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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雨 薄岛焉蓝 18637 字 20天前

时间纷飞飒沓,白桢的离去好像并没有用在她心里留下苦痛的瘢痕。

她甚至变得张扬起来,整个人都充满了突如其来的优越感,鼻尖和马尾辫子比谁的都翘,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与人说话也开始高高在上,犹如一朵绽放的玫瑰花。

白笠现在是白家唯一的继承人,她将来一定会是白家的家主。

白家的继承人合该这样骄傲。

没了她妈和白桢的打扰,白笠按部就班地参加考试,顺利地考上了首都的大学,她在首都渡过了一段十分平稳的时间,结交了许多新朋友,成绩也名列前茅。

只是有一天,她在公寓中午睡,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梦里,她生做了一个乡村野丫头,头上两根冲天辫,脸蛋也变得皴皴的,每天背着箩筐气哄哄地上山割猪草,辫子都一抖一抖的。

谁曾想!她一个不留神,竟然从陡坡上掉了下去,再次睁开眼睛,她以为自己骨头摔断了,但是伸了伸胳膊腿,竟然来去自如,一点都不疼。

侧头一看,身旁有一只小牛犊,趴在地上似乎守了她很久。

小牛犊浑身毛色发亮,不似乡村里不修边幅的牛,见她苏醒,眼睛都亮了,哞哞地往她怀里钻,白笠脸上毛茸茸的,竟然一时失了神。

醒来后,白笠的脑子懵懵懂懂,愈发觉得不对劲儿,上网搜了搜,竟然是……胎梦!

白笠吓了一大跳。

她一个品学兼优的黄花大闺女,做这梦是什么意思?!

仿佛一道惊雷从天而降,对啊,她现在是白家的独子,她就是白家的继承人。

白桢死的时候那么年轻,没留下个一儿半女,她要肩负起给白家传宗接代的义务。

她不仅要做白家的继承人。

她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孩子的孙子,从她开始的千秋万代,都要做白家独一无二的家主。

她要生一个比白桢优秀一万倍的孩子,她要让白复群在面对她的孩子时,眼睛里流露出当年白桢还在时才有的慈爱与骄傲。

她那么年轻,20岁,是最好的生育年龄,生出来的宝宝也会是最优质的。

二话不说,白笠去了生育中心,点名就要男Alpha宝宝,必须是金环。

只要足够有钱,可以选择特定Alpha的精/子。

她花了五百万,买来了一个擅长运动,拿过射击冠军、保龄球冠军、会骑马、网球、脾气温柔有耐心,还是大学一级教授,拿过国际科研大奖的智商162的男人的精/子。

选择做一个妈妈,这是白笠在人生中最风华正茂的年纪,做出的最惊人的决定。

全程,她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不然以贝律恩的脾气秉性,他啊啊啊啊大叫几声,然后说白笠你疯了吗!

白笠不愿意再和他们做多的解释,这样太耗费心力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她自己人生的一部分,是她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权干涉,就算是结局具有不稳定性,那白笠也要孤注一掷试一试。

当她的好朋友得知这件事时,白笠已经生了,不出意外的,千篇一律的都是你胆子也太大了吧!!

贝律恩更是不出所料,目瞪口呆,下巴着地,说白笠你疯了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你疯了吗!!

那时的白笠觉得自己伟大极了,她是一位逆风而行的母亲!

白笠开始定期吃促排卵药,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她开始腰酸背痛,头晕恶心,冰凉的长针反复刺进她的体内,是在取卵,不适感让她的额头布满了冷汗,有一瞬间的害怕。

每当不适或者害怕的时候,她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的儿子,一定要是比白桢优秀,比白复群还要伟岸的枭雄。

只要她的孩子能做到这一切,那么她受的所有苦都值得了。

白锐是足月生的,怀他的时候白笠没遭罪,就是胎儿有点大,不能顺,所以到了日子直接剖了。

第一次见面,是她麻药过后恢复了意识,护士小姐把宝宝抱过来给她看,说是个金环,手脚齐全,八斤重。

是个大胖小子。

白笠慢慢地接过孩子,笑了,说我们家的人都高,他长得大点也正常。

再说了,Alpha嘛,长得高一点,以后好做妈妈的顶梁柱呀。

白笠低头望着小婴儿,孩子皱巴巴的,丑得令人称奇,正眯着眼睛睡得正美,

白笠心中流涌起对新生生命的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

这就是他的儿子啊。

没事,丑一点,也没关系。

长大了就帅了,长大了,就是妈妈的英雄。

护士小姐提醒她给孩子取名。

白笠抱着新生的婴儿,眼睛里充满了母亲的慈爱,她说:“文天祥说,雷霆走精锐,斧钺下青冥,锐,精锐的锐,你就叫小锐吧。”

白笠对自己的儿子抱有无与伦比的期待。

她得意地畅想着,自己的儿子长大以后,是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高大挺拔、品学兼优、谦逊有礼、学富五车、才高八斗、雄才大略、文武双全、仪表堂堂、惊才绝艳的天才!

她的儿子,能够被外国物理教授认证为这个孩子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要是幸运一点,拿个全球最高奖项也不是问题,并站在领奖台上感谢我的母亲。

她的儿子,能够在德伦主校的季度榜单上排第一,最好能够横扫所有竞赛、射击百发百中、做一个完美的钢琴选手、在辩论赛上辩得对方哑口无言、在炒股方面也是点石成金的小能手。

最好再去当个兵,她的孩子那么优秀,做狙击手肯定也是秒杀所有人,可以超越他的外公成为合议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五星上将,做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军事新星!

白笠的孩子,一定一定比白桢还要优秀!

然而现实却给她浇了一脚的硫酸。

儿子随妈,白锐随她,把她的心都腐蚀得面目全非。

白锐不是一个聪明的小孩,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但是他说话说得很早,正常孩子一岁多才开始说话,小小的白锐五个月的时候,咿咿呀呀,喊出了第一声妈妈。

那时的白笠大喜过望,抱着白小锐让他再喊一声,白小锐咯咯地笑着,抓着妈妈的一缕头发,呀呀地说。

妈、妈。

妈妈。

白笠以为白锐比别的孩子说话都早,果然是小天才,她兴高采烈地抱着小锐转圈圈,说你是妈妈的大宝贝。

可是后来,她又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教,他都只会喊妈妈,指着香蕉说妈妈,看着苹果也说妈妈,对着外人不论男女,咯咯地笑,也喊妈妈。

可是会喊妈妈有什么用呢,妈妈那么没用,那么一无是处。

白锐三岁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白复群珍藏的粉青釉。

白复群骂了他。

白小锐受了惊吓,登时撅了小嘴唇,眼泪爬满了眼眶,委屈巴巴的看着高大的外公。

白小锐哇哇地哭,小手却还握着瓷器碎片。

白笠进门看到这一幕,看了眼父亲,蹲下抱着小锐哄起来,那边白复群一直在骂,这边白小锐哭得更厉害了。

白笠捂着他的耳朵,小声的哄着他。

最终,白复群下出最终定论。

这个孩子,跟你一样,又蠢又笨!不能成事!不堪期望!

要是小桢临死之前能留个种子,我也不至于指望你们!

半晌,白复群气愤地走了,白笠这才松开捂着孩子耳朵的手,用纸巾擦着白小锐脸上的眼泪,擦着擦着,她怔怔的,轻声说。

“我们小锐,就是天才。”

我们小锐,就是比白桢厉害,比白桢的种子也厉害。

我们小锐,长大以后,能把白桢的儿子按在地上打,打死他。

这时,白小锐抽噎着说,妈妈……对不起……

而白笠,只是一味重复着方才的话语。

我们小锐,就是天才。

白锐慢慢地长大,人人都说外甥随舅,白锐长得很像死了的白桢,连屈承南都说,还拍着她的肩膀笑话她,生了个仇人出来,小笠姐你当初又是何必。

白笠瞪他一眼,却也无法反驳。

因为白锐,长得真的像白桢。

如果他的性格再沉稳,寡言一点,不那么爱笑爱玩,那么就是一个小白桢。

好恶心。

为什么要长得像白桢。

这就是报应吗?

黑夜里,白笠坐在床边,望着熟睡的小孩,眉眼之间却有化不开的愁绪。

你是白桢转世吗?

像,为什么不像他的天赋,要像那张令人作呕的皮。

白锐长大了些,便很爱往贝家跑,每天一说去哪了,就是去贝叔叔家找渐渐玩了。

贺家那小孩也爱往贝家跑。

白笠能懂,贝家对小孩子来讲的确有很强的诱惑力。

贝律恩脾气好,即使做了父亲,也跟年轻时一样吊儿郎当,什么都玩,闲暇时间,也爱带着孩子们出去。

去看弥山亘野的花,去看湍急不息的河,那时陈家的崽子也在,贝律恩周末就带着他们四处游玩。

忘了说了,渐渐是个很聪明的孩子,除了是个Beta,除了有点淘气和少爷脾气,没有任何缺点。

其实圈子里有不少人羡慕贝律恩,除了唯一的孩子是个Beta之外,他的人生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几乎哪里都顺遂。

她也羡慕,她也像贝律恩一样,一回家,永远都有老婆和孩子,氛围温馨。

而不是一回家碰上家教,被冰冰冷冷的告知,你家孩子太笨了,我没法教。

可她不能结婚,她是Omega,一旦结婚,就代表了某种利益的联合,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被白复群卖了。

一切苦难,白笠都能咬牙扛着,唯独接受不了白锐的普通。

那天下午,她去冷水湾接白锐,可是却出了岔子,白锐一个劲搂着林净崖的脖子,像头小猪一样赖在人家身上,耷拉着小脸使劲儿摇头,说今晚要在冷水湾睡觉。

白笠说不行,你还嫌不够麻烦你林叔叔吗?

白锐却突然像发了邪一样,大喊道我不!我就要在渐渐家睡觉!我不要回家!

白笠上手去扯他的胳膊。

或许是被扯疼了,白锐哇的就哭了,嘴里说我不要你做我的妈妈了,我不要你做我的妈妈了呜呜呜……

白笠当场就红了眼。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贝律恩看着情形,嘿了一声,一巴掌拍他后背上,瞎说什么!

白锐一个劲儿地哭。

白笠更是眼含眼泪,是啊,林净崖长得那么好看,又温柔,白锐想要那样的妈妈,也很正常。

那天林净崖罕见地把她拉到一边,似是有话要讲。

林净崖说:“小锐刚才说的那是孩子话,他最爱你了,刚才还说给妈妈留一块小蛋糕吃。”

白笠苦笑着摆摆手:“净崖,你会说话,不用安慰我。”

林净崖却摇摇头:“他没爸爸,从出生开始,你就是他的全部,这一辈子太辽阔,我们只说前半生,他的前半生,只会有你一个亲人,在他的眼里,谁都替代不了你。”

白笠鼻尖酸涩:“我知道啊……”

林净崖说:“别给小锐太大压力,也不要经常性的和他动手,有些小事,一直打他,他会恨你的。”

白笠望着他,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我给他压力了吗。

可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呀。

说起压力,贺娅贞给贺暂的压力其实更大吧,彗里继承人的名号就压在他的头上,可是贺暂就很乖巧,听话,聪明伶俐,也不顽皮,更从来都不会说,我不要妈妈了,这种伤妈妈心的话。

白笠突然红着眼睛说:“就是因为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亲人,我才不想让他和我一样,天赋平庸还不被重视,到最后一辈子庸庸碌碌,二十多年都被人嫌弃!我是他亲妈!我不管他谁还能管他!”

林净崖盯着他,却说:“小笠,你不庸碌。”

白笠苦笑:“净崖,你别安慰我了,我和你不一样。”

都说兄弟姐妹是这辈子除了父母之外与你最亲的人。

譬如林刻雾,譬如牧河聿,譬如贝雨濛。

可白桢这个贱人,除了让她难过和堵心,从来没有发挥过任何的用处。

白笠眼眶湿热:“净崖,你不懂我,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亲人,我把我一辈子的心血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

“我不可能是他这辈子唯一的亲人,但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亲人。”

她说:“根本没有人能理解我,也没人知道我这一路走来都经历了什么。”

白笠不是没想过让白锐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可是贺家的孩子就很乖,贺暂就很优秀,贺娅贞比她更严格,所以白锐为什么不能?

直到那天她在马场上,看到贺暂被马甩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那么幼小一个孩子,身边没有教练和帮手,摔了也没人扶,马术服上一身的泥土,头盔上也是,有一次甚至是头着地。

即使这样,还要坚持不懈地重新爬起来,上马,直到驯服马儿。

彼时慧里的赘婿,贺暂的父亲还没死多久,而他的母亲却在台上看着这一幕,没有任何动容,那样的绝情冷漠。

她在台上心疼地望着小小的贺暂,看到他最后一次摔倒,不甘心地抹着眼泪,还要继续爬起来,可是却怎么都爬不起来。

如果此刻摔在地上的是小锐,那她一定会心疼的,抱着小锐说不练了不练了。

很长一段时间,她把白锐当成她后半生唯一的依靠。

无数个夜晚,她都抱着儿子哭诉,哭得涕泗横流狼狈不堪。

儿子,他们都不喜欢我。

小小的白锐勾住妈妈的手,说我不是他们,我是妈妈生的,我永远都向着妈妈。

我长大了,会保护妈妈。

白笠这时候便会把他紧紧拥入怀中,妈妈也爱你,你是妈妈唯一的宝贝。

可是,温哲走了以后,白锐没有再与白笠说过一句话,特殊场合母子碰面,白锐也会冷漠地远离,仿佛白笠他的亲妈,是什么腌臜呕吐物似的。

就在刚才,屈承南给她打了无线电话,如果想要留温承星的小命,就护送他出国。

白笠说可以。

不可能。

按照合议国大/宪/法,州长可以调令警卫队,但必须要有州长令,是一枚内部享有芯片的金属牌,而白笠的州长令牌被扣押在了父亲那里。

白笠想要调令警卫队,出面缉拿屈承南。

白复群此刻坐在会客厅的位子上,神色凝重,稳如泰山,他果断道:“不去救。”

“这么多年,小锐因为他们父子跟我闹得那么难看,几乎人尽皆知,还不能够说明他们是个祸害吗?”

白笠面容僵硬,眼球一动不动地盯着白复群,冰冷的寒气几乎包裹了她。

白复群拧着眉说:“屈承南正好帮我解决了这个小扫把星,还不至于让小锐再记恨我。”

白笠不可置信地质问道:“爸,你这么无情无义,是想让小锐去死吗!”

白复群怒斥道:“我让他去死?我什么时候叫他去死了?我是不忍心看着这么一个拖油瓶拖累他!”

白笠:“小桢当年死的时候你那么悲痛欲绝!现在你要把小锐的儿子亲手扼杀掉?!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了!?就算你不把我当做你的女儿,那你也当过白桢的父亲!”

白笠质问道:“你竟然还好意思提屈承南?难道你没有和屈承南勾结在一起吗?现在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又是什么意思!!”

白复群站起来,甩给白笠一记响亮的耳光!白笠的头猛地偏过去,面部僵硬,神色晦暗不明。

“我还活着,还没死!也轮不到你对我的行为指指点点!”

“就这么说定了,你放任小锐去救人就去救吧,但我绝对不会出手帮他的,那个孩子是死是活,也和我毫无干系。”

“我盼着他,最好是和屈承南一起死!也省的自己动手了!”

白笠抬手来,手指关节揉了揉被打得地方,自从白桢死后,白笠都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打了,整张脸都是火辣辣的疼。

她猛地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挤出一丝冷笑。

她在白复群面前这么多年都唯唯诺诺,第一次有了这种神采。

是失望透顶,是愤怒至极。

白复群疑惑地看向他。

“这么说,你是下定决心不救小星了?”

第164章 德伦的黑手(26)

白笠直直地瞪着着坐在黄花梨太师椅上的父亲:“白复群,你才是这个家里最大的贱货!”

“你说什么!”

白笠指着自己:“我以为,小星的妈妈虽然出身不好,但最起码他自己是金环,他的等级能在爸爸这里得到几分青睐。”

白笠的眼睛赤红无比,她的牙齿都绷紧了,每一句话仿佛蓄势待发的箭:“我万万没想到!你是没有半分怜悯之心!!”

白笠指着着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道:“你想要小锐死!从始至终!你都不愿意给他留活路!就因为他是我的儿子!就因为他命不好!投胎做了我的儿子!我白笠的儿子在你这里就是贱命一条!就永远不去白桢的儿子!”

白笠风风雨雨五十年,她都快五十岁了啊,都说五十而知天命,可她白笠抬头望去,天空一片乌云密布,就仿佛漆黑的夜,透不进一丝光芒,更窥不见那属于她的天命。

五十岁活成她这样,众叛亲离,儿子不愿意与自己多说一句。

太失败了。

白笠一想到这个,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白笠俯下身,狠狠抓住父亲的放在椅子上的两双手。

“爸,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一直在怨我,你的怨恨转化成了实际行动,变成巴掌落在我和小锐的脸上,真是疼死我!疼死小锐了!”

“可你凭什么怨我?凭什么把白桢的死怪在我的头上?他自己没命活!老天爷来收他!这也要怪我?你怎么不怪你自己!你当年怎么不早点来救我们!”

白复群有些不可置信,一向乖巧唯诺的女儿竟然发起了疯来,“你敢对对你的父亲这么讲话?!你把你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你也不怕老天爷罚你!”

“怎么不敢!怎么不能!我以为你征战沙场这么些年,该懂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没想到,你还当自己是合议国的英雄,可是这天下英雄如同过江之卿!”

“你凭什么说自己是英雄?你是说没有你,合议国就要亡了?”

“你自己又哪来的脸面来训斥我!整个国家!整个德伦!能走到繁华喜乐的今天靠的不是你们这群虚伪贪婪的政客!是天底下无数的选民!是无数的兵卒!没有他们!就没有你!也没有我!你算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叫板!我是德伦人选出来的州长!我是德伦的领袖!”

“你凭什么把功劳全揽在自己身上?你明明该下去见见自己的弟兄们。”

啪!

“混蛋!你也疯了!”

白笠再一次被父亲打得摔在地上。

白复群蓦地站起来,拧着眉,失望至极,“你给我好好反省自己!”

白笠挣扎着爬过去狠狠抱住父亲的腰,企图扑倒他:“你不许走!!我还没讲完!把警卫队的徽章给我!你作完恶就想一走了之了!没门!”

白复群抬脚将白笠踹出去!

“你算个什么东西敢和我叫板!真是反了天了!”

白笠趴在地上抽搐,只不过,这一次,白笠没有悲伤,没有不可思议,没有痛哭流涕,没有毫无作为,而且恶狠狠地看向白复群!

一只手抄起桌上的烟灰缸,白笠朝白复群冲过去,烟灰缸划破空气,只听咚的一声闷响。

白复群闷哼一声,捂住转过头来,白笠闷头冲过来将他撞倒在地!老头闷声倒在木质地板上!

白笠狠狠地掐住地白复群的脖子,眉眼神色掩盖不住悲伤与难过,她厉声质问道:“爸爸,你说,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值得让你这么对待我?又这么对我的儿子?我是你的亲生女儿啊,我身上流的是你的血啊,我是你在这世上唯一的后代啊,我们该是这世上最亲的人啊,可是你怎么这么狠下心来对我!”

白笠撕扯般抓起白复群的头发,逼迫父亲直视他,那手都在发抖,五官扭曲凄厉如同地狱女鬼,势必要了他的命。

可是她的眼睛是红的。

“凭什么你的儿子是宝贝,我的儿子就是哈巴狗!!你凭什么欺负小锐!凭什么这么欺辱小哲?!你又凭什么狠得下心来不管小星!!”

白笠骂得厉害,却是一边流泪一边说:“小锐是我儿子!他不是你们的哈巴狗!”

大滴大滴的眼泪流露出来,白笠说:“……明明,当年,白桢是先出来的,我是后出生的!”

当年白复群自作主张,让白笠做了姐姐,让白桢做了弟弟。

姐姐这个两个字,实在是太沉重了。

重到白笠喘不过气,重到即使白桢死了,在往后的三十年里,白笠也依旧不能昂首挺胸。

白复群感受到了女儿的杀气,嘴里骂了句你这个混账,随即用尽全力一巴掌扇飞了白笠,白笠重重地摔在地上,额头撞在了桌角上,一时间鲜血模糊了她的视线。

白复群艰难地爬过去,要去打电话叫救援,白笠却像是一头永远用不完力气的母牛,她的头发凌乱不已,甚至牙齿都被白复群打掉了一颗,她咬紧牙关,像恶鬼一般爬过去,用一根电话线从后面狠狠地勒住了白复群的脖子!

“你给我道歉!你给我道歉!你给我道歉!!你给我道歉!你给我道歉!!”

白复群身受重创,目眦欲裂,与女儿扭打在一起,白家偌大的别墅成了父女俩的战场!

一束金灿灿的阳光照在白家别墅的地板上,两个影子一大一小簌簌而动,狠狠纠缠在一起,时而听见沉闷的巨响,时而听到困兽般的嘶吼,时而有人喉咙里发出的艰难的求救的声音。

白笠躺在地板上,父亲沉重而颤抖的躯体压在她身上,她却面无表情地盯着天花板,漆黑的瞳孔一动不动,手中的力道一分不留,手背上青筋暴起。

一直到日薄西山,苍老的大手垂下去,再也无法反抗。

白笠杀完人,满身是伤,蹲在自家别墅的台阶上,红着眼睛,抖着指尖抽烟,可她压根不会抽烟,人生中第一次碰这东西,还是十五岁那年,在体育馆的看台上,看到有其他女生在抽,她好奇,当晚便偷偷去便利店买了一盒,是什么牌子她也忘了。

总之,好呛人。

十五岁觉得,快五十岁了,也依然觉得。

从来没有进步过。

这一生,真是没意思极了。

满打满算,白笠活了四十七年。

从出生到现在,她找不到自己人生里任何闪光点。

她的一生,都是失败的。

失败的女儿。

失败的领袖。

失败的母亲。

没有人能活成她这幅狼狈的、肮脏的模样。

当初屈听洄的身世被曝光,他与屈听洄在办公室交谈,嘱咐她把那个文件寄给新闻中心的主编,当时话没说完。

屈听洄冲她交代好了自己的以后,顿了顿,便说:“阿姨,有些话,白锐不让我说,但到了今天,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做一个良性的传达者。”

白笠一愣。

屈听洄说:“投稿人带上你这件事,是那天晚上白锐来找我,让我带一带你,阿姨。”

白锐亲自给屈听洄倒了茶,他坐在屈听洄的对面:“我不愿意让我妈在面对白复群时再摧眉折腰,唯唯诺诺,毫无尊严,听洄,上次我帮你保护了关阿姨,现在,我用这个人情,给她换一次署名投诚的机会。”

屈听洄说:“他比任何人都想让你摆脱白复群,他也想让你清醒一点,把眼睛擦亮了看清楚,白复群从来都没把你当亲生女儿看待。”

屈听洄:“阿姨,从我被接回德伦开始,你就经常关照我,用你的话说,在德伦我没有妈妈,你让我把你当做我在德伦的妈妈。”

“所以我以你的孩子的身份,再说一句,阿姨,你还不到五十岁,人生路漫漫,你不该被束缚在这里,被架在高台上当形容枯槁的傀儡,你回望一下自己的人生,你开心吗?”

话很难听,事实是真。

一束阳光透进了她的指缝,她仿佛回到了二十六年前的那个午后,也是同如今一样的阳光明媚。

她在玛丽医院的病房里,抱着襁褓里的白锐,这个孩子天生就闹,一出生便是哇哇大哭,哭得不止,现在更是紧紧抓着她的头发不松。

她也不在意,只哦哦地哄着儿子,轻声说。

小锐,你一定要比你舅舅厉害啊。

你要继承外公的衣钵,要给妈妈争气啊。

你要做妈妈的盖世英雄。

白笠凄惨、凄怆地笑了下。

大概,她也真的不爱白锐吧。

一股剧痛从心里攀升上来,疼得白笠咬住牙齿,哗哗流泪,打湿了地面。

抱歉,都是我,一意孤行,孤注一掷。

把你生下来,让你饱受分离的人间疾苦,却也没有给予你足够的爱,连最简单的自由也无法为你争取。

是妈妈,毁了你的一辈子。

是妈妈糊涂,夺走了你的一生挚爱。

抱歉,小锐,都是妈妈的错。

她进屋,打电话call来了自己的助理。

只不过她并没有让助理进门,因为白复群的尸体还在里面,助理见到州长这幅狼狈的模样,双目如同腐朽的木头一般,登时吓了一跳。

“州长……你这是怎么了啊。”

说着就要打救护车来,白笠按住了她的手,冲她摇了摇头。

助理望着白笠,有些难以置信。

白笠垂下眼,从身后掏出一个信封和一个木盒子。

白笠叹了口气,说:“这么多年,跟着我,你也受委屈了,我给你写了一封推荐信,能供你在首都谋个好职位。”

助理震惊不已:“您这是……”

“这个木盒里有调动警卫队的徽章。”白笠将木盒的密码告诉了助理,“把这枚徽章给小锐送过去,让他尽快把小星救出来。”

白笠深吸了一口气,说:“以及,我还有别的事要处理,如果处理得不及时,怕是要脱不了身,届时,就让屈听洄代行州长职,替我完成职业生涯的最后收尾。”

“记好了吗。”

助理点头。“记好了。”

白笠摆摆手:“快走吧,别回来了。”

助理跟着白笠这么多年,怎么不懂白笠已经做过什么,即将要做什么。

临走之前,助理鞠了一躬:“白州长,您千万要保重。”

一把火点燃了腐朽的白家,火舌直冲云霄,仿佛要蔓延到整个天上去,把白笠的怨气送给老天爷看看!

龙敏西匆匆赶到,面对着眼前几乎要融化所有空间的活该,目瞪口呆。

偌大的别墅里,是灵魂在扭曲,是怨恨化作了永无止境的哭泣。

白笠举起白复群的头嘶声大喊:“老天爷!你来收我啊!你来收我啊!来啊!”

她不停地捶着自己的胸口,痛哭流涕:“我不怕你了!我不怕你了!我长大了!我再也不怕你们!所有的利剑、硫酸、铁钉——通通都来啊!”

“一直以来真正卑劣的人都是我,一直以来胆小懦弱的人也是我,一直以来思想扭曲嫉妒成性的人都是我!你要罚就罚我吧!你别欺负我儿子了!”

她抱着白复群的头痛哭流涕:“小笠!是爸爸对不住你,爸爸以后不疼小桢了,爸以后最疼你,爸爸以后疼你……”

“……都是妈妈的错,是我毁了你的一生。妈妈不该打你的……妈妈没用,根本没办法保护你……”

“从今以后,妈妈给你自由,妈妈再也不做你的枷锁了,你畅快地往前飞吧,妈妈再也不拖累你了……”

白笠的灵魂在火焰中得到了超脱,她的眼泪化作了水汽蒸发在了空中,她张开嘴巴,犹如凄裂的

消防员陆陆续续地冲进去救援,可惜白家别墅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几千平的地方全都烧了起来,没有人知道白笠究竟在哪个房间,救援难度太大了!

就在龙敏西在外面一筹莫展之际,一个人影窜进了龙敏西的视线,快到她差点没有看清那个人到底是谁。

白锐穿着消防服,头也不回地冲进了火海。

风吹起了火焰带来的灰烬,一直飘到了蓝色的大海上,融进了水里。

贝岑轩猛地睁开眼睛,伴随着身体剧烈地疼痛,映入眼帘的是辽阔无垠的大海,他的四肢都被结结实实地捆绑着。

身旁是已经醒了的、神色凝重的贝誓然,还有依旧在昏迷的贝呈。

而在他们身后,是早已经等候了多时、笑眯眯的贝雨濛。

第165章 新瓦德崛起(1)

八十年前,贝兆龙出生在德伦边境一个贫苦的渔村。

他是家里的老大,还有个弟弟,他们的父亲用一艘破旧的小渔船捕鱼,母亲是当地的海女。

从出生起,贝兆龙就在潮湿的海气与鱼腥味中长大。

小时候去上学,班里的女同学总是一脸嫌弃地捏着鼻子,同身旁的朋友耳语,说贝兆龙身上臭。

贝兆龙就去扯她的麻花辫,说你装什么洋气!我们这是渔村,没有鱼腥味那才叫怪了,你也住在这里,你这么娇气怎么没见你爸开小轿车来接你?

都是穷酸货,你也配讲我小话?

因为以捕鱼为生,贝兆龙说是吃海鲜喝鱼汤长大是一点都不为过,早就腌入味了。

他也厌恶这味道,被这一身的咸臭的鱼腥味深深地困扰着。

每晚在坚硬的炕上睡觉时,脑子里总是忍不住幻想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学校里流传着一本杂志,已经不知道主人是谁,男生女生都已经翻烂了,贝兆龙从里面看到一身衣服,全身黑色,裁剪得体,穿他的人叫模特,模特胸前挂着的一条布叫领带。

那叫西装,杂志上又把西装叫男人的行头。

等他有钱了,先去商场买一身西装,穿着靓丽的行头,带着他妈他爸他弟弟去饭店里点菜,点上四十个大白馒头和四大碗红烧肉,开上几瓶上好的啤酒,他要和他爸对饮,毕竟都说父子之间,没有什么是一顿酒喝不明白的。

等他有钱了,他就开着小轿车回村,给他妈买皮草和金镯子,给他爸买双敞亮的皮鞋穿。

他爹满眼骄傲地拍着他的肩膀,他妈在女人堆里穿金戴银,他弟在孩子里当老大,不用每天被人嘲笑。

那种生活,贝兆龙只觉得在天边,想着想着,贝兆龙想美了,想得睡着了。

他的弟弟贝游龙是个贪吃鬼,家里一有好吃的,就抢着塞进嘴里。

有一回,他爸买了两个烧饼回来,贝游龙全吃了,贝兆龙回家的时候,就剩下一小块了。

贝游龙看见他哥,就急着往嘴里塞。

贝兆龙去扒贝游龙的嘴巴和手,贝游龙一点都不让,嘴里使劲儿嚼。

没一会儿,贝游龙一滚喉咙,嘴里便空空如也了,他还意犹未尽地吧唧了两下,眼睛巴巴地盯着他哥。

贝兆龙气急败坏,扬手打他嘴巴,大骂他没出息,这时候贝游龙就会哭,故意哭给外人听的。

他妈尤其疼这个小儿子,见到小儿子哭了,就赶紧抱到腿上,护着头温柔地哄着,并瞪着贝兆龙。

你是做哥哥的!你比他大了六岁!你怎么就不能让让他?

贝兆龙气急了,他是个火暴脾气,稍有不顺就要又骂又砸,但眼前的是他亲老娘,书上讲究人以孝为先,他不会忤逆自己的老娘。

于是他狂奔出去,跑到海边又停下,海浪哗啦拍岸,他仰天长啸。

路过的渔民看到这一幕,都说。

看看,贝家的老大狂犬病又犯了。

日子就这样鸡飞狗跳地过着,一直到贝兆龙十六岁那年。

老天爷是个蹦床,给贝兆龙蹦了个大的。

那天,天色渐暗,天空染上了绚丽的蓝紫色,贝兆龙放了学,他妈他爸还在海上,他弟还没放学,他自己便起锅做饭。

没一会儿,邻居家的叔叔急匆匆地跑进他家,着急忙慌地喊他

大龙,大龙,大龙!

贝兆龙转头,叔叔一拍大腿哎呀一声,登时哭了出声,他上来就拽住贝兆龙的手,拉着他往海边跑。

这一路,贝兆龙走了很长时间,海风拍打在他僵硬的脸上,他手脚冰凉,根本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抬头一看天,已经黑了,他的心也彻底黑了。

路上陆续有村子里的叔叔婶子爷爷奶奶迎上来,人们眼角含着泪,搀扶着他往前走,一直一直,走到了他爸他妈的尸体面前。

贝兆龙扑通一声跪下,伸出手触摸母亲被海水打湿的头发,黏腻又湿冷。

“妈……爸……”

好久好久,风都凉透了,贝兆龙转过头来,满脸泪痕:“……叔,板车呢,我要板车,我得拉我爸妈回家。”

贝兆龙拉着他爸他妈的尸体回了家,贝游龙已经被长辈从学校里接了回来,他听见这一惊天霹雳,登时哭得手软脚麻,趴在夫妇俩身上嚎啕,附近和母亲共事的海女们都来安慰,满眼心疼这个可怜的孩子。

贝兆龙找出了父母所有的积蓄,再把自己的存钱翻出来,是他在学校里租自己手抄的小说赚来的。

他清点了下钱。

桌上是隔壁家婶子送来的鱼饭,他扒拉了几口,喝了口水,便走出了屋子,迎着湿凉的夜色,给他爸他妈买棺材去了。

不过他没舍得给自己爸妈买多好的棺材,他们俩一辈子辛勤劳累,也没赚来几个子,能配得上多好的住处?

办完葬礼,剩下的礼物再加上收回来的礼,贝兆龙有了小一万,这对当时的他来说,真真是一笔巨无霸款。

那天晚上,他躺在家里的炕上,想了一晚上,决定去退学,他早就不想上了,在这破地方也学不出个名堂来。

换做以前有些,他老爹得把他屁股打出花来,现在他爹死了,他就是一家之主,他要做自己的主!

他要去外面闯一闯!闯出一番腥风血雨来!

但在这之前,他又清点了下家里的物件。

他们家捕鱼为生,有一艘自己的小渔船,贝兆龙去找了村长,将这艘小渔船卖给了他。

为什么找他,当然是贝兆龙之前出去,嘴里叼着根草吹猫逗狗的时候,意外碰见了村长和隔壁王刀疤的媳妇儿在角落里偷腥。

他当时闭了嘴,没说,是因为他们一家以后还要在村里过,不能招惹村长。

现在他双亲都死了,他还顾着村长?

他提了个价,说不给的话就闹得全村人尽皆知。

王刀疤何许人也,一道刀疤贯穿整张脸,人高马大壮如野牛,村长着小老头能惹得起他?

贝兆龙给贝游龙退了学,身上揣着积蓄加卖船的小一万五,简单收拾了下行囊,又去找了王刀疤叔叔,他给了点钱,嘱咐王刀疤叔叔看好他家的小破屋子。

因为村长见了王刀疤便自觉理亏,他找了王刀疤担此重任,村长肯定就不敢再寻机报复了。

做完这一切,他便领着贝游龙,坐上了前往芙城的最便宜的一档火车。

那个年代的合议国并不太平,国际局势动荡,合议国边境爆发了一系列战争,有人靠贩卖军/火发了一次又一次。

贝兆龙来到了芙城,在当地码头找了一份负责卸货的工作,一个月2500块,从早六点干到晚上九点。

这其中负担了他和贝游龙生活费、贝游龙的学费、生活费。

码头提供宿舍,他虽然有一万五,但芙城这地方寸土寸金,以后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所以贝兆龙依旧带着弟弟省吃俭用,日子也还能过。

晚上的时候,兄弟两个挤在逼仄窄小的宿舍床铺上,其他人都睡了,兄弟两个面对面,一双黑眼睛对着另一双黑的眼睛。

贝兆龙像他爸叮嘱他一样,叮嘱他弟弟:“二龙,咱们家祖上都是卖鱼打鱼的,所以你得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光宗耀祖,把你供出去,我这辈子就算可以了。”

贝游龙虎头虎脑的,听他哥这么一说,便嘿嘿地笑起来:“哥,等我有钱了,我要买个大床垫!”

贝兆龙盯着贝游龙,也笑了。

贝游龙很快就睡着了,贝兆龙却睁着眼睛一动不动,因为这搬运工的活太苦了,贝兆龙开始干的第一天,他的肩膀和后背就青肿了一大片,他还舍不得去买膏药贴,除了身上,今天他脚还被货箱砸了,他感觉自己脚指头感觉都要碎了,上了药也不管用,疼得他睡不着觉,只能听着他弟弟的呼噜声对着天花板发呆,等待着第二天五点上班时间的到来。

安娜是个空有漂亮皮囊,脑子却实在空空的女孩,她只接受过小学教育,识得字,把这些用在看言情小说里。

认识安娜,是来到芙城一年后,在码头附近的会所,那时贝兆龙因为干活利索,聪明能干且认字会算数,做到了他们那一组的小组长。

那天晚上,他被工头叫了出去,他来到了那家会所,上方的牌子霓虹流转,映在他的脸上也是同样的五颜六色。

贝兆龙踏实肯干,头脑聪明,没半天就学会了新进口来的起重机器,比那些只会使蛮力气的红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是工头身边的红人,工头就爱使唤他做事情,贝兆龙也甘之如饴,坚信讨好了老大,就能有更多的出路。

这不,工头把一个喝的烂醉的女人丢给他,女人栽倒在他身上,浑身都是恶臭的酒味,头发凌乱,打在了贝兆龙的脸上。

工头抽了根烟,说了个地址,吩咐道:“把她送回家,她包里有钥匙。”

贝兆龙扛着女人,吭哧吭哧回了出租屋,他生得人高马大,血气方刚,三公里的路,出租屋在三楼,一路下来他不带喘的。

倒也没有什么离谱的一夜情,唯一的印象便是女人回家吐了个昏天黑地,他给女人接了杯水漱口,随后将她丢在了床上。

贝兆龙只在她家的沙发上睡了一晚上,醒来的时候伴随着一声尖叫。

贝兆龙惊醒,闯进安娜的房间:“你怎么了?”

安娜愁眉苦脸:“我的丝袜破了!!”

贝兆龙:……

贝兆龙撤回去,重新倒在沙发上,女人家里的家具质量并不好,他大高个一个,往上一倒沙发立马发出吱呀的声音。

他捂着脸,头疼的厉害,心道自己也没喝酒,怎么在她家睡了一晚头就那么疼。

他想看看时间点,但四处扫视了下,也没见着个表,可见这姑娘是个不会过日子的。

已经不用看表了,因为贝兆龙已经迟到了,按照码头的规定,要扣两天工资。

所幸前几天贝兆龙前几天出去捡了点废钢管倒卖,小赚了一笔,顶的上一周的工资了,所以他这个月没必要精打细算。

没一会儿,安娜便出来洗漱,嘴里哼着歌,小腿啪嗒啪嗒地走着路,小腰一扭一扭的,贼有韵味。

贝兆龙躺了一会儿,便起来了,

安娜对着镜子擦着面霜:“你叫什么啊小兄弟,昨天是你送我回来的吧?”

“贝兆龙,兆头的兆,龙头的龙。”

安娜眼睛一亮:“这个名字配你诶,你长得就一脸龙头相,给人做阿大的命哦。”

贝兆龙问他:“那你叫什么?”

“安娜,安静的娜娜。”

贝兆龙笑了一下:“那你是当女明星的命。”

安娜听见这话,一直笑个不停,面霜都抹歪了,“小哥哥你真会抬举我哦!”

擦完脸,安娜热情地要留下他吃午饭,说是午饭,其实就是煮方便面而已,再奢侈点,就打了个鸡蛋。

那时候的他比谁都穷,也比谁都清高,虽说刚才和这女人聊得还可以,但他打心眼里觉得这种人不正经,不愿意与这种人打上交道。

他随意瞬间摆起了姿态,硬邦邦地说,不用了。

但是他们都是穷人,都是为了活着,又有什么瞧不起一说呢?

安娜听了这话,也没感受到他言语里的倨傲,只哎了一声,说小哥哥你别跟我客气,我这方便面多着呢!管够了!

安娜按着贝兆龙的肩膀,将人摁到了小餐桌上,三下五除二煮了三大袋方便面,用平时用不到的大大碗,给贝兆龙盛了两大袋的量出来,贝兆龙看着这碗巨量方便面,不禁发笑。

他用筷子挑起来,尝了一口。

竟然还行?

后来他和安娜就成了还算不错的朋友,他给安娜免费修理家具和水管,安娜在会所工作,认识不少小老板,有什么机会便给老板们介绍他。

但是诸位老板们大多以他学历太低为由拒绝了他。

所以贝兆龙发现,在这个社会上,学历是第三通行证。

至于前两个,第一个,当然他脖子上挂的东西,金银铜黑,等级分明。

第二个,那便是出生时的家境,家境好,哪里吃不开?

贝兆龙前两个都不占,又被现实狠狠地磋磨了,他决定,他要参加成人考试,他要考大学,把第三个占下来。

在这个坚韧不拔的年轻人在宿舍走廊里挑灯夜读的无数个夜晚,安娜便在一旁陪着她,啃着一个红苹果。

漂亮的女孩张开嘴,咔嚓一声清脆,果肉被嚼碎,苹果的汁液沾在蜜色的嘴唇上,带着诱人的香甜。

墙上映照出二人的影子。

手电筒照着的是一排排一列列的外语单词。

活泼的少女在一旁调侃他:“喂,傻小子,你是要出国吗?”

贝兆龙抬起头来:“我要上大学,我要离开这里。”

安娜举起手:“那你走我也走!”

贝兆龙不屑:“就你?”

“你什么意思啊!”

贝兆龙眼神鄙夷,勾唇:“社会不需要傻子。”

安娜哼哼几声,“社会也不需要铜环。”

这话说完,贝兆龙握笔的力道都变了,他指尖都发白,但什么都没说,继续低头学习。

贝兆龙背完书,他向后一仰,靠着墙泄了气一般。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可是,读书真的好难……

安娜眨眨眼,便说:“我有水果软糖,你来一颗?”

说完便自顾自地从包里拿出一包水果糖来,撕开包装,漂亮的、涂满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捏出一颗红色软糖来。

安娜啊了一声,贝兆龙便张开嘴巴。

贝兆龙这辈子没吃过糖。

人生中第一颗糖,是在潮湿昏暗的走廊里,安娜喂给他的。

这颗糖,很红,但没有安娜的嘴唇红。

很甜,但不是突如其来的、廉价的齁甜,是慢慢蔓延开来的香甜,像暗暗滋生的苔藓。

贝兆龙嚼着糖,盯着她,突然问:“你长得那么漂亮,又是不确定的孤儿,就没想过自己是哪位富豪和明星的女儿吗?”

那时的芙城富豪人均一位外国浓艳俏丽的美人在身边,安娜又是混血美女,说不准呢。

安娜毫不在意地耸耸肩:“谁知道呢,不过我估计我的富豪父母已经出国度假了,忘记他们的大明星女儿了。”

安娜从十五岁就开始在会所上班,因此结交了很多朋友,人缘好得没边。

她的二十岁生日那天,会所老板给她开了一间包厢办生日派对,贝兆龙也受邀在列。

但是当天贝兆龙

但也依旧来晚了,但是安娜的蛋糕依旧完好无损。

她在等他来。

贝兆龙坐在安娜身边,开始许愿吹蜡烛,包厢的整个环境昏暗下去,但他却能清晰地望见她卷翘的睫毛。

吹完蜡烛,一行人玩玩闹闹,安娜得了空,贝兆龙便把她拉到了一边。

他学着偶像剧里男演员漫不经心的神态,将一本崭新的《格林童话》丢给她。

“生日快乐,啊。”

安娜惊呼:“怎么是英文的啊?我怎么看得懂?!”

贝兆龙勾唇:“就得是英文的,你不是说你也要离开这里吗?那你就好好看吧,等哪天看得懂了,就能离开这里了。”

安娜却说:“什么啊,等你哪天发达了,给我请个翻译不就成了?”

贝兆龙却半开玩笑似地说:“等我哪天发达了,我可不要你,一身的风尘味儿。”

安娜指着他:“你敢不要我!你不要我你就发达不了知道吗!”

贝兆龙切了一声,“那行啊,等我有钱了,给你请十个老师,改改你这一身的风骚味儿。”

安娜突然又欸了一声,与贝兆龙凑近了说:“我跟你说,我昨天在包厢里唱歌,有位大哥冲我招手,我就过去了,他管我要你的联系方式和其他信息。”

“你给了?”

安娜眨巴着那双闪烁的大眼睛,点了点头。

安娜说:“说不准他是看上你的英雄才华了呢!你要得道成仙了!”

贝兆龙闻言,也是挺高兴,眉毛都扬了起来,觉得自己马上飞身上天做神仙了。