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71
那时距离老师去世已经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间于殊沉浸于工作,自己也从学生变成了带领学生的老师。
老师留下的课题组没有解散,褚步庭仍旧投入资金。
于殊继承了她的遗志,致力攻克渐冻症。
三年来于殊与褚步庭只见过几面,其中一面就是在老师简单的追悼会上,褚步庭独自带着孩子处理了老师所有的后事,完全没有让她的学生们插手。
当时其实有许多细节都值得推敲,但于殊身受老师离世的打击,竟都没有发觉。
直到她发现自己好像被人盯上了。
第一时间,她就想到了当年老师销毁的研究资料,主动联络上褚步庭。
消息终究还是泄露了,但如何泄露,泄露出去多少,她们两人并不知晓。
老师曾经使用过的电脑被褚步庭带走,一直存放在家中,褚步庭说并不只有她,在于殊被跟踪前,褚步庭家中和公司的电脑都曾被黑客攻击,只不过这正好撞在了她的专业上,及时开启防火墙反入侵,查出对方ip源头是在A国。
褚步庭也是在这时,才终于和于殊说出真相。
原来老师没有死在剖腹产的手术台上,她的求生意志很强,经过抢救,她活了下来,但医生很明确的告诉褚步庭,她的寿命最多也只剩下几个月,而在那之前,褚步庭就已经背着老师找到了A国的科技冷冻公司。
她决定在老师坚持不下去的最后一刻,把她冷冻封存,直到课题组最终突破渐冻症的那天。
这件事老师不知道,褚步庭也没有告诉于殊,如果她知道,这些年她或许会更努力一点。
事实上,知道老师没死这件事,给于殊带来的惊喜远大于其他情绪。
伦理,尊重,其他,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老师还活着,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看见她的反应后,褚步庭也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经历三年的观察,确定了她是可信的人,于殊和褚步庭成为了拯救孟凛的同谋者。
她告诉于殊自己的猜测,对方的目的很可能不仅是当年的研究资料,还有她们的孩子。
孟凛才是基因研究真正的成果。
双雌生殖,基因编辑,改变渐冻症基因表达。
每一项成果背后的利益都难以估量。
孟凛的胚胎正是在A国完成,以他们的手段,想查就一定能查到蛛丝马迹。
为了保证于殊的安全,让她能继续进行渐冻症治疗的研究,褚步庭决定自己走入风暴眼,让于殊成为那个局外人。
当下A国的行动表明,他们手里还没有任何确切的东西,老师的冷冻仓还在对方手中,她们都很清楚,信用规则法律,在资本至上的国度,只是童话故事。即便她们宣称资料已经销毁,对方也必不会信,反而会激起更剧烈的反应。
在豺狼的眼中,森林中除了猎物,就是与自己同样卑鄙的猎食者。
褚步庭开始频繁出国,参与A国的科技活动,在几次“酩酊大醉”,透露出零星消息。
——研究资料从未被销毁,那些东西都在她的手里。
科技的新贵,资本的追逐者,待价而沽的豺狼。
她将自己塑造成了最符合A国价值观的反派,让对方深信不疑。
那时,孟凛只有几岁大,是个极其难养的小孩。
与老师预料中的一样,孟凛从小就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
行动力,理解力,好奇心,比同龄人都超出一大截,并且非常活泼好动,也很容易生病。
简而言之,从她开始自己能走能动以后,就变成了一台极度脆皮的全自动闯祸机。
在孟凛三岁前,一直是由褚步庭亲自照顾,这孩子的高需求,完全超过了褚步庭对一个人类幼崽的预估,整整有一年半的时间,她没能睡过整觉,耳边萦绕的都是幼崽的哭声。
孟凛身体并不强健,但声音却很嘹亮,而且很喜欢大声表达自己的不满足。
吃不饱,哭;吃太饱,哭;寂寞了,哭;太高兴,也哭。
哭累了,就生病,很多时候,褚步庭前半夜起夜,后半夜跑医院。
后来,她索性雇佣了家庭医生,随时待命,后来又有了保姆,保镖,家庭教师……
即便如此,孟凛依旧是个很难养的孩子。
她很早就能开口说话,但直到五六岁,仍旧很难说出流畅的句子。
褚步庭一度以为是她的大脑发育出现问题,各种检查后,结果却一切正常。
于殊来看过后认为,她并不是发育太慢,反而是太快。
大脑想要输出的信息太多,语言功能却跟不上。
她越想说话,就越说不出话,这让表达欲旺盛的孩子,脾气变得很暴躁。
于殊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对师母说出:“你不觉得你太纵容她了吗?”
说出这句话时,她站在房门外,房间里,是满地砸烂的残骸,有数码产品,有家具家电。
额头上还贴着退热贴的奶团子,刚刚当着她的面,砸碎了一台平板电脑。
褚步庭表现得很淡定:“她不是在冲你发脾气,只是在好奇电脑内部构造。”
这是于殊第一次在一个几岁大的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
极度膨胀的好奇心,完全不受规则束缚,暴力的拆解,沉浸的自我——傲慢于理性,自恋于暴力——于殊在那瞬间听懂了老师的话,孟凛身上有着科学家的影子,或者说,所谓的科学家,就像一个全能自恋的婴儿。
老师希望这个孩子能无拘无束,快乐自由的长大。
褚步庭就真的为她铸造了一个封闭的堡垒,对她百般纵容。
智力量表的结果表示,孟凛拥有极高的智商,尤其是在数学方面,天赋极高。
但这带来更严重的问题,她的身体支撑不了如此活跃的大脑,她需要更多的休息,但她的大脑却不断向外索求信息,她的智识越是发展,她的身体就越是孱弱,这是恶性循环。
褚步庭不得不做出改变。
在于殊的建议下,她把孟凛带出堡垒,亲近自然,试图用社会化分散她的注意力。
但她们还是低估了环伺在周遭的虎狼。
孟凛被绑架了。
内部人员被买通,行踪被泄露,褚步庭动用了所有关系。
整整二十四个小时,这个被她捧在手心,当成眼珠子一样保护的孩子,不见踪影。
就在所有人把城市快翻个底朝天的时候,一通警察的电话打进了褚步庭的手机。
打电话的民警说,有个走失的小孩自己找到了派出所,让他们打电话找妈妈。
孟凛是自己跑出来的,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包括她自己。
她受了一些伤,到派出所后很快就睡着了。
褚步庭第一时间带她去了医院,结果孩子只是饿了太久,低血糖了。
那天晚上孟凛受了凉,发了几天烧,醒来后就像没事人一样,好像只是做了场噩梦。
这场绑架案后不久,A国人再次找上褚步庭。
在与对方的周旋中她发现,他们的头号目标不是孩子,而是自己。
孟凛至少在现在,还只是用来威胁她的筹码。
意识到这一点,褚步庭改变了策略,她要让孟凛走入人群,尽可能成为一个普通人,自己应该要离她远一点,让对方的目标始终集中在自己身上。
她重新选择了保镖,让孟凛就读私立学校,自己更加活跃于社交场上。
离开了精细照养,走入人群,孟凛频繁生病。
但褚步庭没有办法,只能远远看着,营造母女疏离的假象。
初中三年,是孟凛身体状况最糟糕的时间,一次病重,让她差点没能越过鬼门关。
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次重病,她的大脑受到严重影响,反而让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
在大脑不再攫取过多资源后,孟凛的身体开始恢复,逐渐变得健康。
这么多年,她们绞尽脑汁用尽办法,却不如命运轻轻一撇-
价值高,一定就是好的吗?-
当下有意义的成果,真的会在未来带来更好的结果吗?
直到今天,于殊才真正找到了答案。
……
“就,这样吗?”孟凛站在房车前,呆呆地问。
没有询问没有告别,她们启程的这一天,营区里的士兵们都没有来。
只有韩工开了一辆工程车,把小房车盖上罩布,拉着她们开到了远离安全区的野外。
于殊和陆锦川都没有露面,各自让韩工带了句话。
陆锦川的是远离人群,注意安全。
于殊则祝她们一路顺风。
这感觉真是太奇怪了,哪怕没有阴谋论,是不是也太草率了一些?
对了,还有江洄,听说她被临时委派任务,去送个什么实验报告。
孟凛只好把答应她要帮忙出的馊(划掉)主意,写在了纸上,让韩工帮忙转交给于殊。
毕竟江洄是于殊的助理,这样可以确保江洄能够收到。
她相信于姐姐应该是不会随便看这种私人信件的,嘿嘿。
也许是因为保密条例,也许性格使然,韩工什么也没说,工程车缓缓倒退。
一人一尸抱着猫,孟凛忽然朝他挥了挥手,动作大得像根摇摆海草,她也什么都没说。
会再见吗?不知道。
大灯闪烁了两下,韩工坐在高高的驾驶位上,对着她们敬了个军礼。
沈确挺直背脊,还了一个军礼。
她们的物资全都在车上,已经分门别类的收纳好了。
临行前老陆还给沈确特批了一支枪,带着充足的子弹,让警卫员专程送来。
食物充足,武德充沛,天气晴好,猫咪健康,正是出发去旅行的完美状态。
孟凛坐在梦寐以求的房车副驾上,情绪却并不高昂。
“阿凛,阿凛?”
“……嗯?”
“在想什么?”
“我…我在想,那盆草莓,我、忘在,老猪陶家了。”
“嗯,等下次,再去山里找一株野草莓。”
“好可惜啊,我还,没有吃到,草莓。”
孟凛托着腮,望着窗外,说得心不在焉。
沈确降低了车速,想了想说:“你想不想去看海?”
孟凛回头:“哪里的,海?”
“记得上次我去执行任务吗?港口往北的海岸线上,有一片很大很美的沙滩,我想带你去看看。”
“那,是不是要,绕路啊?”
“来得及。”沈确说:“我们的时间还有很多。”
第72章 72
她们出发这一天,天气好得不行。
天蓝蓝云白白草青青,车里还香香。
安全区的储备仓库里专门有个地方用来存放没用的小东西,像是挂在她们后视镜上的小香囊和平安符。
并不是所有幸存者都有实力可以到集市来。
前线队伍也无法把遇到的所有人都带回安全区。
在沈确那一代最初最艰难的开荒时期过去后,后来的前线小队前往沦陷区时都会带上一些食物和基础的药品。
这些东西要分发给真正的老弱病残。
很多人不愿意白吃白拿,就用些自己淘回来的小东西来换。
而那些绝大部分都不是生存用的刚需品,拓荒队不会捡,还会嫌占地方碍事。
好不容易重新启程旅行,还要去看海这么浪漫。
路上为了照顾丧尸的分离情绪,沈确甚至主动搭话,说起三年间自己遇到过的趣事。
比如在山里跋涉的时候没东西吃,她们挖地里的蚯蚓。
不同品种的蚯蚓味道不一样,有的像耳屎有的像大鼻涕。
就有人说这是更适合华国宝宝口味的柏迪全口味条。
比如被丧尸围困在建筑物里出不去,身上弹尽粮绝。
几个人饿得都开始走马灯了,结果不知道从哪儿来了只膀大腰圆的黄狸花猫,每天从窗户往她们那儿丢老鼠,硬是把几个人给养活了,至今她们都不知道那只猫到底是专门给她们送牢饭,还是她们占了人家的储藏室。
走的时候有人专门留了个感恩卡,感谢猫猫神的馈赠。
这人写的时候还念叨:“可能猫猫神好不容易等到这些讨厌的两脚兽离开,回到储藏室一看:
咪的天塌了!咪存的鼠条怎么都没有了!!!哈哈哈哈……”
还有一次她被一群丧尸追着跑,走投无路钻进了辆大车里,车钥匙还在,她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竟然真发动了,结果那破车,哐啷哐啷开出去还没三百米,直接在个广场上熄火了。
车里运的是节日用的彩条彩带灯笼啥的小饰品,被追来的丧尸一通扒拉,彩条飞得满天都是。
正好那个广场原本不知道在办什么节,搭了舞台,摆着小摊,一派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孟凛:“………”
怎么说呢,丧尸一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到后面干巴笑都有点僵硬了。
Ber,你们人类现在对趣事的划分标准,是不是有点太地狱了啊?
但沈确好像真把这些事当笑话在讲。
还讲得很认真,频频瞥她,像是在等一个听众反馈。
“嗯嗯,哈哈哈。”
“路上,好多尸啊,你还是不要,分心啦~”
孟凛果断掏出收音机:“我们还是,来听一点,美丽动人的,音乐吧!”
不等沈确说话,丧尸啪嗒打开,音量直接摁到最大: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浑厚有力的歌声一出来,仿佛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孟凛感觉整个尸都被正气涤荡,快要扭曲的心灵又再度焕发了生机和光彩。
这才是更适合华国宝宝体质的《奇异恩典》啊!
虽然沈确对笑话的口味很独特,但她已经很努力了。
努力到有种自己两条腿都被截肢了,还在劝说近视眼患者要想开一点的心酸感。
冰块如此,尸何以堪!
不能辜负她,得打起精神来!
艰苦的日子已经过去,美好的未来正在招手!
音乐攒劲,房车给力,喜欢的笨蛋在讲笑话!
孟凛决定了,很愉快,应当爱,应当劳动!就这样!
沈确没等到预期反应,心里略感困惑。
先前集市演出,说的也是类似这些笑话,某个丧尸不是笑得差点撅过去么?
算了,不重要。
她开着车,余光看着嗨起来的摇摆丧尸,神情柔和。
她高兴就好。
要开到沈确说的那片沙滩,大概要五天左右的车程。
前两天孟凛的状态都很嗨,她好不容易拾起画笔,画兴很足。
出发不久沈确特意拐到个小镇,丧尸在镇上小学门口的文具店里淘了一整套画具,路上看见哪里的风景好,就把车停在路边。
有了房车以后很多事都方便了许多。
孟凛作画时自个儿搬个折叠椅,一个画架往那一坐,边上的丧尸也不会来打扰。
沈确有时在车上补觉,有时在周边找可用的物资。
主要是寻找些新鲜的食材。
大小姐自从知道了自己真身是一朵远古蘑菇后,就给自己的口味找到了完美的理由。
预制和腌制食品可都是僵尸肉僵尸碳水。
她们菌类靠吸收天地精华才能那么鲜灵,当然不能吃那些!
除了作画外,这次孟凛还和沈确商量了轮流开车。
既然画技都能恢复,车技肯定也行,用进废退原则嘛,大不了就开得慢一点。
丧尸真的决定用心做一件事时,极少有做不好的,只不过因为太过小心谨慎,生怕把这台宝贝车擦了碰了的,孟凛一开始踩踏板都半截半截踩,又怕踩得深了蹿出去,又怕踩得快了反应不过来。
郊外的野路上,就见一辆亮黄色的小面包,歘-停,歘-停,歘-停……
本来后面大床睡得好好的葫芦女士,被晃得吐了一枕头隔夜的罐头汤。
连沈确这种坚毅的人族战士,也轻轻谢绝了午饭。
这次在自身的决心和沈确的鼓励下,孟凛没有放弃,终于在一天的发动机高端局后,成功将车开得又稳又好,并且练习途中没有一根保险杠和大灯受到伤害!
第二天她们找了个村子,用井水把葫芦吐过的四件套拿出来清洗晾晒。
等着晒干的时间,一人一尸决定到村子边上那座矮山上溜达溜达。
看能不能找到新鲜竹笋,或是孟凛心心念念的野草莓。
野草莓没找到,但沈确找到了一种长在灌木上,很像树莓又比树莓小些的野果。
果子结成一整串,每颗只有小拇指甲盖那么大,红彤彤的瞧着很是可爱。
她说这叫高粱泡,是比较常见的野果。
大小姐比较谨慎:“这个,真的能吃,吗?”
沈确鼓励她:“可以尝尝,就是有点酸。”
这种浆果一长就是一大片,要是她喜欢,可以摘一小筐回去,路上当个零嘴吃。
孟凛寻思这种浆果长得差不多,味道应该也差不多,既然沈确说没毒,问题应该不大。
直接薅了几颗,丢进嘴里,miamiamia……
嗷——!!!
丧尸的嘴瞬间拧巴成了一朵菊花,哐哐拍沈确:有点酸!有点酸!有点酸!
这哪里叫有点酸啊啊啊啊啊?
简直比腼腆内向少女偷偷暗恋寄宿姨妈家的超优秀直女姐姐还酸涩好吗!
好在在山里的小溪边,她们捡到了两颗野鸭蛋。
失主鸭妈妈当时不在附近,丧尸经过几番良心挣扎,默默把蛋揣进了怀里,火速溜走。
大自然的馈赠让丧尸很快把邪恶的野果抛诸脑后,一人一尸收起晒得暖烘烘的四件套,继续启程。
沈确走的路线是循着上次任务大部队的行进路线,路面上的丧尸经过一波清理,几乎没遇到什么麻烦。
当天晚上沈确还和孟凛说:“这次走得很顺,估计明天就能到。”
结果转过头就遇上风云突变,一场瓢泼大雨,啪啪砸在车窗上。
这场大雨从后半夜开始下,第二天稍稍转小,刚好是那种勉强可以开车,但是外头雨雾蒙蒙,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的程度。
什么都不能干了,坐在副驾上的丧尸,再次emo。
沈确见嗨了两天丧尸明显蔫了下去,甚至比刚出发时心情还要down。
想了想,伸手打开了车载电台。
小房车的本地音乐自动开始播放,音响里:“天空是蔚蓝色,窗外有千纸鹤……”
沈确快如闪电,立刻切换。
音响里再次:“你像一场大雨,淋湿我的眼睛……”
再切,“我在等你,等下完这场雨,满城涓涤,净此生的别离……”
沈确:“………”
车主师傅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就这么忧伤吗?
已经被淋湿的孟凛:很累。不想爱了,也不想劳动了。
雨中的丧尸终于懂得了,原来丧尸的丧,是emo的丧。
沈确自然不忍心让小太阳变成丧丧尸,果断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终极武器。
“!”孟凛惊讶地看着她递来的平板电脑:“这个,哪来的啊?”
之前为了省电,她都特意不捡这种数码产品,又沉又占地方还没用。
这两天又顾着赶路,也没上门抢劫。
这块平板看起来还挺新的,应该不是店里摆的模型吧?
沈确神秘兮兮:“在安全区里换的,打开看看。”
这人早出晚归的,还有时间换东西?她怎么不知道!
孟凛不大相信的打开电源,桌面上出现十几个单机游戏,还有个视屏播放软件。
这时候丧尸已经有点激动手抖,小心翼翼戳开软件——
一整个列表的电视剧,刷了好几下都翻不到底!
人类文明的瑰宝,就这样如花儿一般绽放在眼前。
“嗷嗷嗷嗷!好多都是,我爱看的!”
“还有《甄嬛传》,和《武林外传》!”
丧尸情难自抑,都忘了沈确还在开车,把人脑袋捞过来,吧唧就是一大口!
小房车猛地在街上打了个弯,又猛地回正。
葫芦险些直接从沈确腿上飞到孟凛脸上,好在只是在她裤子上抓破了两个洞。
孟凛第一时间护住了宝贝平板,后怕道:“没、没事吧?刚刚有,丧尸?”
雨下这么大,还好车速不快,不然这么急打弯可是很危险的!
老司机紧紧握住方向盘,轻又急促地呼吸了两下。
等到脖颈间涌上的热度退却,才侧了侧脸,一副淡定的样子。
“嗯,没事,刚刚好像是跑过去了一只猫。”
“噢……”
“也可能是丧尸。”
“嗯?”
“我没太看清,雨太大了。”
第73章 73
孟凛拿到回血神器,趁着沈确停车的时候,一骨碌滚到了后面的床上。
平板的电量几乎是满的,但她还是第一时间问沈确要来了充电器。
很担心她只换了板没拿到配套的电源线,或者那插头不好用。
末世前这些数码产品更新换代很快,同一个公司的产品插头和线有的都不能通用,如果不是原厂的线,还有可能一更新系统就充不进电去,反正为了挣钱,那些厂商良心都是大大的坏了!
当然那个时候的大小姐根本不知道这些事,她用的东西基本一代一换,都是原厂货,根本没操过心,之所以有这方面的经验,纯粹是独居的那些年碰过的壁。
好几次她拿着捡来的平板或是笔记本,刚美滋滋看了两集开头,就没电了。
再想用家里有的线充,发现根本充不进去。
急得她满屋子骂骂咧咧乱窜。
好在沈确是个从不让人失望的好伙伴,她不仅拿来了适配的原厂线,甚至在副驾的小手套盒里放了整整一筐电源线,甭管是手机平板电脑,随便什么系统,捡回来插上就能用。
车窗外下着雨,孟凛靠在床头,视线左右一扫:
平板电脑,在!电视剧,在!看剧零食,在!抚慰喵,在!
一切准备就绪!
孟凛哗一下掀起被子,把自己团吧团吧,絮了一个最舒服的窝。
下巴枕着枕头上,像老母鸡抱崽似的,只露出一张脸,贴着猫屁股。
平板用支架撑好,被窝里伸出来两根爪子,从塑料袋里先拿好一片笋干在手上。
笋干是上午在村子里翻出来的。
本来有一大麻袋,但是沈确检查了一下,说大麻袋里的可能受潮了,不能要。
这种干货一潮就会生菌,特别是黄曲霉菌。
孟凛以前听她这么说就不会动了,但现在她知道了外界同类都有多进步,又多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寻思着她都是尸体了,还是远古蘑菇,难道还会怕霉菌?
内啥啥国的丧尸,可是连核辐射都不怕!
当然,她其实没有准备掰头一下的意思,就是纯好奇——丧尸如是说。
然后沈确就给她说了个故事。
以前农村养猪,有人用自家收下的干苞米来喂猪,那种苞米都是先晾晒,晒干后收进仓房里堆着,一些潮湿的地方苞米就算晒干也是存不住的,但有些农村的老人节省,还是用这种苞米喂,等过年的时候杀猪,一剖开看,那肉是黄的,内脏都烂了。
但是猪在杀之前还活着,这种肉也根本吃不了。
孟凛听完毛骨悚然,脑海里深深记住了黄色的猪肉。
还有黄曲霉菌这四个字。
发誓坚决拥护沈确的决定:“我以后,肯定,不乱吃,你说可以吃,我才、才吃!”
好在她们还在柜子里发现了这一包真空包装的笋干。
看模样那一麻袋是自家做的,这袋子应该是别人送的,正经的三有产品。
孟凛这一看就是一天一夜,越看越精神焕发。
中途猫都打了几个盹,换了好几个地方趴着,沈确也来睡了一觉。
只有丧尸岿然不动,挪吧挪吧,坚定不移的占据着一小角。
过了一夜雨不下了,车速又提了起来。
等孟凛再起身想着要滴眼药水润一润的时候,眼前忽然一片开阔湛蓝。
她们原来已经开到了沿海大道上!
马路上没见几个丧尸,沈确说应该是作战的时候动静太响,都被引走了。
孟凛打开车窗,带着独特海腥味的风扑面灌来,呼呼吹起她的乱发。
路边原本是有停车场的,但车闸紧闭,开不过去。
沈确找了个空,她们的小房车地盘做过加固,直接碾过马路牙子,顺坡下去。
一直开到沙滩边的水泥地上,沈确才拉起手刹。
都没等她开口,孟凛拉开车门就率先冲了下去。
她还穿着睡衣睡裤,纯棉的粉色小草莓图案,都是短袖短裤,趿着大拖鞋。
那鞋一踩进沙里就被淹没,丧尸索性一起甩飞,孙猴子似的挥着手往海里冲。
“嗷嗷嗷嗷——是大海!大海啊!你真的!全是水!”
沈确还在车旁准备安营扎寨,扭头一看丧尸奔着海就去了,背影没有半点要刹车的意思。
虽然知道她应该不至于,但还是喊了声:“别跑太远,小心被海水卷跑。”
仍不放心,又喊:“丧尸被海水泡久了,会变成腐竹皮!”
已经冲到海水边缘的孙猴子一个急刹。
孟凛低头看着脚下,她的脚指头已经被浪花冲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好像真有点杀杀的感觉。
再看海面,波光粼粼,也没有丧尸在水里。
思维继续发散,都说海洋有独立的循环系统,虽然丧尸在陆地上称王称霸,但海水盐分那么高,什么尸体泡在里面也都泡烂了,烂了以后就会被微生物分解,剩下的骨头架子沉下去……
沈确刚把简易的休息区布置好,两把折叠椅,拉开伸缩的桌板,再从沙滩边上搬来一支遮阳伞,抬头就见孟凛鼓着腮帮子,赤着脚忿忿不平地瞪着她。
手里还拎着两只拖鞋。
“不玩儿水了?”
“你吓唬,我!还怎么玩?”
今天风平浪静,海潮和缓,先前那场雨应该没下到这里,海边的地都是干的。
海水也不浑。
这天玩水是顶好,云团大朵,不会把丧尸晒得难受,也有风。
沈确给气鼓鼓的丧尸脑袋盖上太阳帽,系好绑带,说:“我是说如果你被冲走的话。”
“海边都有离岸潮,水底还有暗涡,你不清楚什么时候涨潮退潮,万一走得太远,我怎么把你捞回来?”
这要搁以前,大小姐还活着的时候,肯定就说:“你不用管,今天我就要远航!”
但现在她吃过亏,知道怕了。
甚至想要不就在腰上栓根绳,沈确拽着绳子也能把她拉回来。
“那我,没有带,泳衣。”
沈确微微挑眉,左右看了眼,确定周围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你不穿衣服也——”
丧尸飞快打断:“不行!”
沈确就笑:“变成腐竹皮是骗你的。”
孟凛翻了个白眼,没吭声——又不是因为那个!
但丧尸还是抵御不住玩水的诱惑,在车里翻找,找出来一套打算不要的夏装。
就是简单的T恤和短裤牛仔,这都是顺手从那个大商场里拿的,样式都不好看。
换好了一次性衣服,丧尸再次走向海边。
沈确用气罐烧了壶热水,丢进去几颗茶叶。
连着赶路几天,难得休闲下来,附近丧尸少,阿凛也喜欢海,她打算在这多待一天。
大海辽阔,烦闷的时候沿着沙滩走一走,心情也会被抚平。
这处海岸原本应该是个小景点,有木栈道,现在都破落了,沿着海滩分布着一些遮阳伞,还有些小摊点,零星的帐篷,这和陆地不同,海风的腐蚀性强,所有东西看上去都陈旧极了。
一点也不像只荒废了三年的样子。
沈确没有去玩水,坐在遮阳伞下。
怀里抱着葫芦,眼睛却始终看着远处的人影。
孟凛蹲在地上玩了会儿沙子,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反正每次写完,海浪就涌上来,湿沙混成一片,她再继续写,也可能是在画画,画了些什么,又不得而知了。
白天就这么闲散的赖了过去,夕阳落下去时,整片海天都是玫粉色的。
像是晕开的紫罗兰水彩。
孟凛大腿以下沾了好些沙子,不想把车里弄脏,休息的时候也坐在遮阳伞下。
偌大的沙滩,除了海风海浪,她们这辆小房车外,只有偶尔飞来又飞走的海鸥。
远方也没有一艘船。
这和孟凛想象中的海边既像,又不太像。
丧尸扭过头,望着木栈道边上的小摊,那是个卖烤肠和烤鱿鱼的店。
还应该有卖老冰棍的。现在是夏天,再来几块冰西瓜,满沙滩跑来跑去的小孩,叠成一摞的游泳圈,大喇叭循环播放,下水有危险,请家长看好自己的小孩。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就连海鸥都懒洋洋的,看见她们手里的食物也不会飞过来抢。
海鸥的寿命有多长啊?
它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人类了?
天色完全黑透以后,车里亮起一盏暖黄的小灯。
白天看起来辽阔的海,一到晚上就变得可怕起来。
黑黢黢什么也看不见,仿佛无底洞,什么东西落进去,都会消失不见。
孟凛感觉自己只是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扭头一看车里的电子表,竟然都十一点了!
沈确问她要不要准备睡觉,要的话她拿水给她冲冲脚。
丧尸想起白天在沙滩上看见的废弃塑料桶和铁夹子,那应该是谁赶海丢下的。
“我还不困,想赶海!”
她循着记忆找到桶,一拎起来那塑料直接碎成几块,铁夹子也完全锈掉了。
失落转身,眼前正递来一把比铁夹子略短的,沈确说:“烤肉的夹子,凑合应该也能用。”
车里有打水用的桶,她还带来了战术手电,一打开能照亮一大片。
这个时间潮水已经退过了最低点,又开始慢慢往上涨了,但附近的礁石滩还裸露在外面。
孟凛和白天记忆里比照了一下,发现海水真的往后退下去一大截。
湿沙的脚感冰凉细腻,丧尸很喜欢这种湿哒哒的踩水感。
一人一尸都没有赶海的经验,总之先往有石头的地方走。
那种大礁石里的水洼,有些小螃蟹和搁浅的小鱼小虾,但不见大货。
沈确倒是捡了许多海螺,沿海的贝类基本上都是能吃的,有的礁石上还会有成片的海虹海蛎子和藤壶之类的,这片海滩没有。
收获了了,沈确怕孟凛失落,连岩石缝都看得很仔细。
正蹲着,忽然听到一声惊叫。
沈确心脏都停了半拍,马上转过身,丧尸站在不远处,胳膊划着大风车叫她:
“沈确!沈确!你快来,看这个!”
她站的位置海水已经漫过,脚踝都浸在水中。
沈确皱起眉,往那走,刚想开口嘱咐她别再往前,孟凛就抬起了脚。
哗啦!重重的踩了一下水。
沈确不明就里,脚步加快了些,下一秒,又一顿,很惊讶。
一些细小的蓝色荧光,从孟凛翻起的涟漪中亮了起来,然后消失。
孟凛很兴奋,继续啪嗒啪嗒踩水,脚下的海浪便又亮起更多蓝光。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次沈确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
她并不生长在海边,完全是她的知识盲区。
孟凛拉过她的手腕,让她仔细看:“这是,蓝眼泪!一种,海里面的,藻类。”
其实她也只是在风景视频里见过,还有那种渲染得重的图片,作为一名深谙修图软件的现代人,孟凛深知真正的蓝眼泪不可能是图上那种效果,整片海浪都是耀眼的蓝光,怎么可能呢?
有一些特意踩着季节去看蓝眼泪的游客,会在红薯上发情报贴。
就算是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海滩,甚至前脚有人说看见了。
后脚追过去,也可能什么都看不见。
蓝眼泪一直就是很稀罕的自然现象。
孟凛没有再踩水,一人一尸站在海水里看着黑潮。
那一点零星的光都没有了,太短暂。
葫芦在车里睡了一觉,醒来发现两脚兽都不见了,自己找了出来。
小小的黑猫在夜里几乎隐身,沙滩上留下一行爪印,“喵”的叫了一声。
孟凛和沈确都回过头,黑猫在湿沙的那条线上站定,不肯再过来了。
丧尸想说算了,回去吧,突然听到沈确低声叫她:“阿凛。”
她回过头,眼神怔怔的。
那是一整片,宛如星河般幽蓝的光带。
一浪追逐着一浪,璀璨到令人失语。
那样的色彩,远比她见过的所有视频照片都要明亮。
沈确握住了她的手,她们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星河中。
天地寂静。
原来人类的灯火熄灭后,那微小海藻发出的光,竟是这么耀眼。
第74章 74
在水中站了一会,她们涉水往回走。
脚下搅起水浪,那幽蓝荧光又似团炸开的水烟火。
哗——哗——哗——
海浪往岸上冲刷,发出让人平静的撞响。
孟凛和沈确坐在沙滩上。
葫芦很不喜欢沙子的脚感,卧在沈确的腿上舔毛。
舔一舔,又扭头去看前面亮起的蓝光。猫咪不知道什么是蓝眼泪,但对光亮很感兴趣,讨厌的水、沙子,喜欢的光点,变成两难抉择,刚才它试探性的往湿沙那走了走,没两步就跑回来,湿沙全部踩在了沈确的裤子上。
一人一尸一直在沙滩上坐到蓝眼泪消失。
大海彻底变成黑潮,只有极远处的水面上粼粼泛着些月亮漏下的光。
估摸着时间,至少已经夜里两三点了,上涨的潮水离她们越来越近。
沈确把孟凛拉起来,丧尸拍拍屁股上的沙,往远处一指:“我想去,那个,灯塔。”
白天看见沿岸往前的一处石坡上矗立着白色灯塔,晚上没有亮光,隐约能看见轮廓。
灯塔周围不能有遮挡,这样发出的光才能被远方的航船清晰看见。
海湾上看似相近的距离,走起来可就费劲了。
孟凛执着地在沙滩上走出去大概两百来米,果断转头听从沈确的建议,先上岸,走水泥地看起来是绕远,实则省力得多。
葫芦早早附议,只要她们还走沙滩,它就坚决不下地。
好不容易爬到高地,大小姐心里其实已经很后悔了,本想着来都来了,夜都熬到这儿了,还不如等到天亮,她还没正儿八经看过日出呢。也没想到会这么累,过来已经这么费劲,回去还得再走一遍同样的路!
她是典型的那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因太懒取消原计划。
心里有一匹野马,但她的身体不是草原。
不过不管怎么说,她,孟凛大小姐,还是成功抵达了灯塔!
丧尸叉着腰,很是骄傲的在灯塔下摆了几个pose,结果谁都忘了带拍立得。
沈确用手电照了照周边的岩石,叫孟凛来看。
丧尸凑过去,发现这些岩石上竟然还有字,不是幸存者的留言,而是末世前就刻上的。
应该是景区的装饰,刻的是一首首小诗。
有些是外国诗,有些是孩子写的,还有儿童画。
有首诗叫《白日梦》,是个孩子写的。
森林挂在瀑布里
树洞里开满鲜花
熊猫长出蝙蝠的翅膀
人们在热闹的集市走着猫步
她们把诗逐一看遍,然后前往灯塔。
灯塔大门上的锁被撬开了,铁门倒没有生锈,拉开发出“吱吖”的响。
一人一尸都是第一次见灯塔内部,和想象里差别很大。
原来里头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圈一圈向上的楼梯。
丧尸站在楼梯中心仰头往上望,颈椎嘎嘣一声:“嗷!”
怎么说呢。
生活对丧尸重拳出击,竟让丧尸变得酥松软糯!
“爬!”孟凛把心一横:“来都,来了!”
沈确觉得真爬上去她的膝盖可能就不能要了,蹲下说:“上来,我背你。”
孟凛把着楼梯扶手,在“不我可以”和“谢谢你真是个好人”之间,选择了出馊主意。
“要不然,你先爬上去,然后找根,绳子,再把我,吊上去,怎么样?”
沈确:“……”
高塔,吊尸?
结果就是在漆黑空旷的白塔回荡着一声声“加油~嘿咻~一二~嘿、嘿咻”的号子声中,沈确把大小姐及大小姐的猫硬生生背到了楼顶。
灯塔顶部也有一扇铁门,门同样遭到破坏,看样子应该是幸存者干的,他们拆掉了顶上的太阳能板,不然这儿的灯应该还可以亮。
塔顶的空间不大,玻璃房中是灯组,外面的瞭望台只有一小圈,围着铁栏杆。
视野很好,一览无余,能清楚地看见漫天星星。
她们在沙滩的上的时候天空还有许多云,现在云层飘走了,海面微光粼粼。
又是另一番风景了。
沈确孟凛都不恐高,却怕葫芦乱跑。
铁栏杆对猫来说相当于空气,一脚行将踏错,九条命都得玩完。
孟凛抱着猫席地而坐,沈确也伸着腿坐在她身边。
平台上覆着一层灰泥,三年来风吹雨打,不可能干净,大小姐今天也不嫌了。
毕竟自己也干净不到哪儿去,浑身又是沙又是海腥,发粘,沈确更是一身汗。
要不然葫芦也不可能翻她的牌子。
凌晨时分,天色是一片郁郁的黑。
两道身影沉默地等待着。
孟凛望着海面,许久许久,突然问:“沈确,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沈确转头,张了张嘴,孟凛又说:“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样才是好。”
“对丧尸来说,现在这样的,世界,应该就算,好了吧?我们走的,这么多地方,我感觉现在,这样的世界,很自由,不知道在哪,就可以看见,动物园,里的动物。感觉比,以前,要有趣很多,可能这是,因为我已经,死了。”
“沈确,我是不是,病了啊?”
“我有的时候,觉得,希望我见过,那些人,都可以平安,快乐。我看到废墟,也会难过,想到以前,这里会有,多热闹。”
“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喜欢现在,这个世界。”
“哎,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丧尸。”
沈确被她说得笑了一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变成的丧尸,自然也是自私的。”
孟凛锤她:“你这个时候,应该说,其实也没有,那么自私啦!”
“因为我觉得自私未必件坏事。”沈确轻声说:“至少,对心地善良的人而言。”
“这个世界会不会好,我不知道。但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这世界是好的。”
“但是……”丧尸欲言又止。
沈确静静等她。
丧尸闷闷的:“没什么。”
沈确敛眸,说:“我之前说有件事想和你说。”
她顿了顿,看着身边的丧尸:“我知道你没有失忆,也知道你是故意没有戳穿我说的那些谎话,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我却没能在你身边,你生我的气,我都知道,阿凛,我……我很抱歉。”
孟凛:欸?
“啊不,你、我,哎,不是。”
丧尸一时有点语言系统紊乱,她是猜到沈确被洗脑这事可能是自己误解,但是沈确怎么会知道她没失忆啊?她一直伪装得很完美啊!
沈确抿了抿唇,似乎有些忐忑:“你还是不想原谅我,是吗?”
啊这,也不是原不原谅的事丧尸在心里直挠头。
本来她也想要不干脆说实话,反正现在家长也见了,实验室的主任也见了,直到沈确不会把她送去做实验品,也没再隐瞒下去的必要。
但是她又怕,万一沈确是因为脑子受伤呢?因为别的原因所以记忆出现问题。
她不敢戳破,因为她身边现在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真的是个很自私的家伙,哪怕将错就错,她也想把沈确留住。
孟凛沉默了半天,说:“至少,你得告诉我,你为什么,和我分手吧?”
沈确皱了皱眉:“谁说要和你分手?”
孟凛也皱眉:“你!还不认账?你断崖我!还挑衅,留下银行卡!一声不吭,就走!”
本来还挺忐忑,一翻起旧账来,丧尸的小脾气瞬间就暴了起来。
“不是这样的,我根本没想和你分手!”沈确没想到误会这么大。
她后来知道江洄没能与孟凛接上头,其间想象过无数种可能,那些可能日日夜夜都在折磨她,质问她,但她唯独没想过孟凛觉得她是故意把她甩了,因为她一直记得,自己说过如果有变化自己一定会告诉她。
她是言而有信的人,从未做过违背诺言的事。
她以为孟凛至少可以笃定这一点。
但是此时此刻,她已经知道原因了,以前不明白的事,现在都懂了。
孟凛对她的种种不确定,都是正常的,因为她们之间还隔阂着一个真相。
丧尸更生气了:“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确轻轻吐出一口气,定了定心,说:“你可不可以,先听我跟你说一个故事。”
从她的身世,到孟凛的身世,那场持续三年的任务,她们的感情,她的动摇和真心。
孟凛边听表情边跟着变化,到后面变成一片空白。
听沈确说起那颗射向心口的子弹,说她整整半年的挣扎和无力,说那段从前线到家的距离,她走了多久,才到。
沈确又拿出那张照片,翻到背面,后面写满了人名。
这些都是她的队友,伙伴,是留在那条路上的人。
“她们都说,等找到你的时候,代她们向你问好。”
“我不敢说……阿凛,我也是一个,自私的怯懦的人。”
孟凛怔怔的,几度想开口,又没能说话。
抬手想要碰她心口,又在半空停住,“所以,你救过,我妈妈?”
沈确垂下头,咬着牙关,那颗子弹仿佛又在她的体内穿刺:“我真的…很抱歉。”
她不敢看孟凛的眼,灯塔瞭望台上一片沉静。
良久,丧尸才喃喃:“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是这样,她困惑的许多事,终于都有了解释。
孟凛低头,拈了拈指尖,葫芦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看她。
丧尸轻挠着猫下巴,问:“那你,想和我一起,去旅行吗?”
“嗯。”沈确说:“你愿意让我跟你一起去旅行吗?”
丧尸仰起脸,点了点头。
依稀的天光,从海平面上升起,太阳一点一点爬上云层。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的轮廓变得清晰。
孟凛望着那抹光,突然道:“沈确,我没有,妈妈了。”
像是洪水突然没过闸口,她心中满溢的委屈,瞬间就崩塌了。
“哇——”想哭的念头刚出现,孟凛就已经嚎出了声。
丧尸的眼睛哭不出眼泪,她的脸皱成一团,肩膀一颤一颤。
沈确把她抱进怀里,紧紧搂住她的身体,听见她颤抖的声音:“我是一个…没有妈妈…没有妈妈的…小孩了……”
第75章 75
日头逐渐升高,约莫过去半个多小时,沈确起身把地上的丧尸拉起来。
孟凛还在仰天大嚎,让干什么都不反抗,完全沉浸式悲伤。
沈确背着她下灯塔,塔楼里回荡着“嗷嗷”的悲声。
葫芦起初还关心一下,没两分钟就被吵得烦了,上去啪啪两巴掌,结果没打动。
丧尸在抗伤这方面还是顶级,猫没办法,只能隔着距离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两只慢吞吞的两脚兽走丢没有,猫脸上从未有过如此清楚明了的嫌弃表情。
出灯塔后孟凛的情绪稍微缓了缓,从大嚎变成中嚎,有向小嚎变好的趋势。
结果在沙滩上走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嚎了半天竟然连一个丧尸都没出现,又觉得天地之悠悠,全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一个尸,悲从中来,再次仰天大嚎。
这时候丧尸就有点哑了,像颗漏风的气球。
回到小房车后,沈确让孟凛站着,自己弄了水给她冲洗身上的沙子和海水留下的黏腻。
在灯塔顶上她俩坐得太久,她站起来时关节都感觉有点僵,何况丧尸,回程路上看她走起来都有点像企鹅,两条腿火柴似的撇着撇着走,得站着缓一缓。
嗓子完全哑掉的丧尸一边干嚎,一边配合地抬胳膊抬腿。
看起来很滑稽,可怜又可爱。
沈确没有劝她别哭了,就让她彻底发泄情绪。
再开朗乐观没心没肺的人也会有情绪,如果每个人的情绪容量是个可见的器物的话,有人的是大水缸,有人是泳池,大小姐的应该是一只很精致的小碗,不大点,满了就要倒掉。
沈确自己是个惯于隐忍的人,起初看不惯这种矫情,后来却渐渐喜欢。
大小姐不会藏着掖着,酿一肚子苦海翻波,再在某个不相干的时刻突然引爆。她的心事更像一枚小小的摔炮,碰到了,就听见响,却不伤人。
这种有迹可循的确定感,年少时很难意识到是人间珍宝。
沈确想这可能是因为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承接住了她的每一声啼哭。
在她和世界建立联系的时候,这个世界于她而言是安全的。
她知道她的哭声,不会把天捅出窟窿。
换好睡衣,躺上小床,沈确关了车门,打开了小风扇。
孟凛终于发泄够了,抽抽嗒嗒,眼神都直了,累的。
丧丧尸在人和猫的陪伴下又呆坐了一会儿,忽然:“…宝娟……我的…嗓子…”
沈确端给她准备好的凉茶,让她漱漱口。
等她缓得差不多了,沈确才说:“其实,你还有一个妈妈。”
孟凛:“?”
沈确:“冷冻仓,你忘了?当初之所以选择在西市会面,是因为要将冷冻仓移交给褚步庭,而她要存放冷冻仓的地点就在西市,后来会面没有成功,冷冻仓应该还在那里。”
对啊,孟凛一想,是有这么回事。
沈确说的信息太多,她一听到褚步庭就绷不住了。
孟凛紧张道:“那、冷冻仓保存,在机场?断电还能冻?我妈妈,不会已经,化冻了吧!”
“不在机场。”沈确说:“我受伤醒来后问过江洄,她说褚步庭专门在西市为保存冷冻仓建了一座地下存储室,有独立的能源系统,坚固程度能扛住地震和核武轰炸。”
孟凛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那你…知道那个,地方在哪?”
沈确点头:“大致有个方位,我们可以过去慢慢找。”
丧尸被这大起大落的情绪搅得反应都慢了半拍。
得知褚步庭在背后默默为自己做了那么多,她难过得感觉天都塌了。
现在知道自己的亲妈原来还活着,沈确在她眼里简直就像女娲!
妈妈……
她还没亲眼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呢。
以前偷偷对着镜子比较自己和妈妈的照片,她们长得真的很像。
是妈妈!妈妈还活着!哪怕是冻成冰棍了,但妈妈就是妈妈呀!
——大漂亮队长冻在海里七十多年,解冻完了不还和新的一样吗?
“我想去!”孟凛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我想去,看她!”
……
要去西市,原本的路线就得改,去不了草原骑马了。
对现在的孟凛来说,找妈妈才是最重要的,骑马什么时间都行,哪怕不去滑雪也无所谓。
沈确便决定走那条她两年半前的路线,中间正好会途经西市。
一人一尸把话说开以后,孟凛发现沈确做的很多决定其实都有道理,只是以前她默默就做了,不会解释,自己也不操心,从来没问过为什么。
这两天她的好奇心就很旺盛,一直在问问题。
《甄嬛传》她熬夜看到一半,现在也顾不上了。
路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沈确说话,偶尔才插空看两眼。
她不仅话变多了,还经常动手动脚,没事就伸爪子过去摸摸人家小手摸摸脸颊,还总凝视沈确,有时候看着看着,忽然“嘿嘿”的乐。
第三天的时候,面对身旁愈发热切的眼神,沈确终于:“在看什么?”
以前她要这么问,孟凛多半会很傲娇:“干嘛?不让看啊?”
现在她直接就说:“看你好,喜欢你!”
不是阴阳怪气那种调调,很认真的样子。
沈确有点担心了,伸手试了试她额头:“哪里不舒服要告诉我。”
孟凛肘撑车窗托着下巴,想了想说:“我想和你,结婚。”
沈确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和我结婚?”
“对!”孟凛大大点头:“我跟你,结婚!”
没有任何前摇?就要原地结婚?
沈确失笑:“怎么忽然想到这个了?”
这回孟凛没有扯淡,认认真真,一五一十的和沈确说了自己的想法。
以前她对沈确的感情更多是生理性喜欢,习惯于她的照顾,依赖于她的存在。
但她不知道沈确都在想些什么,她的过去,她的经历,甚至是她真实的性格,她的喜好,她们之间远谈不上了解,她以为是因为沈确就是个闷葫芦,但其实她不是。
是因为最重要的事没有说破,所以她不能说。
而沈确觉得很重要的事,在孟凛看来其实没什么。
什么欺骗啦,刻意接近啦,动机不纯之类之类,远比不上一个人真实的保护了自己三年,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救自己妈妈的命,拼尽全力也要穿过丧尸遍地的城市来找你更重要。
现在戳破了这层隔阂,她问什么,沈确就答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孟凛想不明白的事,困惑的事,一一得到解答,她们之间好像从没有这么贴近过。
她发现自己越了解沈确,就越喜欢她。
喜欢她的坚强勇敢努力有责任心,她有这么多伤疤这么多故事,却没有夸夸其谈也没有因此变得冷酷无情。
反正现在沈确在她眼里,就是浑身上下都布灵布灵闪着金光。
哪儿哪儿都很好,怎么看怎么满意。
就感觉她俩虽然都处成老夫老妻了,但她这会儿才真正陷入热恋。
而且沈确也喜欢她,她们是两!情!相!悦!
“虽然我是丧、丧尸,我们有,种族隔离,还不能那个…但是我属于是,丧尸里的,刘亦菲!像我保养得,这么好的,根本没有!不能那个的,问题,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
“而且丧尸好处,多多。我特别节能、环保!结婚以后,我会承担家庭,的责任,以后我负责,养家,包养你!”
“等到以后,你变成丧尸,我会不离不弃,绝对不,移情别恋,其他丧尸我也,看不上。”
“我就把你,拴在腰上,我到哪,你到哪,我也把你,保养得白白、净净的!”
“等到我也,走不动了,我俩就跟,铁英和莲妹,一样,埋在一起!”
沈确既诧异,又不诧异。
诧异是因为她真的正儿八经的在求婚,不诧异是因为,这真的很孟凛。
从来不自卑内耗,永远一往无前,自己想要的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又争又抢。
自信得不行,配得感极高,自有一套思考的系统,起承转我真棒。
她不是明月高悬,而是一颗炽烈的太阳,无需向谁借光,自己就炽烈滚烫。
“你要不要,”孟凛搓了搓膝盖:“考虑,同意一下?”
沈确还开着车,抿了抿唇问她:“你希望我现在就同意,还是考虑一会再同意,显得更郑重?”
孟凛盯着她:“现在,立刻,马上,同意!”
沈确点点头:“我同意。”
“等一下!”孟凛压着得意的笑,伸手打断她:“这个只是,预求婚,还不是正式的。”
“我还要,做一下准备,等我准备好,我们再、再来一次!”
沈确挑了挑眉,配合的比了个ok,“明白,时刻准备着!”
之后凡是路过城市,只要条件允许,孟凛都会自己跑到商场去购物。
每回都丁零当啷带回一兜子,打开全是金银珠宝,最贵的那种。
她专门腾出床下的一个柜子用来放这些东西,说是准备的嫁妆。
这年头金银珠宝不算硬通货了,但仍然有人会收,价值和末世前自然不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