务,一个经常排练团演,忙的一天到晚见不着人影,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两个孩子。

请保姆带孩子吧,孩子太小,他们还不放心,最后只好向远在老家龙泉镇的父母求助。

赶上那个时候老太太也不在了,孩子们又都在外面安了家,两个空虚寂寞冷的老家伙一听儿子儿媳需要他们,孙子们需要他们,一种被需要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二话不说就收拾行李去了部队。

他们走之前将家里养的鸡鸭鹅都宰了收拾干净,准备带去部队给儿子孙子补身子,值钱的东西都打包带走,又将家里的几亩地都租了出去,房子就让妹子吴兰花和继妹夫帮忙照看着,反正也搬不走,没啥不放心的。

打那之后,吴庆国夫妻就一直同小儿子大强一家生活在一起,不是没去大儿子家住住,只是那个大儿媳妇比他们儿子还大了好几岁,见到他们也不殷勤,不热情,冷冷淡淡的一张脸,连话都不和他们说几句。

本来两口子就不满意这个大媳妇儿,她还只生了个丫头片子,赶上计划生育也不能再生,一想到大儿子以后就要断了香火,两口子心里就堵的更加厉害。

俩人去大壮那住了几天后,觉得哪哪儿都不得劲儿,哪哪儿都不顺心,挑了一堆毛病后,干脆就收拾收拾,带着儿子媳妇给买的衣裳首饰营养品回了大强那。

爷奶的宝贝孙孙呦,可想死他们喽!

打那之后,吴庆国和王桂芝就一直住在部队分给大强的院子里含饴弄孙,人到老年的俩夫妻又经历了一次养娃长大的艰辛过程,其中甘苦,不足为外人道。

直到病重卧床,才嚷嚷着要回老家,死也要死在他们出生的那个小山村。

比对起两个孝顺又能耐的儿子,唯一的闺女吴娟却让他们丢尽了脸,操碎了心。

赵家四口的日子一直过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小孩儿哭大孩儿闹,大人再吵闹,整个家属区就属这家热闹,邻居意见大的不行,劝说不听,就对这家人没了好脸。

赵建业后来都不怎么回家住了,宁可在值班宿舍里凑合一宿,也不想回家面对那一地鸡毛和胡搅蛮缠媳妇儿。好像在他的印象里,媳妇儿和儿子之间永远有他判不完的“官司”,他也收入和精力也越来越满足不了媳妇儿那日渐膨胀的欲念。

也许是宿世的孽缘,怎么也扯不断的牵绊,早晚都会来到。

闺女上学后,吴家感觉轻松了不少,这时的她早就扔了厂里那个早八晚五的恼人工作,整日和小姐妹出去玩。

在电影院里偶遇了上一世的官配丈夫,已经结婚生子的家具厂主任家的小儿子。

两人一见如故,二见钟情,三见定终身,很快便激情四射,爱的死去活来。

眼瞅着奸情要瞒不住,又听说广市深市那边遍地是黄金,钱好赚的很,俩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卷了各自家里所有的钱财,私奔了

这件事儿在龙泉镇那个小地方投下了一颗炸弹,其威力却不亚于一颗原子弹。

虽说改革开放了,受外来风气洗礼,老百姓的思想前卫新潮了不少,可这种抛夫/妻弃子同人私奔的缺德事儿还是相当挑战广大朴实民众的三观和道德底线。

前些年的知青返城,就狠狠地闹过一波,许多已婚的知青为了回城不惜抛弃、割裂在农村的一切,哪怕是亲生骨肉也毫不犹豫地舍弃,一走了之。为了闹离婚,哄骗威胁,又打又闹喝药上吊,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多样,丑态百出,将人性的自私丑陋赤裸裸地坦露出来,让人不屑,不耻。

这在当地造成了不小的风波和负面影响,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无数个孩童失去父母,人心浮动,道德败坏,社会风气都给带坏了,导致老百姓对这种事儿简直是深恶痛绝到了极点。

私奔的事儿一出,吴娟的娘家和姓刘的奸夫家很快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话。

要面对亲家上门的指责质问不说,还要面对街坊邻居的鄙夷唾骂,指指点点。好些人都没什么文化,但他们心里有个简单直白的逻辑,那就是能教养出那样没责任心又不知礼义廉耻的儿女,当爹妈的又能好到哪儿去?

吴刘两家人百口莫辩,都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从此再不见人的好。

心里将自家那个丢人的鳖崽子骂了个狗血淋头,恨不能马上将人抓回来打死了省事儿。可这也只是两家人想想而已,那俩人跑了以后愣是连个音信也不给家里,他们是死是活,过的咋样,家里是一点都不知道,俩人从那之后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

四个大家长岁数加起来有两百多岁,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究竟是生养出了一个什么玩意儿啊?丈夫/媳妇儿不要就罢了,孩子不要也算了,可他们怎么能连生养他们的爹妈都不管不顾了啊!

这事儿也是吴庆国夫妻那么麻利彻底地丢开家里的一切,跑去二儿子家常住再不回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在是一辈子的老脸都丢尽了,走在村里都不敢抬头,瞧见别人凑一堆唠嗑,就觉得他们说的是自家的丢人事儿,肯定是在嘲笑编排他们家。

一想到这些,夫妻俩任脸皮再厚,也忍不住落荒而逃,头耷拉的也更低了。至于那个糟心闺女,全当她死了吧!

几年后,据老家一个去南边打工的人说,他在当地娱乐街的洗头房见过一个长得很像吴娟的女人,浓妆艳抹,打扮的花枝招展,和她男人一个拉客,一个接待。

听说生意还不错,一天能赚五六百。那人之所以认出了吴娟,还是因为他参加过赵建业和吴娟的婚礼,还和几个哥们闹过洞房的缘故。

吴兰花终究没熬住单身的日子,在离婚后第五个年头的春天嫁了个隔壁村的鳏夫,日子虽然过的磕磕绊绊,倒也慢慢熬了下来。那男人不能生,就把吴玲当成了亲生女儿,还愿意供她读书。吴玲也争气,考上了师范大学。

她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毕业后就选择回了龙泉镇,做了一名中学老师,为的就是离父母近,方便给他们养老。后来嫁了个同样是老师的丈夫,小日子过得虽不怎么富裕,却也温馨稳定。

…………………………………………

幽静清雅的院落中,金黄的桂花洒落一地,美丽慵懒的女人侧依着摇椅浅眠,一本法文书顺着她的手滑落在桂花上。

微风吹过,暗香浮动,裙角轻摆,书页也随风起舞,哗啦啦一阵轻响。

院门被轻轻推开,“哒……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直到驻足不前。

女人缓缓睁开略有些迷蒙的双眼,逆光看去,一张刀削斧凿的深邃俊脸猝不及防的映入眼帘,她那古井不波的心弦仿佛被狠狠地拨弄了一下,余音激荡,久久不息。

男人缓缓地蹲下身,朝她伸出一只手,声音似喜似悲,低沉又暗哑,“对不起,我……迟到了。这段路,曾经隔着千山万水,我走了十几年,终于走到了你面前,你……还愿意与我一路同行吗?”

女人看着他,眼角眉梢渐渐染上了暖色,抬起一只修长柔嫩的小手,慢慢地握上了那只大手,嘴角微勾,懒懒地吐出一句话:“闫先生,请多关照。”

往后的人生里,千羽做了女王,被宠成了公主,被人放在手心里呵护了一辈子,哪怕是他们的子女,也不得不退居一射之地。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她就暗戳戳地想过,要是能将这个经济适用居家好人男弄家去,她从此就啥都不用干,躺着等人伺候就好了。

原来,竟都是真的……!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世界故事完结,可以说是写崩了,其间大修了一次,剧情改了,节奏也乱了,一团糟,还没什么榜,总算我没扔了镐头,一路裸着跑到了地头。谢谢能坚持一路看到这里的朋友们,比心,么么哒~(^з^)-☆。下一个小世界走起……

第64章 四爷的白月光1 千羽再

千羽再次有意识时, 感觉脑子里的有关上一世的记忆变得有些模糊,就好像上面被蒙了一层沙,可以随意调动过往所学的所有知识, 就是没法引发情感上的共鸣。

她知道这都是小一的手笔, 也很赞成它的做法。过去就过去了, 她只是小世界中的一个过客, 纠结执着于其中某些人和事儿根本就毫无意义。

上一世得到的功德很厚重, 培育出很多有意思的小玩意儿,晚年时又造桥又修路的, 造福了全人类。她的残魂沐浴在暖洋洋的功德金光中,被浸润滋养的大了一点, 通体舒畅, 感觉舒爽极了。

这次千羽是被疼醒的, 她没有第一时间睁眼, 而是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四周环境,屋里没别人, 静悄悄的, 没有一丝儿声响。

手指微动,触碰到身下躺着的硬梆梆的床褥和粗糙泛潮的薄被, 心就不自觉地往下沉,看来这次又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开始,她的命可真苦。

小腹处传来一阵阵冰凉的坠痛感, 有点像是女人来月事时的不适, 千羽也没多想, 直接从空间中拿出一杯热呼呼的红糖水,随手插了个吸管在里面,歪着脑袋摸着黑, 用吸管将水喝进了肚。

喝完一杯带着灵气的红糖水,小腹的疼痛感立刻就降低不少。刚准备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就听到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接着房门被人推开,有人走了进来,将一碗什么东西放在桌上,又点亮了桌边的油灯。

一只手探了探千羽的额头,“谢天谢地,总算是不烧了,可怎么还睡不醒呢?”

一个年轻的女声在千羽耳边想起,轻轻的,柔柔的,像羽毛刷过人的脸颊,有点江南一带吴侬软语的意思。

没过一会儿,又听见她叹了口气,小声呢喃,又好像是说给自己听,“你何必同三婶娘置气呢,爹总不会同意她的提议,婉拒了就是,又何必同她争执起口角,她那无理绕三分的性子,还指不定如何编排呢!”

说完,女人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就轻手轻脚地出门去了。

千羽对她说的话起了好奇心,就直接融合了原身的记忆。一刻钟后,千羽扶额长叹,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小一,咱俩得谈谈。”

过了好一会儿,小一才期期艾艾地出声道:“那个、那个……我知道主人不喜欢这男尊女卑的封建朝代,可这真不能怪我,都是幻镜随机选择最适合的身体进行融合,我目前能量不足,还无法进行主观操控。”

千羽:“”

说的好有道理,可随机到古代也就算了,竟还随机到了满人主政的大辫子朝代,那个阶级分明,等级森严,女性受剥削,受压迫,社会地位尤为低下的清朝,被无数穿越女穿成了筛子的清朝。

若是个满人还能好点,可惜原身只是个汉女,还是个祖上犯了事儿,全族被打入贱籍的汉家女,是处于社会底层的那一阶层。

千羽眼珠子转了转,想着是不是要去死一死,早点脱离这个身体去下一个小世界。她不想对人点头哈腰,更不想动不动就跪拜磕头,她很担心自己一冲动会干出什么报社的事儿来。

小一似乎是猜到了她的想法,无情地出声打断,“幻镜积攒一个世界的能量,暂时只能支撑跳跃一个小世界。”言外之意就是车还没加油,打不着火。

千羽瞬间熄火,像一个被针扎破的气球,气散了,皮也瘪了。

既然走不了,那就好好苟着吧,她就不信她不能苟到老死。

千羽坐起来,透过朦胧的灯光四下打量,雕花格子窗上糊着厚厚的窗户纸,四周的墙皮上面因潮湿长了一团团黑乎乎的霉斑,散发着一股子霉味。

靠窗处摆着一个破桌子,桌边放着个瘸了一条腿的圆凳,桌面上放着一盏油灯,一个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的粗瓷碗,一把木梳和一个杏花样式的木头簪子。

屋里另一个大件家具就是她躺着的这个木板子搭的床,连个幔帐都没有,稍微一动还咯吱咯吱乱响,可见这家是有多穷。

肚子有些饿,千羽从水灵界里拿出两个上一世囤的肉包子啃,一边啃还一边谋划着如何跑路,还得带两个拖油瓶一起跑路。

没法子,不跑不行啊!不跑她就只剩一个死,还是不光彩的去死。

一切只因原身她不争气啊,和野男人无媒苟合,未婚先孕,这会儿肚子里已经揣了崽儿,算算日子,有快两个月了,再过些日子就该事儿发了。

巧不巧的,那个野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无数清穿小说女主女配们想要睡了又睡,睡完还想给他生孩子的香饽饽四爷——爱新觉罗·胤禛。

这会儿正值康熙43年,四贝勒胤禛领了皇差,去徽省一代督办河工。逢梅雨季,又遇百年难见大雨,黄河水位暴涨,豆腐渣工程的堤坝决了堤,洪水灌进了淮安城,当时正在城内办差的四爷同随从一起被洪水卷走,抓着浮木在洪水中泡了两天,被一对划着小船路过的双胞胎姐妹所救,也就是这个身体的原身秦凌薇和姐姐秦凌岚,两个娇俏貌美的大姑娘。

四爷被姐妹俩带回家修养,好吃好喝地照顾着,一切都得等洪水彻底退去以后再说。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又情窦初开的单纯姑娘,如何抵抗得了御女无数的冷峻四爷散发的迷人魅力。

在朝夕相处一段日子后,姐妹俩的芳心都牢牢地记挂在了四爷身上。姐姐秦凌岚性子温婉含蓄,有着女儿家的娇羞矜持,踌躇着不敢向前。

妹妹秦凌薇则不然,她性子活泼灵动,热情大胆,敢爱敢恨,就像是一团烈火,紧紧的裹住了四爷那个大冰块,一点点地融化,沸腾。

然后,该做的不该做的,反正俩人都情不自禁地偷摸做了。再然后,洪水退去,四爷的手下找来,四爷离开前给秦凌薇留下一块玉佩,并承诺会再来接她一起回京。

每天等着盼着的秦凌薇最终还真等到了她的心上人,是在她被族人施以火刑的刑场上,透过燃烧的熊熊大火,她看到了那个她心心念念的人,她看到了他脸上的痛苦挣扎,最后却还是被他的随从们拉拽着渐行渐远。

只一瞬间,秦凌薇经历了从天堂坠入地狱的过程,不知是因为心痛还是高温的炙烤,她感觉自己喘不过气,胸口好像下一刻就会炸裂。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阻止那些秦氏族人,明明他只要站出来说他就是孩子的爹,说他愿意为她们母子负责,一句,哪怕就是一句话,她们母子就不用被火火烧死。

他有那个能力,不是吗?可他没有,他什么也没说,就那么离开了。

望着那个决然离去的背影,秦凌薇的心里有了怨,生了恨。被火舌舔舐的痛比不上她的心痛。

她发誓,若人有轮回,愿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秦凌薇为家族蒙了大羞,烧死她都不足以消除族长以及各位族老的愤怒。秦家祖上在永乐年间因兵变获罪,后全族被打入贱籍,成了贱民。朝廷有明旨,贱民只许代代卖唱、做戏子、扎纸活、当媒婆、稳婆……等职业,足有三百多年。

在这三百多年里,秦氏一族里一共出了94个节妇,2个烈女——1个替父发配边疆而死,1个望门寡自尽而死。当地有个县太爷听说后甚是感怀,言说只要凑足百数,他便拜本上奏,为秦氏一族脱籍。

族长定了死规矩,节烈女子尚不满百,眼瞅着希望在即,谁家要是在这上头出了事儿………

秦凌薇就这么赤果果地撞在了木仓口上,被一把火烧成了飞灰,还成功地连累了秦老爹和秦凌岚。

秦家的房子被族人强占了去,秦老爹性子绵软,软弱了一辈子,不敢站出来反抗,只能憋在心里窝囊着,一场风寒没熬住就走了。

剩下一个秦凌岚孤助无依,艰难独活,被亲妹妹带累了名声,姻缘命运皆坎坷。在一次进城卖绣品时,被拐子卖去了窑子,抵死不从,最后撞柱而死。

将事情前因后果完整地捋了一遍,千羽暴躁了。

好想捶死那个脑子进水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的原身,更想恁死那个管不住裤腰带还不想负责的渣男,吃完连嘴都不擦,这吃相未免太难看了点。以四爷的地位权势,难道还救不下一个普通汉女?他就是不想不愿罢了。

千羽觉得吧,他也就是走的早,要是再留下住段时间,秦凌岚估计也没跑儿,还得上演一出娥皇女英的香艳戏码。

如今她成了秦凌薇,接收她留下的烫手山芋,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本来这几天秦凌薇就有些动了胎气,照这个节奏发展下去,没准肚子里这孩子保不住。可千羽哪里知道,一碗带着灵气的红糖水灌下去,直接就把胎儿焊牢了,估计这会儿她就是出去跑一圈都没事儿。

千羽拍了拍额头,脸上满是纠结,心里却在不断地权衡利弊,保胎或堕胎选一个?

过了好一会儿,她无奈地叹了口气,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天意如此,那还是留下吧,反正她也没想在这个朝代嫁人,跑路以后的日子她就以寡妇自居,总比大姑娘要方便的多,肚子里这个就是遗腹子,总比私生子好听。

还有个原因,就是她压根就信不过这时候的落胎技术,一碗汤药就能万事大吉?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给女人造成的伤害大多都是毁灭性的。还有这凡事总有个万一,万一落不干净,那后果想想都觉得惊悚。

作者有话说:

挑战一下架空的大清朝,恁死那个渣渣(﹁\"﹁)

第65章 四爷的白月光2 夜已深

夜已深沉。

千羽也不再胡思乱想, 轻手轻脚下地去插上门,又吹灭了桌上的油灯,进入水灵界修炼去了。

如今的水灵界已经大变样, 面积比上一世增加了一倍, 土地也有两亩半, 被千羽规划的整整齐齐, 一亩地种药草, 一亩地种果树,树与树中间的空间还可以种粮食蔬菜, 每一寸土地都会合理利用起来,力争一点也不浪费。她都想好了, 等水灵界再扩大一些, 她就挖个池塘, 养点水族, 尤其是膏满黄肥的大闸蟹,美味的蟹黄包她吃了一辈子都没吃够。

剩下那半亩是储物区, 有一个供她打吐纳休息的小榻, 旁边是她上一世打造的一排排高高的储物架、储物格,还有她囤积的现代社会的一些生活用品、吃食和厨房用具等, 防的就是哪天去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至于潦倒的不成样子。

千羽探查了这具身体后,无奈叹气, 依然只是肉体凡胎, 也没什么天资灵根, 除了能用灵气慢慢滋养,也只能学一些粗浅的外家把式,好好练一练, 练成个大力士应该没问题。

她得好好利用这几天的时间,让自己变得强大一些,不然在逃跑的路上,怕是护不住老爹和柔弱的姐姐。

杏花坞这地方是不能待了,留下就逃不过一个死,即便她肚子藏的好不被发现,那个四爷也早晚都会回来寻她,难道要她像原身一样留在这里等他,然后再被他带回京吗?不不不,这不可能,绝不可能。

就原身这汉女贱民的身份,别说进四贝勒府后院,就是入府当个卖身丫鬟都没资格,无非就是弄个隐蔽的小院或庄子安置她,当个小猫小狗圈养着,连个正经的外室都算不上。贝勒府里有那么多八旗出身的高门闺女为四爷生儿育女,他又怎么看得上她肚子里的这块肉。

可惜这一切原身都不知道,她或许能通过胤禛的穿戴气质察觉到他不是普通人,却绝对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地位需要她高山仰止。

在她眼里,那只是个成熟冷峻气质高贵的优质男人,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吸引着她,附和她对异性的一切美好期待,且对方还有可能带给她和家人更好的生活。小姑娘脑袋一热扎了进去,继而深陷,沉沦。

天刚蒙蒙亮,千羽就穿戴整齐,准备出门看看。

汉家虽然规矩大,好在穷人家的姑娘需要操持家务,甚至是在田地里劳作。为了走动方便,大多都穿宽衣长裤,比较简单好穿,复杂些的裙装一般只在年节祭祀或一些重要场合才穿。

秦家的院子不大,却也不算小,由四间正房和三间厢房构成,房子有点老旧破败,屋顶的瓦片有了许多残缺,露出里面的黄泥茅草,墙根台阶处也长满了厚厚的青苔。

院子四周是用土石砌成的围墙,有一人多高,两扇掉了漆的木门,将门里门外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院门口的大门边有两颗碗口粗的杏树,正是杏子成熟的季节,黄橙橙的杏子挂满枝头,一直延伸到了院墙外。

这里是杏花坞,一个位于镜水湖边的小村,因四处栽种着杏树而得名。每逢阳春三月,整个杏花坞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香气,晨雾缭绕,宛如人间仙境。每逢杏子成熟的季节,杏花坞里又弥漫着一种独特的果香,浅浅一闻,就让人口齿生津。

千羽站在屋门口,迎着晨曦深深地吸了一口杏子香,仰头看着那高高的枝丫,思考着该用什么法子才能把杏子摘下来,爬树不现实,家里没有梯子,摇下来就摔坏了,或许可以做个简易的网兜。

按理说这个时节性子早该成熟过季了才对,可杏花坞这里的杏树不知是杏树变异还是水土特殊的原因,花期和杏子成熟期都比较晚,杏子甜中带酸,个头相对也大。

“怎么这么早起来,身子可好些了?”

一道温柔似软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带着一丝嗔怪和不赞同。

千羽回头去看,就见一个温婉纤细又不失柔美的姑娘,微蹙着眉,正满脸关切地看着她,眼神里满是询问。

也许是异卵双胞胎的缘故,秦凌岚和原身除了都生了一身白嫩如雪的皮子,长的就一点也不像。

同原身的精致完美不同,秦凌岚的五官单看并没有多出彩,组合到一起却形成了一种独具韵味的美,尤其那一身柔软似水的气质,更让千羽眼前一亮,竟还有些自愧不如。

惭愧惭愧,都说水至刚至柔,可身为万水之灵的她,是真和柔软贴不上一点边儿。

不得不说,千羽对秦凌薇的第一印象很好,她有点喜欢这个眼神清澈的温柔姑娘。

千羽冲她展颜一笑,“姐,我身子好了,一点事儿也没有,早点起来,还能帮你做早饭。”

见小妹精神头不错,脸色也红润,不似前一日的惨白,秦凌岚这才稍稍放心。

她只以为妹妹是快来月事受了凉才会腹疼,昨几个又被三婶娘的话给气着了,才会不舒服,压根就没往别处想。同秦凌岚相比,秦凌薇则更迷糊,一点也不明白自己身体的变化到底意味着什么。

家里没个女性长辈教导,姐妹俩就那么懵懵懂懂地长了这么大。若不是因为不懂,上一世的秦凌薇也不至于那么轻易就在人前露出马脚,被精明的三婶娘看出端倪,给宣扬的人尽皆知。

秦凌岚抬脚朝厨房走,边走还边打趣妹妹,“你做饭?还是别了,洪水才退没多久,庄稼都毁了,如今的粮食可精贵着呢!家里这点糙米还得省着吃,可不给你糟蹋。”

想起妹妹的黑暗厨艺,秦凌岚都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明明步骤没差,她还在旁边全程教导,妹妹就能做出别具一格的奇怪味道来,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至今都还是个迷。

在被妹妹的饭菜荼毒了几次,父女三人上吐下泻折腾得天昏地暗后,秦爹和秦凌岚父女俩再没敢让秦凌薇下厨,那种滋味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

千羽一晒,想起原身那神乎其神的黑暗厨艺,暗暗咋舌不已。

这姑娘有点神奇,她是怎么做到的?做不好吃难道还做不熟吗?为什么经了她的手就会出现奇怪的味道,她这是点亮了什么奇葩技能?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原身这个特点倒是很符合千羽的心意。她只会吃,不会做。

“我不做饭,帮你打个下手还行的,我会烧火,还会淘米洗菜。”

千羽积极主动地自荐,她总得干点什么,帮着分担一下,这些家务全都丢给一个只比自己大了几分钟的姐姐,她却坐享其成,脸皮再厚实也过意不去。再说原身虽然没有姐姐那么勤快能干,倒也会干家务活,毕竟一个农家姑娘,即便爹和姐姐再宠着她,该会的也必须得会。

“……好。”

秦凌岚会心一笑,心里头软软的,暖暖的。

姐妹俩一通忙活,做了顿简单的早饭。并不浓稠的糙米粥,一小碟酱菜,一盘炒小青菜。

正好秦老爹起来了,父女三人围桌而坐,安静地吃了早饭。

千羽实在没胃口,只喝了几口米汤,就将剩下的半碗粥都匀给了秦爹,他一个大男人只吃那么点肯定吃不饱,却迎来老爹和姐姐不解又担心的眼神。

她只好解释说自己刚退烧没什么胃口,才勉强敷衍过去。

怀着身孕的身体本来就味蕾奇特,这会儿的她就特别想吃一碗足量足料的酸辣肥肠粉,面对桌上口味清淡的粗糙饭菜,怎么都无法下咽。

“今几个我再去撒几网,捕些鱼好拿去城里换点米,如今的米价涨的厉害,一石普通的白米就要二两银子,唉!也不知道朝廷的救济粮什么时候能发下来。”

秦老爹交代完,拿了个大沿草帽扣在头上,将渔网放进篓子里背好,拿起船桨就往大门外走。杏花坞依水而居,没多少土地,村民大多靠在镜湖打鱼为生,秦爹就是靠这个手艺将两个闺女拉扯大。

千羽追了两步,本想说要跟着一起去,想想还是算了,她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这边的秦老爹刚走出大门没多远,迎面就遇上了来寻他的族弟妹,说是弟妹,其实就是辈分低,岁数比他还大出一轮,和他那去世的老娘差不多。

秦爹想躲开这人,可左右瞄瞄无处可躲,只能硬着头皮同她打了招呼,脚步却一直没停。

老太太秦李氏,在杏花坞出了名的刁钻难缠,被她盯住,不扯层皮下来都不算完。

昨几个秦李氏上门,先是给他戴了好大一顶高帽,把他好顿夸,东拉西扯了小半天才表明来意。

杏花坞是秦氏一族的族地,居住着主支和各分支的秦姓人,族里的一应事物都归族长和各位族老掌管,可谓是权利颇大,利用权利给自家儿孙牟利也屡见不鲜。

大族老的小孙子到了成亲年龄,定了亲,选了日子,老宅的房子却不够住。杏花坞土地有限,即便想要扩建个几间房也没有多余空间。

大族老想儿孙们都能住在身边,即便不能住一个屋檐下,那同住一个村也好,于是就相中了他们家的房子,想用杏花坞外靠近县城的芦花村里三间瓦房同他置换。

秦爹一口回绝了,他家正房加厢房一共七间房,还独门独院的,拿三间瓦房就想换走?还让他们一家迁出族地,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呸,说什么置换,还不是看自家这一支渐渐凋零,到他这一代更是无人为继,以此为借口,想要以势压人罢了。

他就知道他们不达目的不会善罢甘休,这不,又找上门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6章 四爷的白月光3 “他大

“他大伯, 昨几个和你说的事儿你觉的怎样?秦孝祖那孩子是个好的,住了你的房子,叫你一声叔, 以后你这家里家外有个重活累活也能给你搭把手, 等你老了那天, 还能给你打帆儿摔盆, 不比闺女强?这闺女啊, 再如何亲生也靠不住,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人, 等你老了那天,还不是得靠着族里这些子侄养老送终, 你可要想清楚, 别犯傻。唉唉我说, 你走慢点……”

老太太惦着小脚, 一步三摇地追在秦爹身后,这嘴就跟炒豆子似的一刻也没停歇过。

见秦爹越走越快, 她的小脚跟不上, 累得直喘粗气,出了一脑门子汗, 又急又气,差点就忍不住骂人。

哼,若不是这事儿还没个准信……

秦爹丢下一句“你回吧, 我得好好想想。”就走远了。

他很烦, 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

答应吧, 他不甘不愿也不想,家里的房子是孩子她娘还活着的时候盖的,他们夫妻俩风里来雨里去的打了五六年的鱼, 才攒够钱盖了现在的房子,后来家里又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直到女儿九岁那年,孩儿她娘一场风寒没熬过,扔下他们父女三个走了。

那里有他们一家四口太多开心美好的回忆,他舍不得。

不答应吧,对方在族里有权有势,有的是法子让他们父女三人在杏花坞待不下去,到那时候,别说还换给他们三间房,估计就是一片瓦他们也得不到。

屋漏偏逢连夜雨。

忙碌了大半天的秦爹沮丧地看着篓子里那十来条一指大小的鱼,无奈地叹了口气,换米的计划泡汤了,家里的米缸眼看就见了底,可怎么办呦!

在家的千羽和秦凌岚也没闲着,趁着天好,姐妹俩将家里的床单被褥全部拆洗了一遍,又将屋里屋外彻底擦洗了一番。

前些日子洪水漫进屋里,虽然很快褪去,可一些木制的家具和墙角墙面还是被水泡的潮湿发霉,好些地方还长了青苔和蘑菇。

忙完这些之后,俩人又合力摘了半篓子杏子,那酸酸甜甜的滋味,总算是安慰了一下千羽那闹腾不休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